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赵波 通讯员 刘素仙 吕大伟
近日,青岛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在青银高速青岛收费站查获一起严重违法运输案件。一辆核载49吨的货车实际车货总重达76吨,超载率高达55%,且该车未办理《道路运输证》。执法人员依托路警联勤联动机制,会同交管部门依法处置,对驾驶员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6分的行政处罚,并对涉案企业使用无证车辆参加运输的违法行为另案处以1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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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称重,超载55%。8月14日7时30分,执法人员接报,一辆货运车辆在青银高速青岛收费站涉嫌严重超限违法通行。执法人员依托路警联勤联动机制,会同交管部门开展现场处置。该车核载49吨,经现场称重检测,车货总重76吨,超出核载27吨,超载率高达55%。交管部门依法对驾驶员作出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6分的行政处罚。执法人员引导车辆至合规停车场,监督超限货物卸载整改。至当晚7时许,该车卸载至46吨,恢复合法装载状态,路面动态安全隐患得以彻底消除。
资质核查,车辆无证。在联合处置案件过程中,执法人员按法定职责对该车营运资质及所属企业许可情况进行核查。驾驶员以“证件在公司”“正在联系”等理由推脱,始终未能出示该车《道路运输证》。执法人员一边核实企业及车辆许可登记信息,确认该企业持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一边现场普法,阐明“企业虽有经营许可,但车辆未办理《道路运输证》,同样属于违法行为”。在确凿证据与法律规定面前,驾驶员最终承认该车确未办理《道路运输证》。该企业存在“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的违法行为。针对上述行为,执法人员另案调查,依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对涉案企业使用无证车辆的违法行为处以1000元罚款。
下一步,青岛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将持续深化高速公路路警联勤联动,依法从严查处各类交通运输违法行为,全力守护辖区公路安全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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