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购买的小作坊散装糕点、手工粮油、豆制品等食品,标签不全、信息模糊、无标识售卖等问题,一直是食品安全监管的薄弱环节,也让不少消费者心存顾虑。为进一步规范食品小作坊产品包装与标签标识管理,压实生产主体责任,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保障群众消费知情权与饮食安全,近日,市市场监管局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食品小作坊产品包装、标签标识及发布相关参考样式的通知》),细化全市食品小作坊产品包装、标签标识管理标准,同步发布多套官方参考样式,为广大小作坊经营者提供清晰、可落地的实操指南,让“小作坊”食品实现规范化、透明化生产销售。
规定明确,严把包装材质关口,从源头筑牢安全防线。食品小作坊选用的包装材料、容器必须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直接接触食品的塑料、纸质包装,应当采购取得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企业的合格产品,采购时查验生产企业许可证与产品检验合格报告。同时,针对酒类、食用油等特殊品类,专门划定红线,禁止使用易造成塑化剂迁移污染的包装容器。食品小作坊产品出坊销售,必须在包装、容器上加贴或印制清晰牢固标签,严禁使用无标识马甲袋、塑料桶直接盛装产品对外销售。
细化标签标注规范,明确八项法定必备要素。我市食品小作坊出厂食品必须标注食品名称、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食品小作坊名称、生产地址、联系方式、登记证编号八项内容。对确实无法贴标包装的产品,允许以随货单据形式完整载明全部标注信息。营养标签等非法定内容不作强制要求,小作坊自愿标注的,必须做到真实准确,不得虚假标示质量等级;配料表需与实际投料完全一致,使用食品添加剂应当标注国家标准规定通用名称。
“为解决经营者不会标、标不全、标错项的现实难题,市市场监管局标签参考样式以及马甲袋参考范例,分别适配普通产品、短保食品、多产品共用包装袋等不同生产场景,经营者可直接参照套用,大幅降低合规门槛。”市市场监管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
此外,全市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聚焦豆制品、淀粉制品、粮食加工品、食用植物油等高频消费重点品类,实行生产、流通双向联动检查。执法人员重点核查食品标签信息是否完整、内容是否真实、标注信息与实际生产是否一致,从严排查无标签、标签残缺、标注虚假等违规问题。对排查发现的不合规食品,严格溯源追查生产主体、供货渠道及产品流向,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查处,督促经营主体限期闭环整改,全方位规范小作坊食品市场秩序。
接下来,我市将通过标准化规范管理,打通小作坊食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安全追溯链条,持续提升全市食品小作坊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推动本地食品小作坊行业健康有序高质量发展。
记者 何沛 通讯员 张涛 编辑 袁玉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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