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区
已全域全年全时段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莱芜区禁燃烟花爆竹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
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莱芜政发〔2026〕4号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切实保障公共安全、公众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减少环境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济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行政区域实际,特制定本通告。
第一条 莱芜区全域全年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第二条 莱芜区全域不得销售、储存烟花爆竹。
第三条 途经莱芜区运输烟花爆竹应当依法经公安机关许可,并按照许可的路线运输。
第四条 广大市民、单位应当自觉遵守本通告,不得燃放烟花爆竹。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应当模范遵守并积极宣传本通告内容。
第五条 对违反本通告或者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燃放、运输或私自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任何人可以予以劝阻或通过110报警电话及其他方式举报。经查证属实的,按照《济南市燃放、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对举报人予以奖励。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相关规定,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燃放烟花爆竹对他人造成损害的,行为人或者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引起火灾的,依法依规处理。
第七条 本通告自2026年9月28日起施行,2025年9月4日印发的《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莱芜政发〔2025〕3号)同时废止。
第八条 本通告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济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等法律法规执行。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
2026年8月28日
![]()
![]()
小提示
在钢城,一个公众号就是零距离
点击下方名片 关注 “钢城区零距离” 公众号
回复【机场】了解 钢城到济南机场公交线路!
交一个工作生活的帮手,开一扇了解钢城的窗口,多一条爱上钢城的理由,关注 “钢城区零距离”,33 万钢城人都爱看。♥
还可以在抖音和小红书搜索“钢城零距离”关注我们哦~
钢城资讯
![]()
编辑:派派
来源:莱芜区人民政府官网
![]()
![]()
广告位出租 商务合作可联系我们
点心心
![]()
说两句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