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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前最后半个月仅收到55元工资,被踢出845个工作群后选择维权近一年,重庆女孩小古(化名)的故事,是发生在真实职场里的事。
小古大学毕业后2019年6月17日入职重庆某公司,一直工作了6年多。不知什么原因,公司领导从2025年9月起就不再搭理她,并且让人搬走她的电脑,把摄像头对着她,也不让上级主管给她安排工作。
有时候公司搞各种小活动,也会拉群,就这样积累了几百个群。为了不错过重要信息,我的置顶群就达到128个。把我的电脑搬走之后,领导开始踢我出群,那个时候我还在公司上班,他不仅自己踢,还发动五六个公司员工去他的办公室,让那些担任群主的员工把我踢出去。操作了一上午都没踢完,后续还在陆陆续续地踢,总共踢出845个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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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踢出群的截图
不堪忍受公司的处理,2025年10月14日,小古向公司邮寄《被迫解除劳动关系告知书》,正式提出解除双方劳动关系,而公司给她最后半个月的工资仅有5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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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为什么小古会遭遇公司如此对待?小古对记者表示,“我也不知道理由。打官司以来我也想过,离职之前可能有几次喊我加班,我推脱过,但还是去加了班。还有绩效规则调整,他(老板)找我们谈话的时候,我提了一下意见,他当时挺不满的。反正后期可能有一点看我不顺眼吧,但这只是我的猜测,原因始终没有明确告诉我。”
小古离职之后,很快提起劳动仲裁,提请确认2019年6月17日至2025年10月14日期间与前公司存在劳动关系,要求前公司支付2025年9月和10月的工资差额8500余元,加班工资7万余元,经济补偿金53865元,未休年假报酬6000余元,以及50%的律师费5000元。
公司也提起仲裁,反诉其违反纪律,未办理离职交接手续,要求赔偿电脑损失6000元、赔偿未交还工作微信造成损失1万元,未提前30天提出辞职或擅自离职赔偿1万元,还要退还多付工资2万元。2025年12月8日,仲裁委做出裁决,支持了小古的大部分主张,确认她与前公司自2019年6月17日至2025年10月14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要求该公司向小古支付经济补偿金50976.9元、2024年未休年休假报酬1803元、2025年未休年休假报酬721元。
前公司不服裁决,在仲裁结束后第14天向法院提起诉讼,小古也提起反诉,双方所提请求与劳动仲裁时相似。“如果对方诉讼了,我不提诉讼,法院只会审理对方诉讼的部分,所以我必须跟着提诉讼。”
一审法院确认小古与前公司从2019年6月17日建立劳动关系。对于前公司提出的多项请求,仅支持要求小古返还微信账号,其余全部不予支持,判决前公司向小古支付2025年9月工资4680.24元、2025年10月工资3687.34元,共计8367.58元,支付2021年至2025年的加班费共计3112.99元;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210.05元;支付经济补偿金53491.56元。
二审法院经审理,于8月21日做出判决,基本上支持一审结果,对于未休年休假工资改为1905.05元,但对于加班工资仅认定了2025年9月的44.19元。
维权的艰难让她深感委屈,于是她把“半月工资55元、被踢出845个群”这些经历唱成歌,一直唱了好几个月,一下子火了。8月27日,前公司终于向小古支付了法院判决的款项。如果继续拖延不给,小古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而且会有罚息。但是,前公司还拖欠6个月社保和公积金,而且开始缴纳之后,未按实际工资水平足额缴纳,缴费基数远低于法定标准。劳动仲裁和法院诉讼并未涉及这个问题,小古将继续向有关部门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来 源 | 扬子晚报、羊城派、合新闻等
责 编 | 汪莹瑕 张懿昉
编 审 | 吴思佳 边 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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