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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山西省住建厅发布第二批物业服务领域违法违规典型案例,曝光两起极具代表性的小区侵权事件。一起是物业私自出租公共区域经营牟利,另一起是擅自改动绿地、道路,违规增设停车位,都是很多小区普遍存在的乱象 。
案例一:阳泉平定某物业,擅自出租公共区域,侵占公共收益
该物业公司没有经过业主大会表决同意,私自把小区公共空地、楼道周边等共有区域对外出租,引进临时摊位、商用直饮水机进场经营,以此收取租金。
小区公共区域产权属于全体业主,利用公共区域开展经营,必须经过业主共同表决,取得同意之后才可以实施,经营产生的租金收益,应当归入业主公共收益账户。涉事物业直接对外出租,租金收入被物业掌控,没有公示账目,也没有上交监管账户,属于侵占业主公共收益行为 。
处理结果:
主管部门责令立即停止违规经营行为,限期整改,对涉事主体罚款2000元,纳入物业行业信用记录。
现实提醒:很多小区的直饮水机、售货机、临时摆摊,很多业主以为是免费摆放。实际上大多都有进场租金,这笔钱属于全体业主,业主有权要求物业出示合作合同、公示租金收入。
案例二:忻州定襄物业,擅自将绿地、公共道路改成停车位,罚款5万元
涉事物业未经业主大会同意,也没有规划部门审批,直接破坏小区原有规划,把小区公共绿地、小区道路改造成为停车位对外收费使用。
小区绿地、道路属于全体业主共有,规划方案是买房时就已经确定。物业没有权力私自铲掉绿化、占用道路新增车位。即便小区停车紧张,想要改造,也必须经过业主表决,同时报规划、住建部门审批才可以实施。私自改造,既改变小区规划,也侵害全体业主的共有权益。
处理结果:
责令物业恢复绿地、道路原有规划原貌,依法处以5万元行政处罚,相关案例全省通报警示。
案例总结反思
这两起案例,是全国小区非常高发的两类乱象。
第一类,悄悄利用公共区域搞小额经营:饮水机、摊位、快递柜,单笔金额看着不大,但长年累月累积起来也是一笔可观的公共收益,最容易被物业悄悄截留。
第二类,为了增收擅改小区规划,破坏绿地、道路改成车位,牺牲小区居住环境换取停车收益。
业主日常维权,不光盯紧电梯广告、地下车库收益,也要留意小区里面的饮水机、摆摊、绿地被改动等细节。一旦发现物业私自对外经营、改动公共环境,可收集照片证据,向住建、城管、12345平台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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