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武慧 通讯员 陈耀 唐嘉睿)秸秆综合利用,看似“田间小事”,实为“生态大考”。一头连着蓝天保卫战的攻坚成效,一头系着农业绿色发展的转型脉搏。日前,在《湖南省秸秆综合利用若干规定》等上级法规政策指引下,湘潭市出台《关于做好湘潭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奖补工作的指导意见》《2026年湘潭市市级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资金奖补方案》及《湘潭市2026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三份文件,形成一套政策体系。
近日,在全市秸秆综合利用与焚烧管控工作推进会上,湘潭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从组织领导、资金保障、技术路线、评价体系、奖惩机制等维度,对2026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政策体系进行了全景解读,帮助全市各级干部与广大经营主体吃透政策、用足红利,让秸秆这个“生态包袱”变为“绿色财富”。
高位推动:全域联动抓秸秆综合利用
秸秆综合利用绝非一家之事、一域之责,三份文件首先明确“谁来抓”的问题。在领导体制上,确立政府主导、农业农村部门牵头,财政、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发改、科技等多部门参与的工作机制。这一机制打破部门壁垒,将秸秆综合利用从单纯的农技推广上升为政府高位推动的系统工程。
在责任落实上,构建“市级指导、县级主责、乡镇实施”的三级责任链。要建立“县包乡、乡包村”的分级包保制度,完善责任清单,将秸秆综合利用与粮食生产、大气污染防治等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确保每一项任务都有人抓、每一块田地都有人管。
在组织方式上,强化基层治理创新与产业协同。政策鼓励探索“企业+”“收储运网点+”“专业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多元联动模式,支持成立产业协会或联盟,推行社会化服务跨区作业。在推进会上,湘潭市农业农村局将分片包干指导安排表、市县乡三级联动实施“百名专家驻百企联百村”帮扶行动联系表及秸秆综合利用各类经营技术主体信息表等统一制作成册,发放到参会人员手中。
湘潭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不仅是推动技术力量下沉一线,更是让各类市场主体能有效沟通对接秸秆综合利用,形成“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参与”的共治格局。
分区施策:从“政府兜底”向“市场驱动”转变
2026年,全市主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5%以上,本地秸秆离田利用量达20万吨以上,其中市场化利用量达17万吨以上。要实现这一目标,政策从技术实施、作业方式和能力提升方面明确具体细节。
在技术实施上,政策明确提出实施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原料化“五化”提升行动。肥料化主推粉碎还田标准化、冬耕晒垡、油菜翻压还田和腐熟还田技术;饲料化提升饲料加工能力,探索青贮饲料生产;燃料化重点推进湘乡稻麻竹苇生物质再生利用等重大项目,探索秸秆气化、甲醇生产等精深加工;基料化巩固“稻菇轮作”,探索育秧基质生产;原料化提升草棒、草帘等产品应用,拓展高值化加工路径。这名负责人表示,这一体系既立足当前实际,又着眼产业前沿,为秸秆从“田间废弃物”向“产业新资源”的转化铺设了多元通道。
在作业方式上,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政策强调按照“宜离则离、能离则离、不离田则还田”的优先序,充分考虑地形地貌、种植现状和主体服务能力,完善“一乡一策、一村一策、一田一策”,明确作业主体,落实作业区域,实行“大区域小调整”。中晚稻秸秆可实施粉碎还田、翻压还田和打捆离田等方式,不搞“一刀切”。
在能力提升上,加快“装备配套、体系成网”,为秸秆综合利用提供物质技术基础。政策提出2026年全市秸秆收储运和加工主体保有量达到100家左右,千平方米以上骨干收储网点63个,打捆机保有量500台以上,半喂入收割机40台以上,粉碎还田机200台以上,各类加工生产线不断健全。鼓励利用闲置资源改建收储设施,不具备固定网点条件的地方可设置临时转运点,形成“软硬件并重、网点密布成网”的布局。
这名负责人表示,既要守住利用率的“底线”,又要突出市场化这个“方向标”,推动秸秆综合利用从“政府兜底”向“市场驱动”转变。
另外,政策还从秸秆综合利用的资金投入来源、投向、补助标准及管理上进行了明确,提出四级统筹强化供给,打造多元化资金保障支撑体系。在政策落实和工作绩效上,一方面明确量化考核体系、指标和方式,另一方面通过奖惩机制体系激励实干者、约束落后者,并根据评估结果实现“考核—反馈—整改—提升”的闭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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