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搬家那天,我站在门口不敢换鞋
我是福田本地人,今年三十七。离过一次婚,带个九岁的闺女跟妈住。前夫是同城老乡,大我一岁,当年追我的时候骑电动车淋着雨送奶茶,结婚第八年连我生理期肚子疼都嫌我哼唧烦人。
离婚那阵我发誓不再找,一个人带娃上班也挺好。后来熟人说介绍个做建材生意的大哥,五十二,离异无孩在身边,儿子已成家。我本来不想见,妈劝了一句“你总得有个搭把手的人”,就去了。
他叫饶建榛,见面不油滑,穿件洗得发白的灰衬衫,递名片像递烟一样双手。吃饭他点清淡的,问我忌口,我说不吃香菜,他转头跟服务员说两遍。我没抱期待,但也没反感。
处了小半年,饶建榛提出来:“你在妈家挤,我那两居室空一间,你愿意就搬,不愿意咱慢慢来。”我没答应没拒绝,拖到月底,妈腰疼需要人搭手,我才抱着纸箱敲了他家门。
玄关灯是暖黄的,照得地砖发青。我穿着拖鞋踩进去,第一反应不是“以后这是我家”,是“别把地弄脏了”。饶建榛接过最重的那个箱子,放玄关边上说:“鞋随便脱,地我晚上拖,你先坐沙发。”
前夫当年搬家,我扛着整理箱上三楼,他在后面发语音骂快递员慢。这一下,没可比性。
二、傍晚那顿饭,没人催我洗手
安顿完已是傍晚。我习惯性挽袖子去厨房烧水,饶建榛在厅里挂衣服,探头出来:“别动,水壶我早上洗过,你坐会儿,饭差不多了。”
我愣了下。前夫家规矩是“谁闲谁做”,我但凡在,就是闲的。
走进厨房看了一眼:灶台擦得反光,砧板上是切好的丝瓜和瘦肉片,电饭煲冒着汽。他系条深蓝围裙,不大熟练但很认真地把姜丝往锅里撒。“你会做饭?”我问。他笑笑:“会是不太会,能煮熟。你尝了咸淡咱以后调。”
那顿饭真不算好吃,瘦肉炒老了,丝瓜汤偏淡。可他盛第一碗端给我,自己端第二碗坐对面,不低头刷手机,抬头问:“闺女爱吃什么?下次我妈寄的腊肠我蒸给你带去妈那。”
我没说话,扒了口饭。前夫坐吃饭像开会,筷子敲碗沿,汤勺刮锅底吱吱响,边吃边骂单位领导。饶建榛咀嚼闭着嘴,碗放下了才开口,像怕打断我似的。
三、洗澡出来,镜柜上多了我的杯子
饭后我抢着洗碗,被他拿锅铲挡回来:“你今天搬东西手腕都红,去冲澡。”我指了指自己带来的洗漱包,他点头:“卫生间你用主卫,我次卫。你东西放镜柜左边,我右边。”
冲澡时候我才发现,镜柜左边不知什么时候摆了未拆封的牙杯、牙刷、洗头水,连浴巾都是新买的米色,叠得方方正正。不是啥贵东西,可前夫连我洗发水用完都是我自己补,他从不记。
我擦着头发出来,饶建榛在阳台收衣服,听见动静回头:“地板我刚拖,你穿拖鞋别光脚。”说完递过来一双新棉拖,码数刚好。
我站在厅里,忽然有点想妈。不是委屈,是那种“原来真有人把你的脚冷不冷放进眼里”的恍惚。前夫嫌我洗澡水声大,砸过一次门。
四、夜里那盏小灯,照得我睡不着
收拾完快十一点。饶建榛指了次卧:“你睡主卧,床垫软些,我睡这间。门别反锁,有事喊一声。”我说“那怎么好意思”,他摆手:“不是客气,你头一晚换地方睡不踏实,听见人声反而稳。我不打呼,真打你踹我。”
主卧床头他提前放了小夜灯,暖光,不刺眼。枕头边一包纸巾,水杯倒了温水。我躺下,听见他在客厅把电视关了,椅子轻轻归位,水龙头拧两圈试紧不紧——全是细碎声,不像前夫,倒头就鼾,我在旁边失眠到天亮他都不知道。
我睁眼到一点多,不是紧张,是反差太大缓不过来。前夫同床那几年,他翻身背对我,手机亮着刷到凌晨,我碰他一下就被烦“别闹”。饶建榛隔一扇门,安静得像故意把存在感收起来,好让我先把自己安顿好。
五、早上六点四十,煎锅声把我叫醒
我是被油烟机低档声弄醒的。摸手机六点四十,深圳夏天天已大亮。披衣出来,厨房里饶建榛系着围裙翻鸡蛋,粥锅咕嘟,案板一小碟萝卜干。
他回头:“起啦?蛋煎俩,一个流心一个全熟,你挑。粥是小米南瓜,不知道你爱不爱。”我靠门框没动,嗓子发紧。前夫七年没给我做过一顿早饭,有回我六点起来煮面他嫌葱味熏他。
坐下来,他端碗放我面前,自己才盛。吃饭时他问:“今天周几?你请了假没?没请我送你到福田口岸那边地铁。”我说请假了,他“嗯”一声,把最后一口蛋黄吃了,起身收碗:“你别动,水烫。”
我坐着,听见水流声、碗磕沥水架的轻响、他关燃气时那声“咔”。阳光从纱帘缝里斜进来,照在桌角我那只新牙杯上。
那一瞬我突然明白,跟前夫过日子像租合租房,谁都不欠谁,谁也都懒得管谁;跟饶建榛这才第一天,他没说一句“我对你好”,可水、灯、拖鞋、蛋黄熟度、洗碗时怕烫着我——全在里头。
六、我没有哭,只是把包里的东西重新摆了摆
吃完他真没让我碰碗。我回主卧,把昨天随便塞进包里的闺女照片拿出来,摆床头柜。又从纸箱翻出那本翻烂的 《小王子》,立在小夜灯旁。
前夫以前笑我“三十多了还看童话”。饶建榛路过门口瞅见,只说:“挺好,省得床头空荡。”
中午我妈打电话问安,顺嘴说“他那人咋样”。我看着窗外福田那排写字楼反光,想了想,说:“妈,他今早给我煎蛋,问我爱流心还是全熟。”
妈顿了顿:“就这?”
“就这。”
挂了电话,饶建榛在阳台晾衬衫,背有点驼,鬓角白了一片。我忽然不那么怕“二婚”“大十五岁”“以后谁照顾谁”这些算计了。头婚我算得精,结果算丢了人。这天他没承诺什么,只把我的拖鞋放在离浴室最近的那侧。
我三十岁那年以为婚姻是有人哄;三十七岁这天才觉出来,婚姻是有人记得你光脚会冷。
饶建榛端着茶杯进来问:“下午想去会展中心那边走走不?你说过在福田上班路过老想进去看喷泉。”我抬头,他记性真没前夫好,可他记的是我的话,不是他自己的事。
我应了声“去”,把《小王子》翻到那页狐狸说的话——
“你下午四点来,三点我就开始高兴。”
头一回,我觉得这句不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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