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启动江苏省第十九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和推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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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省委、省政府同意,根据省社科联统一部署,即日起盐城市社科联启江苏省第十九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社科成果申报和推荐工作。有关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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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者范围
1. 本次申报接受盐城市级及以下单位、市属院校等单位作者的申报,省属驻盐高校不在市级申报范围内。
2. 申报人为盐城市个人和集体,个人在申报截止前人事关系在盐城,集体成果由主要参与人申报。
3. 每人限申报1项。申报人须为申报成果的第一或第二署名人(含通讯作者),公开发表(出版)的成果以刊载信息或版权页为准。未公开发表(出版)的内部成果申报人应为课题负责人或撰稿人。成果获奖后奖励证书以该成果实际署名顺序为准。
二、申报成果范围和奖项设置
(一)申报成果范围
依据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GB/T13745-2009)、《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及往届省社科评奖工作实际,本届评奖受理成果范围包括:马克思主义(含党的创新理论、中共党史党建学、思想政治教育),政治学,哲学,语言学,文学,艺术学,历史学,法学,社会学,新闻传播学,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信息资源管理),教育学(含心理学),体育学,经济学,管理学,决策咨询(含研究报告、咨询服务报告),社科普及。
学科交叉成果的申报在遵循优先选择主学科的基础上,可备注另一学科。翻译类成果须申报语言学组。
(二)奖项设置与奖励标准
本届社科奖获奖成果总数750项,其中一等奖120项、二等奖300项、三等奖330项。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20000元、10000元和5000元。
三、申报资格与要求
(一)申报成果资格与要求
1. 申报成果须在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发表(出版)或完成。成果形式为著作(专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论文(理论文章)、研究报告、普及读物。
2. 多卷本全部出版后整体申报,以最后一本出版日期为准;各卷册、分册或者年度报告等阶段性成果如已申报参评,则其他阶段性成果及整体成果不予再次申报。
3. 同一学科领域的丛书可以作为一项研究成果由丛书主编(总编)统一申报参评,申报时以该丛书中最后一本(卷、册)的出版时间为准。丛书中独立完整的著作也可以单独申报参评,但须征得丛书主编(总编)同意。丛书中单册申报后,丛书不得作为整体申报。
4. 系列论文可以整体申报参评,但须标题或副标题相同、发表刊物相同、主要作者相同。
5. 在报纸、电子期刊上发表的理论文章,成果名称、作者署名以及发表时间以首次发表为准。
6. 公开出版的同一专题有较强系统性的个人论文集视同学术专著申报参评。集体论文集、报告集只能以其中的单篇论文、研究报告申报参评。对他人文集的汇编整理成果报至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信息资源管理)组。
7. 决策咨询类成果须公开发表或内部刊载,应提交实际应用部门(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采纳或批示证明,以及该成果系统完整的研究报告(不少于1万字)。服务企业、哲学社会科学应用数据模型等应用转化绩效显著的成果亦可申报。
8. 普及成果申报形式为著作,申报参评时须提交普及效果和社会影响方面的佐证材料,包括图书发行量、书评、相关新闻报道、受众反响等。
9. 以外文公开出版、发表的成果,申报时须提供中文全文翻译,申报者对其翻译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在国外电子期刊发表的论文且无纸质原件的,须提供电子版原文打印件、论文DOI(Digital Object Identifier)在线查询打印件、论文收录与引用检索证明。
10. 在国外及港澳台地区出版、发表的成果,申报时须由申报人所在单位提供成果政治方向证明材料。
(二)不在申报范围的成果
1. 存在政治方向、价值取向、研究导向问题。
2. 本届评奖周期内成果申报人受到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师德师风处分。
3. 违反学术规范或著作权有争议。
4. 往届已参评(再版修订增补达30%以上并提供证明的除外)。
5. 教材、教辅、文学艺术作品。
6. 已获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
7. 涉及国家秘密。
8. 往届获奖成果翻译为外文或少数民族文字后发表或出版。
四、申报方法
本次评奖申报申报者须登录江苏省社科联网上评奖申报系统,填写申报资料,并向盐城市社科联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1. 网上申报:成果申报须按照系统提示要求上传成果全文电子版,以及相关附件材料电子版。多卷本著作成果,可在申报系统中分册上传,或将全套电子版材料递交省评选工作组办公室。
网络申报地址:https://skpj.jsskl-xxgl.cn:8091/skps/index.html,选择“各设区市”申报入口,选择“盐城市”进入系统,登陆密码:B3768E87。
2. 纸质申报:申报成果、申报表及相关附件材料等各一式两份报送至市社科联(申报成果为期刊论文的,第二份成果可以提交包括刊物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正文的复印件),邮寄请通过邮政EMS寄送(不接受其他邮递方式)。市属各院校、市委党校由社科处集中报送,其他申报人可直接向市社科联报送。
3. 提交成果材料均为原件,未获推荐的申报成果及材料由申报人(或单位)于公示结束后30天内领回,逾期不予退回。
五、申报时间
网络系统开放时间:9月1日9时~9月10日17时;纸质材料报送时间:9月11日~9月18日。请在规定时间内申报,逾期未在系统内申报的项目不得报送纸质材料。
六、推荐程序
申报结束后,市社科联对申报成果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评审,并按指标向省评选工作组办公室推荐成果,评审结果经市社科联党组研究确定,在“盐城社科网”“智汇盐城”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公示,评审推荐全过程接受市纪委监委第六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
请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社科联、市属各院校接到本通知后,认真做好成果申报的宣传发动工作,动员广大社科工作者踊跃申报成果。
联系电话(传真):0515-86662324;联系人:高齐;地址:盐城市世纪大道21号市行政中心社科联232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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