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斑马线”
既是行人通行的安全线
也是城市交通的文明线
“让一让”
既是对法律的尊重与恪守
也是对文明的践行与传递
更是对生命的敬畏和守护
关于礼让行人的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灯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时,应当停车让行。违反规定的,将被处以罚款100元、记3分的处罚。
接下来公安交管部门将持续对
“机动车遇行人正在
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
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曝光
希望大家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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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 光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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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牌:浙AD***91
✦地点:中兴路开放教育幼儿园门口路段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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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牌:浙AE**39
✦地点:曲园南路188号东侧路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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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牌:浙E5**27
✦地点:曲园南路188号东侧路段
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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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牌:浙E0**PR
✦地点:中兴南路广电大楼路段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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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牌:浙E7**8B
✦地点:中兴南路广电大楼路段
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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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牌:浙E2**2V
✦地点:中兴路开放教育幼儿园门口路段
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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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牌:浙E3**3G
✦地点:千秋街德清一中门口路段
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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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牌:浙E8**3N
✦地点:千秋街德清一中门口路段
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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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牌:浙ED***68
✦地点:中兴路开放教育幼儿园门口路段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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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牌:浙EG**22
✦地点:千秋街德清一中门口路段
希望广大驾驶人养成良好驾驶习惯
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文明礼让安全出行
来 源: 德清公安
编 辑:陈羽然
责 编:归李喆
审 核:程 昊
遵守交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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