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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过官司的人,不少都遇到过一件费解的事。去法庭参加庭审,现场审判席上只有一名法官,可等到拿到最终的判决书,落款却写了三名审判人员的名字。
很多当事人第一反应就是怀疑案件审理有问题,甚至直接打算上诉或者申请再审。但这里有一个实务关键点,不能只凭“现场只看见一名法官、文书署三个人名”就直接认定程序违法。这件事要分开看,有的场景是法院正常办案,完全合规;有的情况确实属于程序违法。
接下来用大白话,把这个实务问题讲清楚,区分合法情形和违法情形,再告诉普通人怎么自己核查,以及发现问题之后,可以走哪些正规渠道维权。全文只解读现行诉讼规则,客观说明法律规定,不做主观评判。
一、分清独任审理和合议庭,看懂两种审判模式
想搞懂这件事,首先要分清两种审判组织,绝大多数误解,都是从分不清这两个概念开始的。
独任审理,就是一名法官单独审理案件,不需要其他法官或者陪审员一同参与。一般用在案情简单、双方争议不大的案件,像小额欠款、简单劳务纠纷这类案子。这种案件审结之后,判决书只会出现这一位承办法官的名字。
合议庭,由三名审判人员组成,可以是三名法官,也可以是法官搭配人民陪审员。按照法律规定,合议庭审理的案件,原则上全部合议庭成员,都要参与庭审、一起评议案件,最终出具的判决书,需要全体合议庭成员共同署名。
简单记核心规则:立案时确定是合议庭审理,正式庭审原则上全体成员都要参与;立案确定是独任审理,文书只会署一名法官的名字。实务里出现“现场一名法官,文书三人署名”,分为合法、违法两大类。
二、现场只见到一名法官,但属于合法情形
第一种合规情况:其余合议庭成员远程视频参与庭审。
线上庭审现在已经是常态化办案方式,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互联网庭审规范里面明确,合议庭成员不需要全部坐在同一个法庭房间。部分审判人员在其他办公室或者法庭,通过视频窗口接入庭审,全程参与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当事人坐在法庭现场,只能看到面前的法官,剩下两人在视频画面里参与审理。
这种审理方式完全符合规定。远程接入的合议庭成员,和现场法官拥有同等权利,全程参与庭审,评议案件时共同发表意见,最后一起在文书上署名。很多当事人没有留意屏幕侧边的视频窗口,误以为整场开庭只有一名法官。
第二种合规情况:参与的只是庭前调解、单方询问,并不是正式开庭。
合议庭审理的案件,在正式开庭之前,承办法官可以单独组织双方调解,或者单独找当事人核对事实、查阅证据。调解、庭前问话,不属于正式开庭审理。这类前置工作,法律允许承办法官一个人接待当事人。
等到正式开庭的时候,合议庭全体成员,现场或者线上参加庭审。很多当事人把庭前调解当成正式开庭,只看到一名法官,拿到判决书看到三个名字,就产生误解。区分方法很简单:这场活动有没有完整的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环节,没有的话,大多只是庭前沟通。
三、正式开庭,合议庭案件仅一名法官审理,属于程序违法
如果案件的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明确写明,本案适用合议庭审理。正式开庭全过程,从头到尾,只有承办法官一人在场。另外两名合议庭成员,既没有来到法庭现场,也没有视频接入参与庭审,全程没有参加举证质证、法庭辩论。仅仅是最后制作判决书时,直接署上另外两人的名字。这种情况就属于程序违法。
《民事诉讼法》有明确规定,合议庭全体成员,要平等参与案件审理、评议、裁判,共同对案件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负责。
通俗来讲,合议庭成员不能只挂名字、不参加庭审。不能只有承办法官一个人开庭办案,其他人只在文书上署名。这类情形,属于审判组织组成不合法,是法定的程序瑕疵。
这里也要理性说明:就算认定存在这类程序问题,不等于判决结果直接改判。要看这个程序问题,有没有实质影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影响案件公正审理。如果已经严重侵害当事人权利,就属于可以上诉、申请再审的法定理由。
四、普通人自行核实的办法,确认合议庭成员是否参与庭审
如果你怀疑案件存在这个问题,不要凭主观猜测,可以调取材料核实,操作并不复杂。
第一,查看庭审笔录。庭审笔录会记录到庭参与审理的审判人员名单,笔录末尾,参与庭审的人员会签字。拿到笔录,就能确认开庭到场人员。
第二,申请查阅庭审录像。庭审全程录音录像,是法院办案的常规要求。可以按照法定流程,向办案法院申请查阅、复制庭审视频,核对另外两名合议庭成员,有没有现场或者线上参与庭审。
第三,翻看立案材料,也就是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法院立案之后,会书面告知你本案是独任审理还是合议庭审理,以及合议庭成员名单。先看这份文件,确定案件原本的审判组织形式。
再次提醒,不要仅凭肉眼看到的场景直接下定论。远程参与庭审的窗口一般在屏幕侧边,很容易被忽略,一定要核对案卷材料。
五、确认程序违法之后,合法的救济途径
如果核对完案卷材料,确认正式开庭的合议庭案件,全程只有一名法官审理,其余人员没有参与庭审,仅仅挂名署名,就可以按照法定途径维权。
案件还处在上诉期内,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提出审理程序违法,请求二审法院审查。
判决已经生效的,可以依法申请再审。审判组织组成不合法,属于法律规定的再审事由。提交申请材料的时候,一定要附上庭审笔录、庭审录像线索作为证据,不能只依靠口头陈述。
提交材料全程走法院正规渠道,书面表达诉求,理性陈述事实,不要情绪化表达。
六、三个高频认知误区
误区一:判决书写几个人名,所有人就必须坐在同一个房间开庭。
不对,远程视频参与庭审属于合法模式,合议庭成员不需要物理上在同一个法庭。
误区二:现场只看到一名法官,文书三人署名,判决直接无效。
不对,要区分是正式开庭,还是庭前调解,还要看其他人有没有远程参与。只有合议庭成员完全没有参与正式庭审,才属于程序违法。
误区三:只要存在程序瑕疵,实体判决就一定会改判。
不是。程序瑕疵能不能影响最终结果,要看有没有实质影响案件公正审判。就算程序存在问题,如果案件事实清楚,证据扎实,也不一定直接改判。
设置完整的庭审程序,目的就是保障双方当事人平等的诉讼权利,保证案件公平审理。线上远程庭审也是司法便民改革的方向,减少当事人来回跑法院的成本,提升办案效率。
遇到判决书和庭审人员不一致的情况,不要着急下定论。优先调取材料核实清楚,分清是远程开庭的正常操作,还是审判组织存在程序问题,再选择对应的救济方式。
互动提问:你开庭的时候,有没有碰到其他法官通过视频远程参加庭审?你觉得普通人要快速分辨正常远程开庭和单纯挂名,最该核对哪一份材料?欢迎大家在评论区理性交流。
免责声明:本文仅为诉讼程序法律科普,不构成个案诉讼指导。每起案件庭审情况、案卷材料各不相同,案件是否存在程序问题,最终以法院审查认定为准。遇到复杂案件,建议咨询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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