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滚动播报
(来源:上观新闻)
“我喝酒了,但我没开车,车是我朋友开的!”近日,青浦警方查处一起醉驾顶包案件,犯罪嫌疑人马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李某因涉嫌包庇罪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近日
白鹤派出所
接市民张先生报警称
其在辖区某路口
与一名机动车驾驶人
发生争执
对方身上带有明显酒气
疑似酒后驾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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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处置
对方车内共有三人
报警人无法准确指认
事发时车辆由谁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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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民警询问
车内三人均否认酒后驾车
并称驾驶人临时有事离开
民警随即进行核查
此时
另一男子李某赶至现场
自称系车辆驾驶人
民警通过比对发现
李某与实际驾驶人
体貌特征明显不符
实际驾驶人正是先前在场
却始终否认驾车的马某
李某明显存在顶包嫌疑
民警遂依法
将二人传唤至派出所
作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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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
马某正在驾校学习
但多次未能通过考试
事发当晚
马某与朋友聚餐饮酒后
自恃清醒便心存侥幸
驾驶他人车辆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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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至事发地时
与行人张先生
因通行问题发生纠纷
见对方报警
因自己无证且醉驾
马某为逃避法律制裁
便让好友李某前来顶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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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在明知
马某存在醉酒驾车的情况下
仍向民警作虚假陈述
企图包庇马某
经司法鉴定机构检测
马某血液中
乙醇含量为144mg/100ml
远超醉酒驾驶标准
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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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
犯罪嫌疑人马某
因涉嫌危险驾驶罪
李某因涉嫌包庇罪
已被青浦警方
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
未取得驾驶证严禁驾驶机动车,醉酒驾驶更是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行为。为他人“顶包”不仅无法助其脱罪,反而会让自己涉嫌包庇罪,面临刑事责任。请广大驾驶人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切勿心存侥幸,更不可指使他人“顶包”,否则将双双身陷囹圄,追悔莫及。
资料:青浦警坛
编辑:胡小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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