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言
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主任、北京绿色金融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院长马骏先生于2024年指出,中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绿色信贷市场和全球最大的绿色债券市场。截至2025年末,我国绿色贷款余额已超过44万亿元,绿色债券累计发行规模突破5.2万亿元。在“双碳”目标(2030年碳达峰、2060年碳中和)的强力驱动下,ESG——这一涵盖环境(Environmental)、社会(Social)与治理(Governance)的评价体系,已从昔日企业塑造品牌形象的“软实力”,彻底转变为践行长期主义的“硬准则”。
2026年8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作为继民法典之后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法典共5编、1242条,约16.6万字,对30余部生态环境单行法律进行了系统整合与集成升华。法典的施行标志着我国生态环境法治从分散立法迈向体系化法典治理的历史性跨越,也从根本上重塑了ESG法律服务的底层规则体系。法典强化了行政责任体系,同时与两高司法解释形成衔接,共同构筑起行政、民事、刑事三位一体的责任闭环。
2026年,随着A股市场ESG信息披露“首考”正式启动,ESG已从边缘议题跃升为律师行业的战略核心赛道。对于律师而言,ESG业务不再是锦上添花的边缘领域,而是必须倾力投入、抢占先机的核心战场。
一、律师ESG业务的广阔前景
(一)政策与市场的双重驱动
中国“双碳”目标的提出,为ESG法律服务构筑了坚实的顶层制度保障。2024年4月,沪深北三大证券交易所正式发布《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于2024年5月1日起实施,对特定指数样本公司及境内外同时上市公司的ESG信息披露提出明确要求。2024年11月,财政部发布《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基本准则(试行)》,标志着国家统一的可持续披露准则体系建设正式启动。2025年12月,财政部进一步发布《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气候》,为气候相关信息披露提供了具体规范。2026年1月,沪深北交易所同步发布修订后的信息披露指南,新增污染物排放、能源利用、水资源利用三项应用指引。
2026年8月15日施行的《生态环境法典》,从更高位阶重塑了ESG相关法律义务体系。法典实现了多项关键性制度突破:其一,碳排放权交易正式上升至法律层级,碳配额成为具备法定权属、可流通交易的标准化资产;其二,绿色供应链义务写入法条,企业环境管控责任延伸至上下游全产业链;其三,全国统一产品碳足迹法律制度落地,实现与国际规则接轨;其四,法典第1035条建立碳排放统计核算制度,为碳数据的法律规制提供了制度依据。法典第四编“绿色低碳发展”在全球范围内率先以独立成编方式将应对气候变化、碳交易等制度纳入法典体系,为ESG法律服务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制度纵深。
在这一严密的制度框架下,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碳交易市场持续快速扩容,使得企业在融资、并购、上市及日常运营中,必须直面日益复杂的ESG合规要求。截至2026年4月30日,中国上市公司协会数据显示,超过49%的A股上市公司已发布2025年度ESG报告,披露数量和质量均创历史新高。监管的强化趋势在全球范围内同样显著,欧盟通过《企业可持续发展报告指令》(CSRD)、《企业可持续尽职调查指令》(CSDDD)及《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等法规,构建了严密的域外合规网络。2025年12月,欧盟就上述法规的综合修正方案(Omnibus Package)达成政治协议,将CSRD适用范围缩小至员工超1000人且营收超5000万欧元的大型企业,非欧盟公司报告时间表(2029年首报)基本维持不变。律师作为连接企业与监管、资本与规则的桥梁,其专业服务需求呈现指数级增长。
(二)业务场景的多元化拓展
ESG法律服务已深度渗透至律师业务的各个维度,形成了多元化的业务矩阵。2026年6月,全国律协环境、资源与能源法专业委员会主办的“长江流域绿色发展律师业务交流会”上,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秦天宝教授指出,生态环境法典背景下,律师可在污染防治、绿色供应链、碳交易、公益诉讼、ESG、第三方服务机构等领域拓展业务。
绿色金融:协助企业发行绿色债券、申请绿色贷款、设计ESG挂钩的可持续发展挂钩贷款(SLL)等融资结构,确保其符合《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绿色产业指导目录》等监管标准。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绿色债券市场,绿色金融产品的法律架构设计需求持续旺盛。值得关注的是,法典第411条鼓励金融机构在办理土地权利抵押业务时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这一倡导性规范虽未设定直接罚则,但与绿色金融监管政策形成衔接,成为判断金融机构审慎注意义务的参照标准之一。
合规治理:帮助企业建立ESG信息披露制度,应对证监会和交易所的披露新规,处理环境公益诉讼及监管调查。法典施行后,10部原有环境单行法律同步废止,企业合规体系面临系统性重构。2026年起,特定指数样本公司及境内外同时上市公司被强制要求披露可持续发展报告,催生了巨大的合规体系建设需求。法典第1035条建立的碳排放统计核算制度、第1037条将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从行政法规层级提升至法律制度层级,使碳数据合规管理成为企业刚性义务。
并购与上市:在IPO和重大资产重组中开展专项ESG尽职调查,识别潜在的环境负债、供应链人权风险及治理缺陷。法典确立的系统治理原则从法律层面打破部门壁垒、要素分离、区域分割的治理困境,ESG尽调的法律依据更加充实。
争议解决:代理气候变化相关诉讼、碳排放权交易纠纷、绿色金融欺诈案件及“漂绿”(greenwashing)引发的消费者集体诉讼。法典三位一体的责任体系将行政监管责任、民事生态损害赔偿、刑事追责制度有机衔接。尤其值得关注的是,2026年3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修改〈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自3月30日起施行,将碳核算、核查等中介组织人员纳入刑法第229条犯罪主体范围,碳数据造假面临的刑事追责风险显著上升。
跨境业务:协助中国企业应对欧盟CSRD、CSDDD及CBAM等域外合规要求。法典确立的全国统一碳足迹法律制度为与国际规则接轨提供了制度基础,但欧盟综合修正方案实施后适用门槛调整仍需律师持续跟踪。
(三)从“成本中心”到“价值创造”
传统法律服务往往被视为企业的成本支出,而ESG法律服务则能够直接为企业创造价值——帮助企业获得绿色融资、降低资本成本、提升ESG评级与市场估值。法典将绿色低碳发展独立成编,标志着绿色发展从政策倡导上升为法律义务,为企业绿色转型提供了明确的法律预期。良好的ESG表现有助于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增强投资者信心,进而提升企业市场估值。律师的角色正从单纯的“风险防火墙”升级为“价值共创者”,这一根本性的定位转变,显著提升了法律服务的议价空间和行业地位。
二、ESG律师的核心知识与技能体系
ESG是一个高度交叉的领域,优秀的ESG律师必须构建“T型”知识结构——兼具法律专业深度与跨学科知识广度。
(一)法律专业深度
环境法与能源法:掌握《生态环境法典》5编1242条的制度体系,包括总则编确立的基本原则;熟悉污染防治编、生态保护编、绿色低碳发展编的核心制度设计;了解《巴黎协定》、欧盟《可持续金融披露条例》(SFDR)等国际环境法框架。法典总则编以生命共同体理念重塑法律调整范畴,律师需准确把握这一价值主线对具体法律适用的统摄作用。
公司法与证券法:精通三大交易所的ESG报告指引及其2026年新增的三项应用指南,理解董事会在气候治理中的信义义务(fiduciary duty),熟悉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关于社会责任和利益相关者保护的条款。
金融法与绿色金融专门规则:掌握《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绿色产业指导目录》的技术标准;理解绿色信贷、可持续发展挂钩贷款、转型金融产品的法律架构;熟悉法典第411条关于土壤污染调查的倡导性规范及与绿色金融监管政策的衔接。
劳动法与供应链合规:了解国际劳工组织(ILO)核心公约、英国《现代奴隶制法案》;掌握德国《供应链尽职调查法》(LkSG)、欧盟CSDDD项下的供应链尽职调查法律义务。法典将绿色供应链义务写入法条,企业管控责任延伸至全产业链,供应链合规的法律基础更加坚实。
(二)跨学科知识广度
气候科学与碳核算:理解温室气体核算体系(GHG Protocol)的三个范围(Scope 1/2/3);掌握碳足迹计算、碳中和路径规划的基本方法论;了解TCFD及ISSB披露框架。法典第1035条确立的碳排放统计核算制度为碳数据的法律规制提供了依据。
ESG评级与数据分析:熟悉MSCI、Sustainalytics、CDP、商道融绿等主流评级机构的评级逻辑;具备解读ESG报告、识别“漂绿”风险的能力;掌握基本的财务分析能力,理解ESG因素如何影响企业估值和融资成本。
公司治理与伦理:理解利益相关者资本主义与股东至上主义的区别;掌握董事会多元化、高管薪酬与ESG绩效挂钩等治理工具。
(三)实务技能
上海律协ESG专业委员会主任、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万美律师于2025年7月在南方周末第四届ESG生态共建主题活动上指出,法律人才在ESG领域的专业能力建设面临跨学科知识壁垒、人才培养体系断层及实践短板三大核心挑战。克服这些挑战,律师需具备以下关键实务技能:
ESG尽职调查能力:能够在并购、上市、融资项目中系统识别环境、社会和治理风险,包括环境负债量化评估、供应链人权风险筛查等。法典施行后,尽职调查的法律依据从单行法分散规定转向法典统一规范,律师需熟悉法典各编制度间的协调适用。
合规体系搭建能力:协助企业建立从政策制定、流程管控到信息披露的全链条ESG合规体系。法典施行后,企业面临从10部单行法到1部法典的合规体系切换,律师需帮助企业完成合规制度的结构性重建。
争议解决与危机管理能力:处理环境公益诉讼、监管调查、消费者集体诉讼等复杂案件。法典及两高司法解释所构筑的三位一体责任体系,使行政、民事、刑事责任的衔接更加紧密,律师需具备跨领域综合辩护能力。
跨文化沟通能力:ESG具有强烈的国际属性,律师需具备与国际投资者、评级机构、监管机构高效沟通的能力。
三、半年至一年系统性培训计划
本计划基于行业专家的能力分层培养理念设计,分为三个阶段,周期为12个月,适合已有3年以上执业经验的律师,旨在实现从“入门”到“精通”的能力跃迁。
第一阶段:筑基期(第1-3个月)
目标:建立ESG领域的系统性知识框架,理解基本概念与政策脉络。
具体任务包括:研读联合国责任投资原则(UN PRI)、TCFD建议、GRI标准,厘清ESG与CSR、可持续发展的区别;系统学习“双碳”政策文件、三大交易所ESG披露指引及其2026年新增的应用指南、财政部《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基本准则(试行)》及《第1号——气候》;精读《生态环境法典》五编1242条,理解总则编基本原则与各编制度的内在逻辑;精读《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绿色产业指导目录》,研习绿色债券发行法律意见书;研究法典施行后10部单行法废止对企业合规义务的影响;分析3-5份A股优秀ESG报告。阶段末撰写一篇5000字ESG法律综述,并参加一次ESG主题行业论坛。
学习资源推荐: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年度报告、《生态环境法典》条文及配套解读、三大交易所信息披露指引及应用指南、财政部可持续披露准则系列文件。
第二阶段:深耕期(第4-8个月)
目标:聚焦专业方向,积累实务经验,形成差异化竞争力。
在绿色金融与碳交易方向,参与绿色债券或可持续发展挂钩贷款项目,重点研究法典第1037条将碳交易上升为法律制度后的碳合同条款设计,分析法典第411条土壤污染调查规范对绿色信贷业务流程的影响。在ESG合规与信息披露方向,协助企业编制ESG报告,建立合规检查清单,重点关注法典施行后企业合规体系的结构性调整需求,学习识别“漂绿”风险的法律方法。在ESG尽职调查方向,于并购或IPO项目中承担ESG尽调模块,学习环境责任量化评估与供应链人权风险筛查工具。在跨境ESG合规方向,研究欧盟CSRD、CSDDD、CBAM及美国SEC气候披露规则对中国企业的影响,分析法典确立的全国统一碳足迹法律制度与国际规则接轨的路径,撰写跨境ESG合规备忘录。
实务训练要求:每月研读2份ESG相关裁判文书或监管处罚决定,重点关注环境公益诉讼、“漂绿”处罚及碳数据造假刑事追责案例;每两月完成一个模拟项目,如模拟绿色债券法律意见书、模拟ESG尽调报告;加入ESG专业社群或行业协会,如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各地律师协会环境资源与能源专业委员会。
第三阶段:精进期(第9-12个月)
目标:形成个人品牌,具备独立承办复杂ESG项目的能力。
第九月,考取相关专业能力证书,如CFA Institute的可持续投资证书(Sustainable Investing Certificate,原ESG投资证书)、GRI标准认证培训,或参加碳交易员、碳资产管理师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应培训证书。第十月,深度分析3-5个国内外标志性ESG诉讼或合规案例,重点研究法典第1226条“两阶段递进式重罚”机制在碳交易处罚中的适用逻辑:未足额清缴处100万至500万元罚款,逾期按碳价5至10倍追罚,在行业媒体发表2篇专业文章。第十一月,独立或主导完成一个完整的ESG法律服务项目,如ESG合规体系建设、绿色融资法律架构设计、碳交易合规方案制定,建立可复用的项目模板和工作底稿。第十二月,形成个人ESG法律服务产品手册,明确1-2个细分专业方向(如绿色金融、碳交易合规、气候诉讼),制定下一年度业务发展计划。
四、给律师的几点建议
第一,先专后广,避免贪多。ESG领域庞杂,建议先在一个细分方向(如绿色金融或碳交易合规)建立专业壁垒,再逐步拓展。全国律师协会及各地律协已设立环境、资源与能源法专业委员会及ESG专业委员会,推动分层培养,律师应善用此类平台资源。
第二,拥抱数据与科技。学习使用Wind ESG、彭博ESG数据终端等专业工具,理解人工智能在合规监测、报告审核中的应用。法典施行后,碳排放数据的可验证性已成为合规底线——两高司法解释将碳核算、核查中介出具虚假报告纳入刑事追责范畴,律师需协助客户建立可审计验证的数据管理体系。
第三,建立行业网络。ESG是高度协同的领域,律师需要与会计师、评级机构、环保技术专家、投行人士建立常态化合作机制。联合高校、园区、行业协会多方主体协同培养ESG专业人才已成行业共识。
第四,关注国际动态。ISSB准则、欧盟ESG法规正在深刻影响中国企业的合规实践。需特别关注欧盟综合修正方案实施后适用门槛调整对客户的实际影响,同时密切关注法典施行后配套法规、司法解释的陆续出台,为精准服务客户做好充分准备。
结语
马骏先生所言的“全景式指南”,对律师行业同样适用。在绿色金融浪潮和“双碳”战略的历史性机遇面前,ESG法律服务不是可选项,而是必答题。2026年8月15日《生态环境法典》的正式施行,标志着中国生态环境法治进入法典化时代,也为ESG法律服务确立了更为坚实、系统的制度底座。中国已跃升为全球最大绿色债券市场,绿色信贷余额突破44万亿元,市场规模持续扩大,制度体系日趋完善。那些能够率先完成知识跃迁、建立跨学科能力、沉淀实务经验的律师,将成为这一轮产业变革中最稀缺的法律服务提供者。未来已来,唯有躬身入局,方能抢占先机。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