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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多地密集出台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办法,一条红线划得清清楚楚:
行政执法、人事财务、安全生产、涉密,再加上"政策规定的其他岗位",这五类岗位,不准再招编外人员了。
已经在岗的,也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调整或清退。
消息一出,有人叫好,有人焦虑。叫好的是觉得早就该管了,焦虑的是正在这些岗位上的编外人员,担心饭碗不保。
但问题是,为什么偏偏是这五类岗位?背后的逻辑到底是什么?清退之后,工作谁来干?这篇文章就来好好聊聊。
01 行政执法:临时工不能再"穿制服"了
五类岗位里,行政执法是管控最严、也是最早明确禁用编外的。
原因很简单:执法权是公权力,不是谁都能行使的。
《行政处罚法》明确规定,行政执法人员必须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而资格的前提,就是在编在岗。编外人员没有执法资格,严格来说,连执法文书都不能签。
但现实中,"临时工执法"的乱象存在了很多年。
长沙县公安局就被曝过违规安排巡防队员及临聘人员出警执法——强制无执法资质的原巡防队员违规出警,安排临聘人员参与谈话取证、办案处置,甚至出现临聘人员带队开展警务执法的情况。群众投诉了很久,问题才被揪出来。
城管领域更常见。早些年,很多地方的城管队伍里,正式编制没几个,一线执法的全是协管、临时工。出了问题,一句"是临时工干的"就想撇清责任。可问题是,临时工穿着制服、开着执法车,群众怎么分得清谁是正式的、谁是临时的?
四川早在2016年就动了真格,全面清理行政执法人员,重点查三件事:是否在执法岗位上、是否属于在编人员、是否取得执法资格。合同工、临时工、执法辅助人员参与行政执法的,一律调离岗位、撤销资格。
现在多地新规再次明确,行政执法岗位一律不得使用编外人员。这不是说执法辅助岗位不能有,而是辅助就是辅助,不能越界执法。可以帮忙维持秩序、搬运物品、录入信息,但作出处罚决定、签署法律文书、独立开展执法检查,这些必须由在编执法人员来做。
执法的归执法,辅助的归辅助,这条线必须划清。
02 人事财务:管钱管人的岗位,不能外包
人事和财务,是一个单位的"钱袋子"和"官帽子",这两个岗位禁用编外,道理不言自明。
先说财务。一个单位的预算执行、资金拨付、票据审核、工资发放,全在财务岗手里。如果让编外人员管钱,风险有多大?
现实中已经出过不少事。有的单位编外出纳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买彩票、炒股票,少则几十万,多则上百万;有的编外会计跟领导串通,虚开发票套取资金;还有的因为编外人员流动性大,交接不清,账目混乱,等发现问题时人已经走了,追责都难。
人事岗同样敏感。人员招聘、职称评定、考核奖惩、档案管理,每一项都涉及个人切身利益。如果编外人员负责人事,轻则出现"萝卜招聘"、暗箱操作,重则泄露个人隐私、篡改档案材料。
万年县的规定就很直接:担任股室负责人的岗位,一律不得使用编外人员。人事、财务这些关键岗位的负责人,必须是在编人员,这是底线。
和平县更严,编外人员不得从事行政审批、行政执法以及档案管理、组织人事、财务、信访、涉密等岗位的工作,一口气列了一长串禁区。
说白了,管钱管人管审批的岗位,必须是"自己人"。这个"自己人"不是说亲信,而是指有编制、有身份、能追责、跑不掉的正式工作人员。出了问题,组织能找到人、追得了责。
03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不能甩锅
安全生产岗位禁用编外,很多人可能不太理解——不就是做个安全检查、整理个台账吗,谁干不一样?
不一样。安全生产的核心是责任,而责任必须落到具体的人头上。
《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和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这些责任人,必须是单位正式任命、有相应职权的人员。
如果安全生产监管岗位用编外人员,会出现什么问题?
第一,编外人员没有执法权,去企业检查安全,企业可以不配合——你又不是正式的,凭什么查我?
第二,出了安全事故,追责的时候,编外人员要么被推出来"背锅",要么因为没有正式身份而难以追责。反正人是临时的,大不了不干了,可事故造成的损失谁来承担?
第三,安全生产监管需要专业知识和经验积累,编外人员流动性大,刚熟悉业务就走了,新人又从头来,监管质量根本没法保证。
这些年,各地安监系统一直在强调"专业化、职业化",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执法资格。用编外人员凑数,本身就是对安全生产的不负责任。
所以,安全生产岗位禁用编外,不是歧视临时工,而是安全这根弦,必须由能负责、敢负责、负得起责的人来绷着。
04 涉密岗位:保密无小事,用人必须慎
涉密岗位禁用编外,这个最好理解——国家秘密,不能让无关人员接触。
但现实中,涉密岗位用编外人员的情况并不少见。有的单位办公室人手不够,找个临时工帮忙收发文件,结果涉密文件也经了他的手;有的单位档案室缺人,让编外人员整理档案,里面全是涉密材料;还有的单位信息化项目外包,运维人员能接触到涉密系统,却没有经过严格的保密审查。
保密法对涉密人员有严格要求:任用、聘用涉密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查,涉密人员应当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涉密岗位根据涉密程度分为核心涉密、重要涉密和一般涉密。
惠州市惠城区的规定就很细致:重要涉密岗位一般不使用编外人员,确需使用的,应当是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的人员并从严审批;核心涉密岗位不得使用编外人员。
为什么核心涉密岗位绝对不能用编外?因为核心涉密人员接触的是国家秘密中最重要的部分,一旦泄密,危害极大。而编外人员身份不稳定、流动性大,保密管理难度高,出了问题追责也难。
这些年,网络窃密、间谍策反的案例不少,很多都是从单位内部人员打开缺口的。如果连涉密岗位都用临时工,那保密防线就形同虚设了。
保密无小事,用人必须慎。涉密岗位禁用编外,是底线中的底线。
05 "其他岗位":一个兜底条款,也是一把尚方宝剑
五类岗位里,前四类都很具体,唯独第五类——"政策规定的其他岗位"——看起来很模糊。
但千万别小看这个兜底条款。它意味着,除了明确列出的四类,只要政策认为某个岗位重要、敏感、不适合用编外,就可以纳入禁用范围。
比如,纪检监察岗位。扬州江都区就明确,监察岗位不得聘用编外人员。道理很简单,纪委监委是监督别人的,如果监督者本身是临时工,谁来监督监督者?
再比如,信访岗位。和平县把信访也列入了编外人员禁区。信访工作直接面对群众诉求,涉及政策解释和矛盾化解,如果让编外人员接待信访群众,政策水平不够、答复不规范,反而容易激化矛盾。
还有档案管理、行政审批、政工人事……很多地方的规定里,禁用清单比五类还要长。
这个兜底条款的存在,其实传递了一个明确信号:编外人员只能干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的工作,凡是涉及公权力、公共利益、敏感信息的核心岗位,原则上都应该由在编人员担任。
以前很多单位搞"混岗",编内编外干一样的活,甚至编外人员管着编内人员。以后这种情况,不允许了。
06 清退之后,工作谁来干?
五类岗位禁用编外,问题来了:这些岗位上的活,以前很多都是编外人员在干,现在人清退了,工作谁来做?
这是改革必须面对的现实问题。
第一条路,编内人员补位。但问题是,很多单位编制本身就紧张,正式人员已经满负荷运转了。尤其是基层单位,事多人少,编外人员其实是在"填窟窿"。窟窿填上了,人走了,窟窿又露出来了。
第二条路,服务外包。把后勤、保洁、安保、信息化运维这些非核心业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外包给专业公司。这也是大方向——"让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让市场的事归市场"。但要注意,服务外包不等于岗位外包,外包公司的人员不能行使公权力,不能从事行政执法、人事财务这些核心工作。
第三条路,技术替代。很多以前靠人干的活,现在可以用信息化、智能化手段替代。比如财务报销,网上审批、电子发票、自动核算,效率高了,需要的人自然少了。再比如窗口服务,自助终端、网上办事大厅,能分流很大一部分工作量。
哈尔滨的做法比较激进,提出市直机关编外用人原则上5年内精简完毕,每年精简不少于本单位编外员额的20%。同时细分为执法辅助、普通公益辅助、窗口服务、技术技能、后勤服务五类,分类管理。
绍兴的"153"管理体系也值得参考:细化编外人员为执法辅助、技术技能、特殊工种、窗口服务和普通辅助五大类十小类,按类别核定经费档次,既规范了管理,又保障了合理用工。
改革不是简单地"一刀切"清退,而是要在规范管理和保障运转之间找到平衡。
07 深层思考:编外人员问题,根子在哪?
聊到这里,有一个问题必须回答:为什么机关事业单位会有这么多编外人员?
根子上,是事权和编制不匹配。
很多单位,编制是十几年前定的,可这些年新增的职能、增加的任务、铺开的工作面,远远超出了编制的承载能力。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基层单位要应付的检查、考核、报表、专项行动越来越多,编制就那么几个,不招编外人员,活根本干不完。
还有一个原因,是财政供养人员总量控制。编制不能随便加,但工作又必须有人干,于是编外人员就成了"灰色地带"——不占编制、财政负担相对较轻、用起来灵活,很多单位就默认了这种模式。
但编外人员长期存在,带来了很多问题:同工不同酬、执法主体不合法、管理不规范、责任难追究……这些问题积累到一定程度,就必须改革。
所以,五类岗位禁用编外,只是第一步。更深层的改革,是要理顺事权和编制的关系,该加编制的加编制,该减职能的减职能,该外包的外包,该用技术替代的用技术替代。
如果只是清退编外人员,却不解决"事多人少"的根本矛盾,那结果要么是工作没人干,要么是换个马甲继续用编外。
改革要标本兼治,不能只治标不治本。
08 写在最后
机关事业单位五类岗位禁用编外人员,这件事的意义,远不止是清退几个人那么简单。
它标志着一个时代的结束——那个"临时工干正式工的活、出了事临时工背锅"的时代,正在翻篇。
它也标志着一个方向的明确——公权力必须由有身份、能负责的人来行使,核心岗位必须由在编人员来坚守,这是法治政府的基本要求。
对正在这些岗位上的编外人员来说,政策的落地确实会带来阵痛。但也要看到,改革不是要砸谁的饭碗,而是要让岗位回归本位、让人员各归其位。有能力、有技术的人,无论是转编内、转辅助岗,还是走向市场,都能找到自己的位置。
对机关事业单位来说,清退编外之后,如何保障工作正常运转、如何提升内部效率、如何用好信息化手段,是必须答好的新课题。
编外人员管理的规范化,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个缩影。路还很长,但方向已经明确了。
该管的,必须管住;该放的,要放到位。这,才是改革该有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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