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里有个苦命的女子,甄英莲,后来改名香菱。
她一生遇到两个男人——冯渊和薛蟠。巧的是,两个人都“一眼看上了”她。
于是很多人喜欢问一个问题:冯渊不是好男风吗?薛蟠不是男女通吃吗?为什么他们都喜欢上了香菱?
这个问题重要吗?一点都不重要。
真正重要的,从来不是“为什么看上”,而是“看上之后,如何待她”。
一、冯渊:一辈子只认真这一次
冯渊这个人,原本是个什么样的人?
门子说得清清楚楚:
“这个被打之死鬼,乃是本地一个小乡绅之子,名唤冯渊,自幼父母早亡,又无兄弟,只他一个人守着些薄产过日子。长到十八九岁上,酷爱男风,最厌女子。”
冯渊有个“断袖”的名声,不爱女子,只爱男子。在遇见香菱之前,他是个标准的“男风爱好者”。
但命运就是这么奇怪。他遇见了香菱。
“可巧遇见这拐子卖丫头,他便一眼看上了这丫头。”
一眼看上之后呢?
“立意买来作妾,立誓再不交结男子,也不再娶第二个了。”
这句话的分量,只有放在冯渊的背景下才看得懂。
一个“酷爱男风、最厌女子”的人,为了一个姑娘,立誓从此再不交结男子——这是把自己前十八九年的人生,全盘否定,重新开始。
还不够。他还要郑重其事,“三日后方过门”。
拐子收了钱,人已经是他的了,他完全可以当天带走。但他不。
他知道她不是个物件,不能像买只猫买只狗一样拎回去。
她是要做他妻子的人,所以要选个好日子,体体面面地接她过门。
连门子都说:
“这冯公子必待好日期来接,可知必不以丫鬟相看。”
“不以丫鬟相看”——这六个字,是冯渊给香菱最大的尊重。
在他眼里,香菱不是花钱买来的使唤丫头,是要明媒正娶的妾室,是要共度余生的伴侣。
后来拐子又把香菱卖给了薛蟠,冯渊知道后做了什么?
他明知道薛家是“金陵一霸”,明知道自己一个薄产小乡绅根本惹不起皇商薛家,他还是去了。
他要找薛蟠理论,他要回香菱。
薛蟠喝令手下殴打他。
如果冯渊懦弱一点,怕死一点,挨第一下的时候就求饶放手,他顶多受点皮肉伤,回去继续过他的日子。
可是他至死都不肯松口。
“薛蟠喝令下人动手,将冯公子打了个稀烂,抬回家去,三日死了。”
他宁可被活活打死,也不肯放弃香菱。
冯渊这一辈子,只认真了这一次。可这一次,把命搭进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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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薛蟠:买回来就不当人看
薛蟠也是一眼就看上了香菱。
“薛蟠见英莲生得不俗,立意买她。”
“立意买她”四个字,和冯渊的“立意买来作妾”,只差两个字,意思天差地别。
冯渊的“立意”,是郑重许她一个名分、一个未来;薛蟠的“立意”,是“这东西长得不错,我要了”。
而且薛蟠是当天买、当天带走的。
为什么?因为“三日后”对冯渊来说是黄道吉日,但对薛蟠来说——无所谓。
他买丫头,还看什么日子?给钱拿人,走了便是。
在薛蟠的视角里,香菱就是他从一个穷人手里买的漂亮丫鬟。仅此而已。
到了薛家一年,香菱的身份一直是丫鬟。
周瑞家的因问她道:“那香菱小丫头子,可就是常说临上京时买的,为她打人命官司的那个小丫头子么?”金钏道:“可不就是她。”
香菱自己也说:
“奶奶有所不知,当日买了我来时,原是老奶奶使唤的。”
薛蟠垂涎她的美色,一年里闹了无数次,但从来没想过给她一个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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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还是薛姨妈看不过去了,觉得在荣国府亲戚面前太不像话,于是:
“摆酒请客的费事,明堂正道的与他作了妾。”
请注意薛姨妈的心理活动——“费事”。
给自己儿子纳妾摆个酒,在薛姨妈看来是“费事”,是不得已而为之。
如果不是住进了荣国府,怕亲戚笑话,这门纳妾礼根本不会有。
而薛蟠呢?
“过了没半月,也看的马棚风一般了。”
“马棚风”三个字,翻译过来就是——压根不当回事。
怎么个不当回事法?
香菱不小心撞了他和宝蟾的好事,他冲她脸上吐痰,骂她“死娼妇”。
不容分说,赶出来啐了两口,骂道:“死娼妇,你这会子作什么来撞尸游魂!”
她伺候洗澡,水稍微烫了一点,他就光着身子追出来踢打。
洗澡时不防水略热了些,烫了脚,便说香菱有意害他,赤条精光赶着香菱踢打了两下。
为了和老婆的丫鬟宝蟾鬼混,他打着骂着把香菱赶去给金桂守夜,让香菱一夜被折腾七八次,不得安睡。
后来金桂说自己被人镇魇了,薛蟠不查不问,直接说:
“香菱如今是天天跟着你,她自然知道,先拷问她就知道了。”
最可怕的是,在毫无证据的情况下,亲自抡起门闩暴打香菱,诬陷香菱。
薛蟠更被这一席话激怒,顺手抓起一根门闩来,一径抢步找着香菱,不容分说便劈头劈面打起来,一口咬定是香菱所施。
这就是被薛蟠“看上”的后果——买回来,睡几天,打骂由他,冤枉由他,生死由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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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质的区别:一个人,和一件东西
冯渊和薛蟠都喜欢香菱,但两个人眼里的“香菱”根本不是同一个人。
冯渊眼里的香菱,是一个人。
一个有血有肉、值得被郑重对待、值得用余生去爱的人。
所以他要选好日子接她过门,所以他宁可死也不放手。
薛蟠眼里的香菱,是一件东西。
一件长得好看的、花钱买回来的、可以随便使唤随便打骂的物件。
好看的时候多睡几次,看腻了就当马棚风,老婆闹事就拿她出气。
冯渊对香菱,是 “爱”。
薛蟠对香菱,是 “占有”。
爱一个人,会把她当人看,会尊重她、珍惜她、为她改变自己、为她豁出性命。
占有一样东西,只需要付钱、带走、享用、厌弃。不高兴了,啐一口唾沫在她脸上,她也不能怎样。
人和禽兽的区别,说到底就两条:会不会把另一个人当人看;会不会在欲望之外,还有尊重和怜惜。
冯渊会,薛蟠不会。
所以冯渊是人,薛蟠是禽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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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香菱的命:被两个男人写成的悲剧
香菱这一生,被两个男人改变了轨迹。
一个把她当命,为她死了。
一个把她当物品,高兴时睡,不高兴了,举起门闩劈头盖脸地打。
说起来讽刺——那个把她当命的人,没有能力保护她;那个把她当物品的人,却用强权和暴力把她锁在身边。
香菱后来跟着宝钗进贾府,拜师学诗、参加诗社,活得像个正常人了。
她以为日子会好起来,结果薛蟠娶了夏金桂,她的噩梦再次袭来。
金桂折磨她,薛蟠打骂她。她连喘口气的机会都没有。
那个被冯渊“一眼看上”、值得他立誓再不交结男子、值得他豁出命去争的姑娘,在薛蟠身边活成了什么样子?
她被打被骂被弃,最后得了干血之症,年纪轻轻就作了北邙乡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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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在最后
为什么冯渊和薛蟠都会看上香菱?
一个男人“看上”一个女人,原因可以有一万个——长得好看、气质特别、命里该着……这些根本不重要。
重要的只有一件事:看上之后,怎么待她。
是当人看,还是当东西看。
是娶回去好好珍惜,还是买回去随便糟蹋。
冯渊用命证明了前者,薛蟠用脚证明了后者。
香菱一生遇到两个男人,一个为她死,一个将她往死里推。
这世上最可怕的事就是,有的人是堂堂正正的人,有的人却是披着人皮的兽。
冯渊死了,香菱也死了。
那个“酷爱男风、最厌女子”的少年,为了一个姑娘立誓重新做人,哪怕只有三天,他也配得上“人”字。
而薛蟠这样的东西,他活一辈子,也弄不明白“人”字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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