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环岛高速上一段行车记录仪视频引发关注。8月16日中午1时许,一辆SUV在高速行驶中,车内人员将杂物抛出窗外,碎片在空中散开,险些砸中后方正常行驶的车辆。所幸后车驾驶员反应及时、处置得当,未引发碰撞事故。事后,后方车主将视频上传社交平台,网友纷纷喊话“交警来活了”,呼吁临高交警查处。
临高交警接到举报后迅速核查,涉事司机承认违法行为,接受处罚。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交警对其处以罚款200元。交警调查确认,当时抛出的是水果残渣等杂物。虽然车窗抛物以罚款为主,不直接记分,但若引发交通事故,抛物者需承担全部责任,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临高交警大队副大队长曾祥权表示,在车速达100公里/小时的情况下,即使是一个空饮料罐,冲击力也不亚于飞石,轻则砸裂挡风玻璃,重则危及车内人员生命安全,还可能引发后车紧急避让导致连环追尾等严重事故。“比较大的东西砸到玻璃,会直接损害驾驶员和乘坐人;东西大了遮挡视线,驾驶员紧张之下乱打方向、乱刹车,极易撞护栏甚至翻车,造成严重后果。”
针对货车运输安全,交警提醒:行驶前车上货物必须加固绑紧,长途行驶应在互通口停车检查;严禁从车厢内向外抛物,货物不得超出车身和车尾,高度一般不超过4米。
交警同时提醒,遇到车窗抛物情况时,驾驶员首先应保持冷静,确保安全驾驶,其次利用行车记录仪记录抛物车辆的车牌号、车型、时间及路段等关键信息。驶至安全区域后,可拨打12345或110举报,交警部门将依法约谈教育和处罚。
记者:黄新竹、蔡志斌
编辑:戴玉春
审核:郑伟、孙殿洋
监制:孙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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