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滚动播报
(来源:东北新闻网)
原标题: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第四批救灾资金下达
我省今年气候年景极其特殊,全省强降雨频发重发,影响范围广、累计雨量大、极端性突出。为积极应对前期我省强降雨引发的洪涝灾害,支持相关地区做好受灾群众转移安置、过渡期生活救助、倒损住房修复重建等救灾救助工作,省财政厅积极筹措资金并加快拨付进度,近日再次下拨第四批自然灾害救灾资金0.5亿元,专项用于各地开展洪涝灾害应急救助工作。本次下拨资金后,今年省财政已累计下拨自然灾害救灾资金1.4亿元,为全省做好灾后应急处置和救助工作提供了坚实支撑。
资金下拨后,为进一步严格资金管理使用,更好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省应急管理厅联合省财政厅专门印发通知文件,要求各地区切实提高认识,压实工作责任,加强部门协同,严肃财经纪律,并就强化资金统筹、严格项目审核、加快资金执行、加强绩效监控等提出具体要求。同时,将各地区资金分配、执行进度等纳入常态化调度监测体系,持续加大工作督导和资金监管力度,确保相关政策落实到位、资金使用高效规范。
下一步,省财政厅将继续紧盯重点环节,强化资金管理使用全链条监管,加强与省直业务主管部门的横向协同以及省市县三级财政部门的纵向联动,从严管好、用好救灾资金,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为我省打赢主汛期防汛救灾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
(辽宁财政)
责任编辑:冯庆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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