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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见青山多妩媚,料青山见我应如是。”千古诗词寄情山水,蕴含着人与自然相融共生的诗意追求与东方哲思。
2026年8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这一里程碑式的法治成果,终结了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单行法分散治理的格局,标志着生态治理正式迈入法典化、系统化、一体化的全新阶段,为大美中国的青绿永续筑牢坚实法治根基。
江淮大地,山水灵秀、文脉悠长,作为长三角美丽中国建设先行区,安徽深耕生态法治沃土,率先探索出一系列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态治理创新实践。这里是全国林长制改革的始发之地,首创新安江跨省生态补偿机制,深耕林业碳汇司法修复、全域流域协同治理,抓实长江大保护、巢湖综合治理、生物多样性协同守护等重点工作,一系列标志性、开创性的生态法治实践硕果累累,与生态环境法典的立法要义、价值内核高度契合、同频共振。
青绿铺江淮,法治护山河。为深度普及新法要义、传递生态法治理念,8月31日,在安徽省司法厅、安徽省生态环境厅悉心指导下,由安徽日报报业集团主办、安徽法治报社独家承办的《法治护航生态典靓江淮青绿》生态环境法典宣传专刊重磅亮相。
专刊立足专业法治视角、聚焦安徽生态实践,以权威解读明晰新法要义,以鲜活案例普及法治常识,以实干成果展现江淮生态治理成效,以精准服务赋能高质量发展。专刊兼具专业性与可读性、实用性与收藏性,既是全民学习生态环境法典的优质读本,也是见证安徽以法治守护绿水青山的珍贵答卷。
广大读者可登录大皖Plus客户端、安徽法治报微信公众号,完整阅览专刊全部精彩内容,共学法典要义,共护江淮青绿。
来源:安徽法治报
安徽省司法厅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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