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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渝见小面”被“遇见小面”起诉,老板娘哭诉“七八千元要卖上千碗面”。
两个月后,“金季酒店”被全季酒店索赔10万,老板娘说“砸锅卖铁也拿不出”。
遇见小面撤诉道歉,全季坚持打完官司。
两个案子真正值得追问的不是谁道歉了,而是同一个问题:连锁品牌批量起诉小商户,到底在保护知识产权,还是在经营一门生意?
⑴ 两碗面,一间房
先把两个案子的事实摆清楚。
2026年6月,河南南阳毛女士收到传票。
她经营的“渝见小面”开了快两年,一碗面卖8块钱。
“渝”是重庆简称,毛女士是重庆人,取名就是表达重庆风味,装修、招牌、定价跟“遇见小面”完全不同,南阳也没有遇见小面门店。
原告遇见小面是港股“中式面馆第一股”,2025年营收16.22亿,净利1.06亿。
起诉状认为“渝见”与“遇见”读音相近构成近似,索赔近万元。
毛女士一句“七八千元要卖上千碗面”引爆舆论。
6月13日遇见小面撤诉,创始人宋奇公开致歉,中止外包律所合作,将“渝见小面”商标无偿转让。
但记者调查发现,舆论风波前遇见小面已起诉至少4家餐饮店,事后均注销,东莞一家“渝见小面”倒闭注销4个月后仍收到传票索赔5万。
再看全季的案子。
2026年7月,河北正定赵女士收到传票。
她的“金季酒店”2021年注册,10间客房,日均房价五六十元,客群是长租务工人员和学生,只在美团上架。
原告是全季权利人汉庭星空,母公司华住集团是中国最大多品牌酒店集团,全季全国超千家门店、均价289元。
起诉状认为“金季”与“全季”一字之差构成近似,索赔10万。
赵女士说收到传票前没有任何警告函,“希望大公司先发律师函限期整改,而不是一上来就是传票”。
她花了一万多律师费,改名“享·静美酒店”,准备注销重注。
8月21日法院调解和解,赔偿比10万减少一半以上。
天眼查显示,汉庭星空作为原告的商标权纠纷共159起,2024年上海金山一家“金季宾馆”已因同样案由被判赔2万。
两碗面、一间房,事实清楚。
但事实背后的模式,比个案更值得审视。
⑵ 十年8000件:批量维权的流水线
遇见小面的公开信里有一句话很关键:中止与外包律所的合作。
这说明起诉“渝见小面”的决策,很可能不完全是遇见小面自己做的。
多家媒体调查揭示了一种普遍存在的合作模式:品牌方将商标维权全权外包给第三方律所,采用风险代理机制——律所前期不收律师费,自行全网取证、批量立案,商户和解或判决赔偿后,律所和品牌方按比例分成。
这种模式下品牌方几乎零成本:不用养法务团队,不用逐一甄别侵权情节,律所搞定一切,赔款到手再分账。
律所则有充分动力多立案,因为立案量越大、和解率越高,收益越高。
微博认证法律博主庞九林律师透露,遇见小面代理律所的一名律师10年间办案超8100件,超六成是商标批量诉讼,日均处理2到3起。
这不是打官司,是走流水线。
流水线的目标筛选非常精准:个体工商户、三四线城市、法律意识薄弱、利润微薄、无力应诉。
索赔金额通常在几千到几万元之间——刚好是小商户“给了心疼、打官司更亏”的数字。
大部分人选择花钱和解,息事宁人。
东莞的陈先生店已经倒闭注销了,照样收到传票。
一个已经不存在的店,品牌方的实际损失在哪里?
维权的必要性在哪里?
但流水线不管这些,它只管批量投递、批量施压、批量收钱。
全季酒店的代理律所是北京今雍律师事务所,华住集团合作多年的知识产权法律顾问。
汉庭星空159起商标权纠纷,覆盖全季、汉庭、桔子等多个品牌。
这种长期合作、批量诉讼的模式,和遇见小面外包律所的运作逻辑如出一辙。
不止餐饮和酒店。
2026年4月,全国多地“东尼造型”理发店被一家英国公司批量起诉,有店铺先后被告了两次。
江苏张家港法院查明,原告寐某公司仅两名员工,经营范围完全不涉及美发行业,却通过关联公司持有173枚跨行业商标,甚至出现“被许可方使用商标反而获得每期800元营业补贴”的反常约定。
法院最终认定原告构成民事权利滥用,驳回全部诉讼请求。
LV近五年在中国发起商标维权诉讼1691起,仅2026年上半年就新增56起,诉讼范围从奢侈品扩展到茶饮、餐饮、日用百货。
宁波一家注册资金5万元的日用百货个体户,因售卖的“凯诗米娜”品牌皮包图案被认为近似LV花纹,被索赔25万,官司打了三年,店主妻子因此患上心病。
这些数字拼在一起,勾勒出一条完整的产业链:商标囤积、批量取证、流水线起诉、施压和解、赔款分成。
品牌方出商标,律所出人出力,小商户出钱。
知识产权保护的制度初衷,是鼓励创新、维护公平竞争。
当维权变成零成本、高回报的生意,保护对象就从品牌商誉变成了赔偿金额本身。
⑶ 5万和8块:比例原则去哪了
商标法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这一点没有争议。
全季起诉金季、遇见小面起诉渝见小面,在法律形式上都有依据。
但合法不等于合理。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提出了一个关键概念:比例原则。
维权手段和索赔金额,应当与侵权行为的规模、主观恶意及实际损失相匹配。
对恶意仿冒、规模化山寨的,当然要坚决打击;对善意使用、经营微小、无混淆可能的小微商户,应侧重教育引导,而非高额索赔。
用这个原则审视两个案子,问题很明显。
先看主观恶意。
毛女士是重庆人,“渝”是重庆简称,“小面”是重庆特色小吃的通用名称。
她没有刻意模仿遇见小面的装修、招牌或菜单,南阳当地也没有遇见小面的门店,消费者根本无从混淆。
赵女士的“金季”取“金玉满堂,四季平安”之意,10间房、日租60元、客群是务工人员和学生,跟全季289元一晚的中端商务酒店不存在任何客源竞争。
再看经营规模。
毛女士一碗面卖8块钱,常州的李哥一天营业额500块,东莞的陈先生夫妻月收入三四千。
赵女士10间房满房月收入不到2万,扣除房租、水电、平台佣金,所剩无几。
5万或10万的索赔,对这些家庭来说是一年甚至几年的纯收入。
而原告一方,遇见小面年营收16亿、净利1亿,华住集团市值数百亿、门店数千家。
5万对遇见小面不够一家门店一天的营业额,10万对华住集团不够一家全季酒店一个月的利润。
这不是在弥补损失,这是在降维打击。
更关键的是混淆可能性。
商标侵权认定的核心标准,不是商标像不像,而是是否容易导致相关公众混淆。
一个在南阳卖8块钱重庆小面的夫妻店,消费者会误以为它是遇见小面的分店吗?
一个在正定日租60元、只在美团上架的家庭旅馆,消费者会以为它是全季酒店吗?
上海申宜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龙国律师明确指出,全季作为全国知名连锁品牌,社会知晓度高,客户群体很难将字体、装修、价格都不同的金季酒店误认为全季“。
金”和“全”读音不同、含义不同,不能必然认定为近似商标。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熊超律师也认为,“渝见小面”大概率不构成侵权:渝字有地域指向性,设计风格区别明显,店主长期善意使用,无主观仿冒恶意。
但这些法律上的抗辩空间,对小商户来说门槛太高。
他们没有法务,不懂商标法,请律师要花钱,不出庭可能缺席判决,出庭又耗不起时间。
大部分人的选择是和解——哪怕自己觉得没侵权,也宁愿花几千块钱买个平安。
批量维权的生意,吃的就是这份“打不起”。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维维说得直白:维权不能只看“我有没有权利”,还要看“我怎么行使权利”。
如果对方是恶意攀附、刻意仿冒,企业当然应当坚决维权;但如果对方只是小微商户,对近似文字的使用有地域、行业背景,且门店形象、经营规模、消费者认知并不容易造成实际混淆,企业就应当更加谨慎。
“品牌应维护商誉,而非制造以大欺小的观感”。
赵占领的这句话,点到了要害。
⑷ 放水养鱼:商标囤积的生意经
批量起诉只是表象,更深层的问题是商标囤积。
全季酒店诉金季酒店案中有一个容易被忽略的时间线:金季酒店2021年8月注册,2022年正式营业;而汉庭星空2024年4月才申请注册“金季”商标,2025年7月14日获准注册。
一个小旅馆用了三年的名字,被大公司悄悄注册成商标,然后反过来告侵权。
全季方面当然可以解释为“防御性注册”——提前把近似名字注册了,防止别人蹭品牌。
但防御性注册和攻击性维权之间,界限在哪里?
如果注册了大量自己不用的商标,专门用来打击已经在使用这些名字的小商户,“防御”就变成了“围猎”。
这种操作在业内有个形象的说法:放水养鱼。
明知大量小微商户在善意使用近似名称,不提前发函、不及时制止,等商户经营多年、形成稳定客源后,再集中批量起诉收割。
商户投入的装修、口碑、时间越长,越舍不得关门,和解的“支付意愿”就越高。
东尼造型案暴露了更极端的模式:原告通过关联公司持有173枚跨行业商标,不从事实体经营,专门用于批量诉讼。
法院查明其无实际经营人员,商标授权存在回转疑点,甚至被许可方使用商标还能拿补贴。
这不是维权,是“商标蟑螂”。
商标蟑螂、专利蟑螂、版权蟑螂,三类灰色产业链在中国存在了数十年。
商标蟑螂的套路是:抢注通用地名、行业常用词、近似字形商标,坐等从业者使用后批量发函起诉。
专利蟑螂的套路是:申请低质量实用新型和外观专利,本身不生产,专门起诉中小企业。
版权蟑螂的套路是:拼凑搬运素材登记版权,默许全网传播后集中索赔,图库和字体领域是重灾区。
这三类模式有一个共同特征:核心资产不是品牌商誉或创新成果,而是一纸权利证书;核心盈利模式不是制止侵权,而是利用司法程序向弱势方收取“和解税”。
2021年,“潼关肉夹馍”商标持有者批量起诉全国各地使用“潼关肉夹馍”字样的小吃店,甚至要求商户缴纳加盟费“。
逍遥镇胡辣汤”协会同样起诉众多胡辣汤经营者。
两起事件最终被有关部门叫停“。
青花椒”案中,原告批量起诉使用“青花椒”字样的餐馆,最高法院再审改判原告败诉,并将该案写入工作报告,明确“碰瓷式维权”不受法律保护。
但被叫停的是最极端的案例,批量维权的商业模式并没有消失。
它只是变得更精细、更“合法”——找真正有知名度的品牌合作,用品牌方的注册商标做背书,律所风险代理,挑法律意识最薄弱的个体工商户下手,索赔金额控制在“打官司不划算”的区间。
遇见小面和全季酒店,都是真正的知名品牌,商标也是合法注册的。
这让它们的维权在法律上更站得住脚,也让外包律所的批量诉讼更难被识别为“碰瓷”。
但当维权的方式、节奏、索赔对象都由外包律所按收益最大化原则决定时,品牌方实际上是把自己的商标权租给了一条逐利流水线。
品牌以为自己在保护商誉,实际上商誉正在被律所的KPI透支。
⑸ 司法正在转向
变化正在发生。
2026年6月,江苏张家港法院对寐某公司诉个体理发店商标侵权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原告违背商标法立法目的,超出正当权利边界,意图通过诉讼获取不正当利益,构成民事权利滥用,驳回全部诉讼请求。
这个判决的意义不在于一家理发店赢了官司,而在于法院的裁判逻辑发生了根本转变。
此前的同类案件,法院通常是在“侵权是否成立、赔偿多少”的框架内裁量,即便酌定降低赔偿额,也隐含了“侵权成立”的前提。
而张家港法院直接跳过了商标近似比对,从权利行使的正当性入手,穿透审查原告的主体资质、商标来源、交易模式和维权目的,最终认定“你行使权利的目的本身不正当,因此无权获得救济”。
这是从“赔多少”到“能不能告”的质变。
法院查明的事实很能说明问题:原告仅两名员工,不经营美发业务,却持有173枚跨行业商标;商标授权存在回转授权;被许可方使用商标反而获得营业补贴。
这些事实拼在一起,指向一个结论:这不是品牌维权,这是诉讼牟利。
界面新闻援引知产力的分析指出,过去这套模式“高胜率、低风险、可复制”,而权利滥用认定的常态化会直接改变收益风险比:一旦被认定滥用,不仅个案收益归零,其他已受理案件的商户会纷纷援引同类抗辩,已和解的商户甚至可能主张返还。
当商业模式的底层确定性消失,产业链的收缩只是时间问题。
司法释放的信号不止这一个。
“青花椒”案被写入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以司法判例形式明确“碰瓷式维权”不受保护。
最高法近年来多次出台规则,明确缺乏创新、仅以诉讼牟利的专利维权构成恶意诉讼,恶意诉讼认定需满足四要件:无合法权利基础、主观明知恶意、造成被告损失、行为与损害有因果关系。
一旦认定,原告需赔偿被告应诉全部损失。
立法也在跟进。
2027年1月将实施的新版《商标法》,明确规制不以实际使用为目的、过度圈占公共词汇的商标注册行为。
这意味着“囤商标、等上钩、批量告”的套路,在法律源头上将受到更严格的限制。
行政环节,多地试点市场监管字号库与商标数据库的跨部门互通,工商注册时自动比对商标数据、对知名品牌字号自动预警。
虽然全国尚未统一推行,但方向已经明确:让小商户在注册时就能知道名字是否踩线,而不是经营几年后突然收到传票。
这些变化的共同方向是:商标保护正在从“有证就能赢”的粗放时代,进入“以使用为基础、以诚信为边界”的规范时代。
但司法转向是滞后的。
张家港法院的判决能保护一家理发店,保护不了已经被8100件流水线诉讼覆盖的成千上万小商户。
法律可以在事后纠正,但每一笔已经支付的和解金、每一家已经注销的小店、每一个因为一场官司放弃创业的家庭,都不会因为一纸判决而复原。
制度在收紧,但速度还不够快。
⑹ 维权的分寸
遇见小面和全季酒店,一个撤诉道歉,一个坚持和解。
两种处理方式,对应着两种维权逻辑。
遇见小面的反应虽然是被舆论倒逼的,但至少承认了问题:外包律所的批量诉讼流程存在重大失误,品牌方没有尽到审核义务,把商标权一刀切地交给了逐利的第三方。
中止合作、转让商标、公开致歉,这些动作不能抵消已经造成的伤害,但至少表明品牌意识到:维权方式比维权本身更重要。
全季酒店没有道歉。
从法律上看,它可能不需要道歉——“金季”与“全季”在同一种服务上使用,商标也确实获准注册,起诉有法律依据。
但赵女士提出的那个朴素问题仍然成立:为什么不能先发一份律师函,给一个整改的期限?
一份律师函的成本不到一百块,一个改名的期限给半个月就够。
对品牌方来说,这足以达到“停止侵权”的目的;对小商户来说,这意味着不用请律师、不用上法庭、不用注销营业执照重新来过。
直接发传票索赔10万,和先发函要求改名,成本相差无几,效果天差地别。
选择前者而不是后者,要么是懒,要么是故意。
懒是因为外包律所按案件量收费,发函整改没有收益,立案诉讼才有分成。
故意是因为只有通过诉讼施压,才能拿到和解金。
无论哪种,品牌方都难辞其咎——你可以把维权外包给律所,但不能把审核权和裁量权一起外包。
律所不关心你的商誉,它只关心这个月立了多少案、分成多少钱。
真正成熟的品牌维权,应该有清晰的分级机制。
对恶意仿冒、规模化山寨、造成实际混淆的,坚决起诉、全额索赔,这没有任何问题。
对加盟到期后继续使用品牌标识的,先发函要求拆除,逾期不改正再起诉。
对善意使用近似名称、经营微小、无混淆可能的个体工商户,先发一份通知,说明商标情况,给一个合理的改名期限,甚至可以协助对方完成商标注册。
维权的目的是制止侵权、保护品牌,不是让小商户倾家荡产。
重庆小面协会在遇见小面风波后发布倡议:“渝”为重庆地域行政区划简称,“小面”属于餐饮通用商品名称,重庆小面是承载巴渝民俗文脉的地域公共品牌,倡导全行业共享,不支持单一企业独家垄断。
这个倡议点出了一个根本问题:商标权保护的是品牌独创的识别性部分,不是公共词汇的垄断权。
“渝”是重庆人的“渝”,“小面”是所有重庆小面从业者的“小面”、“。
金”可以是金玉满堂的“金”,“季”可以是四季平安的“季”。
商标法保护“遇见小面”四个字的组合和品牌商誉,但不保护对“遇”字同音字的独占;保护“全季”的品牌识别,但不保护对所有带“季”字酒店名称的垄断。
知识产权制度的初衷是保护创新、鼓励公平竞争。
当维权异化为收割小商户的流水线,当商标囤积取代了真实经营,当律所的分成收益比品牌的产品利润还稳定,这个制度就被架空了。
遇见小面创始人宋奇在道歉信里写了一句话:“承认错误,承担后果,不甩锅”。
这句话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
因为它意味着品牌方要从外包律所手里收回维权的审核权,意味着要逐一甄别每一个被告是恶意山寨还是善意经营,意味着放弃“零成本维权+赔款分成”的舒服模式,花更多人力物力去做精细化管理。
这会提高维权成本,但它维护的是品牌真正值钱的东西——商誉。
一个年营收16亿的品牌,告赢一家月入几千的夫妻店,拿到几万块赔偿,输掉的是消费者的信任。
遇见小面风波中,储值会员纷纷晒出退款截图,哪怕余额不到1块钱也要退。
商标是武器,但武器的使用要有分寸。
对准山寨工厂叫维权,对准夫妻小店叫围猎。
区别不在于你有没有权利,而在于你选择怎么用。
司法正在收紧,立法正在完善,小商户的商标意识也在提高。
但在制度完全到位之前,枪口抬高一寸,需要品牌自己决定。
最后的话
“渝见小面”的毛女士还在犹豫要不要继续用这个名字。“金季酒店”的赵女士已经注销了营业执照,重新做了商标检索,发现两个字的商标几乎注册不下来。
她们都是普通人,开个小店养家糊口,没打算蹭谁的流量,也没能力跟大公司打官司。她们遇到的不是知识产权问题,是信息不对称——一个有法务团队和外包律所,一个连商标检索都不知道怎么做。
知识产权保护没有错,错的是把保护变成生意。品牌输掉口碑,律所输掉尊严,司法资源被挤占。
维权应该回到本来面目:保护真实商誉,制止实际混淆。品牌方在签下外包合同之前,应该先想清楚:你要保护的到底是品牌,还是赔款?
参考文献
中国新闻网:“遇见小面”维权争议:有小面店倒闭4个月后仍被诉侵权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多家餐饮店遭“遇见小面”起诉商标侵权,常州“渝见小面”被索赔5万
工人日报:“遇见小面”起诉“渝见小面”引争议,夫妻店与大品牌一字之差被告侵权
央广网:“渝”是重庆的,“小面”是大家的!追着小店索赔输了人心也失了格局
新浪财经/《BUG》栏目:日租60元,被索赔10万!全季起诉小旅馆
观察者网:小旅馆取名“金季”遭全季起诉,老板娘哭诉拿不出10万赔款
36氪:如家酒店起诉10间客房小旅馆索赔10万,“如家”已发起647起商标诉讼
界面新闻/知产力:乡镇理发店赢了:批量商标维权的生意,正在失效
凤凰网《风暴眼》:被批量盯上的县域小店
光明网:“遇见小面”诉“渝见小面”案撤销,重庆小面协会倡议规范商标维权
新浪新闻:小面维权揭碰瓷产业链
中国青年报:商标维权边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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