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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医学科研评审,有一条不能碰的底线,那就是回避制度。
哪怕是业内知名的三甲医院专家,一旦踩了这条红线,一样要依规问责。
8月21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研究中心对外发布通报,7位来自国内知名三甲医院的评审专家,因为评审当中出现严重不良行为,被公开处理,这件事在整个医疗科研圈引起不小震动。
很多普通老百姓可能觉得,科研评审离自己的生活很远。
但要知道,这批评审的项目,瞄准的是癌症、心脑血管、呼吸、代谢病这些重大疾病攻关,花的是公共财政资金。
评审公不公平,直接关系优质医学项目能不能拿到经费,间接影响未来新药、新治疗手段的研发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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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来龙去脉
被核查的是癌症、心脑血管、呼吸和代谢性疾病防治研究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首轮以及立项视频评审会议。
经过官方细致核查确认:
7位专家在参与线上视频评审的时候,出现应回避却没有回避的问题,该行为直接被认定为严重不良行为。
涉事专家分别来自7家医院:
遵义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北京医院、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市中医医院、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官方具体处理结果
1、3年之内,不再邀请这7位专家,参与该科技发展中心组织的任何项目、课题评审以及相关管理活动。
2、处理通知已经送达专家本人,违规记录正式录入专家不良行为清单,存档留痕。
3、后续如果专家所在单位、其他主管部门,还有进一步处置措施,将会合并执行本次处理结果。
通俗解读:什么是“应回避未回避”
科研评审有明确规矩。
如果评审专家,和申报课题的团队存在师生关系、学术合作、利益往来等利害关系,就必须主动提出来,退出本次打分评审。
设立回避制度,目的就是隔开人情干扰,保证打分客观中立,把经费留给真正踏实做研究的团队。
本该主动避嫌却没有避嫌,看似是流程疏忽,实则破坏科研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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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表态
科技发展中心明确表态,今后会持续严查评审过程中的各类不良行为。
要求所有评审专家严守科学道德,恪守评审纪律,全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医学科研环境。
消息传到网上,不少业内人士纷纷感慨。
科研评审,看重的不只是专家专业水平,纪律底线同样不分职称高低。
不管名气多大,制度面前没有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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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本文全部信息整理自国家卫健委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研究中心公开通报,仅作为资讯科普,具体后续处置,请以官方发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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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健委通报 #医疗科研 #专家评审 #科研学风 #民生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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