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提出,将个人住房贷款期限由最长30年延长至最长40年,具体期限由买家与银行协商确定。
同时,住房城乡建设部、自然资源部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声明,实行现房销售的商品住房项目,在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后,开发商可与买家签订定金合约并收取少量定金。若开发商不能如期交楼,买家可提出解约,开发商必须返还定金。
此外,开发商可分期缴纳买地款项,以缓解资金压力;持有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公司可发行债券,拓宽融资渠道。
中国证监会亦发表声明,支持上市房企再融资、并购重组,以及发行公司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ABS)等融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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