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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黎明的一切》剧照
成年人最熟练的技能,大概就是——
情绪明明已经崩了,人却依旧还在工作。
快节奏碾过每一天,我们被要求情绪稳定,像台不能停歇的机器。
可谁的人生,不曾在某个深夜原地打转、陷入深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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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黎明的一切》剧照
其实我们都有自己隐秘的解压阀。
可能是地铁上刷到的一条神吐槽,可能是朋友局里一场夸张又戏谑的抱怨。
大笑过后,那根绷紧的弦,悄悄松了一点点。
郑在欢写的,就是这些“用尽全力活着”的瞬间。
他是90后作家中极具辨识度的声音——底层生活里磨出的粗粝质感,举重若轻的黑色幽默,残酷与温情从不打架。
凭借多年来对故乡与成长的深刻书写,郑在欢曾先后获得首届“王蒙青年作家支持计划·年度特选作家”、第四届“《钟山》之星”文学奖“年度青年作家”奖、第二十五届《当代》文学拉力赛“2023年度青年作家”奖等多项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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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郑在欢
《回收世界的人》是其近年中短篇小说精选集。收录了《动物痴人》《连身树》《丧与乱》《杀狗》等重要作品。他把故人旧事打包回收,细细研磨,试着去理解这个越来越快的世界。
书里的人物,飘着、扛着,翻着跟头在往前活。
像他写的那句——
“候鸟必须迁徙才能存活,我们不管季节与方向,只是飞而已。”
笑着骂着读到结尾,你才恍悟:
你以为在看笑话呢。
可这就是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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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世界的人》 郑在欢 著
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
2026年8月30日(周日)15:00-17:00,作家郑在欢将携新书《回收世界的人》做客北京SKP4F SKP RENDEZ-VOUS,以“你以为看笑话呢?这是人生!”为主题,与导演霍猛、评论家李壮对谈,活动由出版奖&诗歌节策划人刘海蒂主持,让我们一起回到一个个具体的故人、旧事与生活现场,读懂普通人挣扎却也鲜活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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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报名,参与现场活动
(前20位到场签到的读者,可在活动结束后拿签到凭证领取1本赠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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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世界的人
精彩文摘
文/ 郑在欢
我和他见面不多,一年有个七八次吧,都是碰上的。他一个月至少来两次,有时候只听得见声音看不见人,他洪亮的说话声和不断划破的纸箱子足以穿透我书房里经年不息的摇滚乐,有时候我听轻音乐,他就会变成摇滚乐。我喜欢摇滚乐,所以很难讨厌他,虽然我的东西常被他拿走,虽然应该被拿走的只有墙角那一堆,空瓶子,空箱子,塑料盒,泡沫板……都是些空且膨胀的东西,等到堆不下了,室友就会召唤他来。他噼里啪啦一通收拾,把那虚浮的一堆压缩成小小的一团,拿绳一扎,或者拿袋一装背下楼去。整个过程行云流水,一气呵成,短短三五分钟,他就能留给我们一个干净的墙角和十元纸币。每次都是这样,不管东西拿走多少,墙角总是干净,钱也总是十块。这是室友主导的交易,我并不关心是赔是赚,只有一次,我想喝可乐的时候发现冰箱里没了可乐,室友是不喝可乐的。我问她可乐怎么没了,她说给收废品的老头喝了,我才知道他带走的并不只有废品,还有可乐,果汁,咸菜,茶叶,水果,点心,蛋糕,比萨……都是些吃不完就买且容易变质的东西,等到快过期了,室友就会送给他吃。他来者不拒,不管酸甜苦辣都能消化吸收,不论什么味道都会赞不绝口。我知道过期只是室友的说辞,她平常就是这么跟我分享食物的,倒是我买的东西,她觉得不健康,很少吃。分享食物的快乐应该不亚于分享音乐,她说,这么热的夏天喝点冰可乐应该很爽吧,他自己肯定不会买。我也有过类似的想法,干活的时候听点摇滚乐应该挺带劲吧,他自己肯定不会听。分享是一种冲动,也是一种美德,并且是无数冲动里少有的一种美德。我没道理为一瓶可乐生气,虽然下楼去买的路上还是被太阳烤出了一点火气,不过并不足以叫我背弃美德。出于逻辑上的考虑,我还是多说了一句,你攒这些废品是为了卖钱吧,每次只收十块,还送他东西,是不是赔了。室友说,赔不赔的有啥,你看他多不容易。见她又一次动用了美德,我赶紧收回了逻辑,那你这相当于做慈善喽。
她莞尔一笑说,那也谈不上啦。
室友是个热心的姐姐,跟谁都能聊,聊什么都热情。她知道我写小说,又总不见我写,就担心我没什么可写。她好几次提议,叫我写一写他,他靠收废品供两个儿子读了大学,算得上励志吧;他无论寒暑住在一间没有水电的铁皮屋子里,够得上艰苦吧;他数十年如一日只吃馒头不添新衣,称得上朴素吧。这么一个艰苦朴素又励志的人,应该很能让人感动吧。我问她,你感动吗。她说感动。我说你喜欢新衣服吗。她说喜欢。我说你受得了只吃馒头没有水电吗。她像被踩了脚一样说,我肯定受不了。我说这就是我写不了的原因。她不服气地说,做不到并不代表不能欣赏,就因为做不到才感动嘛。我说这是我写不了的第二个原因。她说你还有第三个原因吗。我说,你知道他叫什么名字吗。问一个老人家的名字做什么,她正色道,多不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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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天后,我们在楼下散步,她说他叫周德贵。她指给我看他住的铁皮屋子,就在小区后面的夹缝里,小区的后墙与商业街的后墙组成了那间小屋的山墙,漆黑的屋顶不细看还以为是前方大楼经年不散的阴影。在大楼的九层,朝北的书房,我曾无数次从窗口看下来,试图把脑子换成眼睛重新认一认世界,试图用新鲜的认识替换掉脑中淤塞的言辞。我能认出花园里的树和花,跑动的孩子和狗,天空里的云和塔吊,脚手架上的人,商业街后窗里的吊灯和包房里举起的酒杯,唯独认不出这一片阴影。
我说,这是违建吧。
室友说,有人管的。
那谁让他住这里的。
保安队长,室友说,老头每个月给他送点什么意思意思,反正也没人管。
你不是说有人管吗。
就是保安队长在管。
我们都笑了。我笑的是另一件事,搬家车到的那天晚上,看门的保安不给开大门,说要队长批准才行。在小区里的一家便利店门口,保安队长正跟几个乡亲吃饭。我点了一根烟,等他喝完杯里的酒,另一个端着酒的老人突然教育起了我,你说你这小伙子,你来找人家办事,咋自己先把烟叼上了。他一副义正词严痛心疾首的样子,好像我是他没见过世面的傻儿子。一直以来我都在身体力行地抵制散烟恶习,别说在北京,就是回到老家也拒不随俗,在老家我当然没少被教育,在北京还是头一回。我又气又恼,又有点兴奋,这个自以为是的老僵尸还不知道自己面临的是什么,那是我日夜打磨的思想之矛,我说你谁啊,我的烟凭什么给你抽。老头说,谁要抽你的烟了,我就这么一说,现在的年轻人真是的,托人办事一根烟的人情都没有。我气坏了,什么叫托人办事,这是他应该做的,明白吗。老头说,应该做的你就不能客气客气了,再说天底下哪那么多应该的事,谁该为谁啊,就算该,人家做了事,你就不能表示表示了……我发现我还是嫩了,面对这个理直气壮的老家伙,我哑火了。心跳得飞快,我能感觉到它的娇嫩,嫩到难以承受它的快。最后还是保安队长出面解了围,算了五叔,咱又不是没有,抽人家的干吗。他带我去叫开了大门,我羞愤交加,甚至都想给他一根烟了。这是多好的讽刺啊,调转矛头向自己,这就是我喜欢的讽刺,可随着批判的折戟,讽刺也沉沙了。我走进他为我打开的大门,没做任何多余的动作,因为怕讽刺到他,我连讽刺自己都不敢了。日后每每想起这一幕,我总笑,并随笑轻骂一声╳。当着室友,我没骂,只是比以前笑得更厉害了。这两年回家,我也开始散烟了,对那些不抽烟还揣着一包到处散的人也不觉得那么滑稽了。需要说明的是,我并不是从这件事上得到的教训,我只是得到的教训太多了。
室友说,有意思吧。
我说有意思。
她提议带我去看一看他的小屋。
我说算了,哪天再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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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跟他熟起来,是我开始练唢呐。那段时间我不爱写作了,也不爱思考了,好像什么都不爱了。我一度以为自己得了抑郁症。我天天看综艺,只看搞笑的那些,就连睡觉,都得听相声。我用外面的声音占据脑子,一刻都不让它闲着。它很敏感,它很聪明,这都是它告诉我的,它认识世界,它也能创造世界,它让我相信有它就有一切。我可太信了,我见识过它的厉害。遵照它的指令,我说出过很多讨人喜欢的话,写出过不少好看的故事,我出过书,还拿到过奖,我梦想的都在实现,可它却越来越不满。我突然就觉得没意思,写作没意思,思考也很可笑,名和利都不值得骄傲,就连智慧也是。我迷茫了,不再信自己的脑子了,这就是麻烦的地方,怀疑它,还得用它去琢磨它,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不想。我也不想出去见人了,我那些写作的朋友,看上去普遍有一种不满,当然也有可能是我不满,所以看谁都不满。起初我写作,是为了成功,为了比过别人,那时候可真快乐。我写武侠,也写玄幻,每天都写,把故事编得天花乱坠,只要觉得是别人没看过的就兴高采烈地写出来,写出来就沾沾自喜。后来我写作,是为了炫耀,为了让人知道我有多聪明,我的眼有多毒。我写我,也写我认识的人,像孔雀开屏,张开尾翼展示美丽,与此同时把屁股也露出来,这没什么,融美丑于一炉,正是我的聪明所在,那时候我可真机灵。再后来我出了点名,我不想再暴露自己了,我有了更高的追求:为了让人知道人是什么。可能问题就出在这儿,大家都是人,谁还不知道谁呢。我说了大家不说的部分,还以为是什么了不起的发现,可真蠢啊!大家不知道的部分,我也不知道,我知道的自己,其实也有限。只有欲望比较确定,可那实在没什么好说的,况且我也没怎么满足过,满足的人多半讳言,不满的人面目可憎,说出来的则里外不是人。还是小孩的时候,看皇帝的新衣,天然地想做小男孩而不是皇帝,做说出笑话的人而不是笑话本身,这就是小男孩的天真。等到小男孩不小了,才知道《皇帝的新衣》还有一出叫《指鹿为马》,皇帝就是喜欢光着身子在大街上逛,除了夸他好看还能说什么呢。围着小男孩笑的人,早在心里笑过了,可他们不说。小孩是没有欲望的,大人有,所以大人不说。这种故事讲出来有什么好处呢,除了坑小孩。或许只对皇帝有好处,或许他下次为了照顾小孩会选择穿件衣服。他找来一头鹿,说那是马,小男孩可能穿过衣服,但不一定骑过马。小孩认不出,大人说不出,皇帝更高明了,故事的唯一用途变成了虚伪,让虚伪者更虚伪,无知者更无知。我不想讲这样的故事,虽然我还想成功,这大概就是我的问题。有人觉得我已经成功了,还有人给我冠上了传奇的名声,这依然是故事的逻辑,一个人做了他不该做的事,就算传奇。我是农民工的儿子,我理应在种地,或去做工,怎么能写作呢,所以我是传奇。这么说的话传奇就是不安分,那我确实是,可谁又不是。在不安中煎熬得久了,看到的也都是不安的人,反倒是那些安于现状自得其乐的,因为没怎么见过,所以更觉得传奇。一个农民,甘作农民,还有比这更传奇的吗,只是这就太不故事了。故事里的传奇,我只信孙悟空,他做了上千年的小男孩,最终皈依佛门,他会七十二变,但拒绝变化成人。一个猴子,本该是被耍的,却上天入地地耍别人,多传奇,等到知道他是被纵容的,他是被选择的,才知道——还是不说了吧,就当他是传奇,就当他厌倦了传奇而选择顿悟。对皇帝我们不便多说,对英雄又怎么忍心去说呢,就当卖猴哥一个面子,就当留自己一点仁慈,不说了,没什么可说的了,我的脑子在它的怀疑下也说不出什么令人信服的话了,所以我开始吹唢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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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钢的琴》剧照
唢呐,也叫喇叭,是一件生死攸关的乐器,俗话说唢呐一响,黄金万两,唢呐一吹,非喜即悲。在广袤的乡村世界,唢呐是当之无愧的现场之王,无需任何扩音设备就能沸腾整座村庄。这么霸道的乐器,在居民楼里练是不现实的,我练过,很快遭到了上下左右好几户邻居的反对。不光是噪音问题,他们还强调了氛围:就跟楼里天天死了人似的。我说我练的这首叫“婚礼曲”,白事并不吹。他们不听,他们就觉得像死了人。这就是唢呐作为一件民间乐器的尴尬,因常年在红白喜事中担当背景音,听者很少留意曲调,记住的只是响声,所以唢呐在我们那儿干脆就叫“响”。不管吹什么,都只是个响,只能给人留下一片朦胧的印象。在一众朦胧的印象里,最突出的往往藏得最深,毫无疑问,悲比喜更深,不管参加多少次婚礼,忘不掉的始终是葬礼,就算人们更愿意回忆婚礼,还专门给它录像,记最深的也还是葬礼。这就是唢呐讨人厌的地方,所以我才选它,我喜欢的摇滚乐也是很讨厌的。讨人厌的摇滚乐在我们这儿一直上不了台面,要是和唢呐结合一下会不会负负得正呢,还是会更讨厌?不管哪一种情况听起来都很有吸引力。除了当作家,我还想过当摇滚歌手,作家算是当上了,当得十分不满,且头脑紊乱。现在不是作家的时代了,也不是摇滚的时代了,不过音乐还是要比文学好混一点,毕竟听一首歌只需要点一次屏幕,看一篇文章少说也得点个七八次吧,那都够刷几十条短视频了。没有人喜欢讨人厌的艺术了,大家只想被讨好,在最短的时间里被最快最多地讨好。爱上摇滚乐的时候我年龄还小,甘作异类,以讨厌为荣,等到想要讨人喜欢的时候才发现讨厌的基因已深入骨髓,讨厌煽情,讨厌和气,讨厌美好,讨厌精致,讨厌成功,讨厌胜利,讨厌权力,讨厌长辈,讨厌强大,讨厌欢庆,讨厌大团圆,讨厌的东西太多,到头来被讨厌反噬。或许正因如此我才拿我的写作没办法吧,眼看着这条路是走不通了,脑子是不能再用了,用手又太累,似乎也就剩嘴了,所以我开始吹唢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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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带着这件讨人厌的乐器到处走,找个没人的地方就开始练,见到人就躲,当然人也躲我,躲来躲去,就躲进了他的地盘。这条存放垃圾的夹缝跟拿着唢呐的我没什么两样,都是讨厌的存在,除了偶有尿急的人拐进来解决一下,就只剩下我和垃圾。他大多时候不在,收满一车垃圾才回来。看到他,我就会识趣地走开。几次之后,他问我,你是在躲我吗。我说是,这玩意儿不好听。他说没关系,你吹你的,不碍事。现在我已经完全知道了什么是客气,多说的这句不碍事,必然就是碍事。我收起喇叭就走,边走边说,没事,今天练完了。他把一袋垃圾扔到地上,说,你是不是嫌我吵,你吹的时候我可以干点不出声的。我说那倒不是,你声再大还能有喇叭大吗。他笑了,说那倒是。
第一次,我在身边有人的情况下吹响了唢呐。他旁若无人地整理废品,先把纸箱子打开浇浇水,再把旧家电的零件拆开,干完这些,他拿出一把锤子,开始砸击那些华而不实的膨胀东西。易拉罐,塑料瓶,纸筒子,喷壶,在他的锤击下急速塌缩,按照材质被归类。那一车废品慢慢变得结实,齐整,不得不说,收拾东西确实是一种天赋,给人以肉眼可见的成就。我在一旁都心痒了,恨不得扔掉唢呐去帮他干上一会儿,把那些瓶瓶罐罐一个一个地砸瘪,将其分门别类装进袋子,夯实、系紧、码齐、垛好。我可太向往齐整的感觉了,因为理不清脑子里的声音我离开电脑吹唢呐,没想到沿着前人打好的孔洞依然理不清。我磕磕绊绊吹着,他乱中有序地忙着,他的成果显而易见,我的音调越来越乱。为什么我总羡慕别人的工作?我停下,看他忙活,那些被淘汰的商品和商品包装在他手里像淘到的宝贝一样有了新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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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过了好一会儿才注意到唢呐停了。
咋不吹了,累了?
吹不好,烦。
咋不好,多好啊,我干活儿都有劲了。
你不觉得瘆得慌吗。
瘆啥,多喜庆。
只是喜庆吗,这个声音,没让你想起点什么别的。
你说葬礼吗,想到了。听这个动静,一会儿是婚礼一会儿是葬礼,听得久了就是葬礼,葬礼久了又变成婚礼,总的来说还是挺喜庆的。
为什么是喜庆呢,既然有葬礼也有婚礼。
不知道,因为人多吧,人多就很热闹。
这是他说的第一句让我眼前一亮的话,我想了想,还真是这么回事。
为什么练这个,他说,现在会这个不好找活了吧,葬礼婚礼都不太用了。
我不太好跟他解释摇滚什么的,虽然我给他听过,我说的是流行歌,凤凰传奇,你知道吧,《月亮之上》,加到那里面,你觉得怎么样。
那一定很带劲。他说,你们年轻人就是有想法。
他娴熟的恭维让人听不出真假,可我还是心虚了。我也不好解释这个想法仅仅只是想法,练一件乐器没那么容易,虽然我是抱着这个想法在练,但想法并不一定都是为了实现,虽然说出来就只能指向实现。
他忙完了手头的活,那一大车废品已经变成小小的一团,整齐地码放在墙边。他跨上空了的三轮车,对我说,你先练着,我出去了。
夹缝中又只剩下我和垃圾,不同的是垃圾多了一些,而我第一次羡慕起了垃圾。我凑近那些堆放紧实的破烂,它们曾形状各异,如今都乖巧地抱在一起,亲如一家,仿佛本该如此。我想起我的衣柜,书架,它们的乱一如我的大脑。总想着有时间整一整,但从未整过,长久以来,我又一次产生了胸有成竹的迫切。我几乎是飞奔着回家(其实是用走的,可说出来就变成了这样,这就是写作让人痛苦的地方,明知道这么说不对,却只有这么说才舒服),一进门就整起了衣柜。正好,天也黑了,我点了外卖,吃完外卖我走进书房又走出来。算了,明天再整吧,留一点确定的东西给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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