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槐荫区城管局顺利处置一起阳光新路19号阳光100国际新城一期C区停车场内“一路阳光汽车美容服务中心”违法建设案件。这起违建案件,在槐荫区城管局的依法推进与耐心沟通下,以当事人主动自行拆除的方式圆满收官,这处存在多年的违法建设终于彻底退出居民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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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振兴街执法中队接群众举报,反映在槐荫区阳光新路19号阳光100国际新城一期C区后面停车场修建了一个洗车房,涉嫌违建。经现场勘验,该处建筑由三间钢结构房屋和一间玻璃房构成,总建筑面积121平方米,当事人未能出示任何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初步核查后,中队予以立案。
办案过程中,槐荫区城管局调取项目规划图纸,核对地块规划用途,并多次向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函征求规划意见,其复函明确,该洗车房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且属于“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情形,法律事实清晰,定性明确。2026年3月4日槐荫区城管局依法向当事人送达《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当事人迟迟未予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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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当事人的迟疑与抵触,中队并未简单采取强制措施,而是坚持“先疏后堵、教育先行”的柔性执法理念,多次与当事人开展沟通谈话,宣讲城乡规划相关法律法规,讲清违建存在的法律后果,耐心做好思想疏导和政策解释工作。经过反复劝导沟通,当事人充分认识到自身违法行为,于2026年8月19日主动对全部涉案违建实施自行拆除并清理完毕,圆满完成该宗违法建设处置,既消除了辖区违建安全隐患,也实现了法理与情理兼顾的执法效果。
城市管理,管的是秩序,暖的是人心。槐荫区城管局将继续坚持“刚性执法+柔性服务”双轮驱动,既以铁腕捍卫规划权威,又以温情回应群众期盼,用更实的作风、更细的举措建设更加规范、安全、宜居的美好家园。(济南日报·爱济南记者:张帅 通讯员:王訾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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