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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行不义必自毙。
含义
“多行不义必自毙”意思是:一个人如果反复做违背道义、损害他人的事,恶行积累到一定程度,必然会自食其果、自取灭亡。
- 多行:多次、长期地做;
- 不义:不合道义的事(不限于违法,也包括背信弃义、欺压良善等);
- 毙:本义是“仆倒”(杜预注“毙,踣也”),后引申为失败、垮台、灭亡;
- 自毙:自己把自己绊倒,强调恶行反噬,不是别人硬栽的,而是内部失民心、失分寸导致崩盘。
今天口语里常说“他多行不义必自毙”,就是预言或指责作恶者不会有好下场,近义说法有“自食其果”“作法自毙”“作茧自缚”。
出处
出自《《左传》·隐公元年》“郑伯克段于鄢”一段,原文是郑庄公对大臣祭仲说的:
“多行不义,必自毙,子姑待之。”
(你姑且等着看,不义的事做多了,他迟早自己倒台。)
典故背景
春秋时郑武公娶申国女武姜,生庄公(寤生)和共叔段。武姜因难产厌恶庄公、偏爱共叔段,庄公即位后,武姜替共叔段争封地,庄公把“京”封给弟弟,共叔段号称“京城大叔”。共叔段在封地违制筑城、兼并边邑、积粮练兵,明显走向谋反。
大夫祭仲眼看势力坐大,劝庄公早点限制。庄公不急着动手,回了那句“多行不义必自毙,子姑待之”——他判断弟弟越是僭越、越是失义,就越失去臣下和百姓的拥护,等其真要起兵时再收拾,名正言顺。后来共叔段果然联合武姜准备袭郑都,庄公出兵讨伐,京邑民众反叛,共叔段兵败出奔共国(后自杀),武姜也被迁到城颍,引出后世“黄泉见母”的后续。
这句话原本是政治场上的冷静算计,后世脱开具体故事,变成一条道德警句:靠不义手段捞好处,短期可能得意,长期必因失信、失势、失人心而崩。#多行不义必自毙##作茧自缚##黄泉见母##左传##自食其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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