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仅为民生素材感悟、民间诉求理性思辨,不针对任何部门、群体进行定性评判,不制造对立情绪;不做政策预判。所有养老、遗属待遇相关政策、核算口径,均以人社部门官方文件为准,请勿断章取义、过度引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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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千千万万企业退休老工人而言,大半辈子最牵挂的两件养老大事,一件活着的时候关乎每月养老金多少——也就是视同缴费年限如何核算;一件身后留给家人一份保障——也就是丧葬抚恤待遇标准。
很多人说,企退群体在意的只是养老金数字高低。真正走近这群老一辈产业工人就能明白:大家所求的,从来不是凭空提高待遇、享受特殊优待,而是同样是国家建设时期的劳动者,同样拥有连续工龄,不因退休前的身份不同,在视同缴费核算、遗属抚恤两件大事上执行两套不一样的规则。
历经多年养老并轨改革,在职阶段统一参保缴费已经落地;但事关老工人切身利益的视同缴费指数认定、身故之后的抚恤计发办法,历史形成的身份差异依旧客观存在,也成为千万企退老人心中最放不下的期盼。
一、先讲清楚:视同缴费,差的不只是年限,更是核算“系数”
很多普通退休人员听过“视同缴费年限”,却未必清楚差距到底从哪里产生。
简单来说:在各地建立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职工开始个人缴费之前,符合规定的连续工龄,国家统一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相当于“视同已经缴纳养老保险”,退休之后单独核算过渡性养老金,用来补偿制度改革前没有个人账户积累的那一段劳动贡献。
而差距的关键点,集中在两个核心要素:视同缴费截止时间、视同缴费指数。
企业养老保险改革起步更早,国内绝大多数地区在1992—1996年前后,就建立个人账户、开始个人缴费。也就是说,企业职工视同缴费年限,一般只核算到当地启动个人缴费制度的时间节点为止。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节点固定在2014年10月,在此之前的在编工龄,统一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
仅仅是时间节点不同,同等参加工作时间,两者能够认定的视同年限就拉开差距。
除此之外,更关键的差异在于视同缴费指数,它直接决定过渡性养老金最终金额。
多数地区企业职工视同缴费指数长期固定在0.6—0.8区间,一线普通工人大多采用统一固定系数;而机关事业单位视同缴费指数,一般结合职级、职称核定,普遍高于企业职工标准。
同样30年工龄、同样拥有多年视同年限,仅仅因为身份不同,核算出来的过渡性养老金每月就能相差数百甚至上千元,日积月累,长期形成稳定待遇落差。
不少企退老工人很难释怀:同样是计划经济年代扎根岗位、服从分配,同样为工业化建设付出汗水,当年没有条件自主选择单位类型,不能因为时代分配的岗位差异,导致几十年后的养老贡献核算标准不一样。
大家认可“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接受实际缴费阶段按照缴费基数、缴费年限核算待遇;但对于制度建立之前、没有自主缴费选择权的视同工龄阶段,希望统一核算标尺,不再设置身份区分。
除此之外,企业职工还普遍面临工龄认定实操难题:部分早年下乡、待分配、跨省市调动、改制企业职工,档案材料一旦不全,早年工龄容易出现漏认定、认定口径各地不统一的情况;而机关在编人员工龄认定全国执行标准相对统一,跨省调动衔接更加顺畅。对于很多高龄企退老人来说,档案工龄能不能完整认定,本身就是一件费心费力的难事。
二、身后保障:抚恤待遇两套并行,是另一道看得见的鸿沟
如果说视同缴费、过渡性养老金影响退休之后几十年的日常生活,那么丧葬补助金、一次性抚恤金,则关乎老人离世之后遗属的基本兜底保障。
目前企业退休人员遗属待遇,执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1〕18号),全国统一计算公式:丧葬补助金为参保地上一年城镇居民月均可支配收入×2;抚恤金以同一基数计发,结合累计缴费年限、养老金领取年限确定计发月数,区间为9—24个月,资金统一从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列支。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病故抚恤执行另外一套政策:公务员、参公人员和普通事业单位人员计发标准互不相同,抚恤金计算方式和本人离退休工资直接挂钩,计发月数、核算基数和企业职工完全不是一套体系。
直接带来最直观的结果:不少地区同等工龄退休人员,身故之后家属最终拿到手的抚恤总额差距悬殊。
对于很多普通工薪家庭而言,这笔钱不是一笔可有可无的“补贴”。很多退休老人的配偶本身没有稳定收入、体弱多病,这笔补助是亲人离世之后一段时期重要的生活支撑。
企退老人的诉求十分朴素:人这一生的劳动贡献,不该在走完一生之后,依旧因为身份标签,留给家属的兜底保障标准各不相同。大家不奢求超高标准,期盼的核心就是统一计发规则,不再区分企业、机关事业单位身份制定两套标准。
很多人容易产生一个误区:抚恤金差距只是金额数字问题。实际上它传递出来的感受更加复杂:一辈子兢兢业业缴纳社保,生前待遇核算有差异,身后遗属保障依旧分档,难免让很多老工人心生失落。
三、厘清一个关键认知:企退老人不是追求绝对平均,而是规则公平
每当提起抹平身份差距,很容易出现一种声音:企退人员是想要“不劳而获、拉平所有人待遇”。
但深入倾听千万企退群体的心声不难发现,绝大多数老人分得清“合理差距”和“身份带来的不公”。
他们完全接纳这几类差距:
1. 实际缴费阶段,缴费年限更长、缴费基数更高,养老金待遇更高;
2. 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同,计发基数存在合理地域差异;
3. 个人养老金、企业年金这类自愿补充养老,遵循市场激励原则,多投入多收益。
而大家难以接受的,是单纯由身份带来、和个人实际缴费努力无关的制度性差异:
1. 同样年代参加工作、同样连续工龄,视同缴费阶段核算标准不一样;
2. 同为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身故之后抚恤补助执行两套独立政策;
3. 养老并轨多年,在职缴费已经统一,但关键待遇参数、遗属保障长期双轨运行。
简单概括:可以接受努力不同带来的待遇差距,不能接受身份标签带来终身区别对待。
很多老工人反复强调一句话:不求特殊照顾,不求一步到位直接拉平待遇数字;只求规则统一,核算贡献、发放抚恤的时候,不再区分“企业退休”和“机关事业退休”。先统一标尺,再循序渐进缩小历史形成的落差。这是一种务实、理性的诉求,而非极端要求。
四、为什么优先解决视同缴费、抚恤待遇,是大家最迫切的期盼?
养老领域需要优化调整的事项很多,为什么千万企退人员优先聚焦这两项?
第一,这两项直接关联“历史贡献认定”,最能体现对老一辈劳动者的尊重。
视同缴费对应的,大多是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养老保险制度尚未建立的那段时光。那一代人没有自主选择参保档次的权利,服从分配进入不同单位,不能用后来的缴费制度倒推评判当年的贡献高低。妥善统一视同工龄认定口径、理顺核算参数,本质上就是客观公正地评价一代人的劳动付出。
第二,抚恤待遇事关遗属兜底,直接关乎弱势群体保障。
养老金是老人在世期间的收入;而丧葬抚恤金面向失去亲人的家属,其中不少是高龄无收入老人。保障标准的公平性,直接关系困难遗属的基本生活,社会保障的兜底属性在这里体现得尤为突出。
第三,相比全面调整每月养老金待遇,理顺核算规则、统一遗属待遇标准,更容易体现改革公平导向。
养老金调整涉及基金长期可持续、不同群体多方平衡,改革只能循序渐进;但统一视同工龄认定口径、统一遗属待遇计发制度,本身就是并轨改革应有之义,能够快速让广大退休群体直观感受到制度公平,增强大众对于社保体系的认同感。
当然我们也要客观承认:历史形成的制度差异,牵扯不同时期改革背景、资金渠道、财政统筹等多重现实约束,不可能一夜之间彻底完成调整。大家能够理解改革需要时间,不能指望短期内一步到位;群众真正难以接受的,是长期看不到改革推进方向、听不到明确进展反馈。
五、循序渐进填平身份差,可以从这几步稳步推进
兼顾基金可持续性与大众公平诉求,改革不必追求一蹴而就,可以分步实施:
第一,统一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口径,规范跨地区档案工龄审核标准。
首先解决企业职工早年工龄认定难、各地执行松紧不一的问题,确保符合政策规定的连续工龄全部正常认定;在此基础上逐步研究完善视同缴费指数的核定规则,减少单纯依靠身份设置的参数差异,更多结合工龄、历史工资水平综合核算。
第二,逐步整合遗属抚恤制度,推动计发规则统一,取消身份分档。
长期目标是建立不分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统一的职工养老保险遗属待遇体系,统一核算公式、统一资金来源,不再设置差异化政策;过渡期内可以先优化调整计发机制,逐步缩小待遇落差。
第三,养老金年度调整持续坚持“提低”导向,逐步消化历史落差。
在每年养老金上调方案中,继续发挥定额调整的普惠托底作用,适度向待遇偏低、工龄较长、无补充养老保障的企退人员倾斜,依靠增量调整稳步缩小存量差距,不直接触动既有存量待遇,兼顾稳定性与公平性。
第四,加快完善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扩大企业年金覆盖面。
目前大量企业退休人员缺少补充养老保障,是重要结构性差距来源。持续推动企业年金普及,让普通企业职工也能够建立第二份养老积累,从制度源头减少“一部分人拥有双重养老保障,一部分人仅有基础养老金”的格局。
改革始终需要平衡多重目标:既要守住养老保险基金长期可持续运行的底线,也要回应亿万劳动者对于公平的期盼。二者并不完全对立,制度优化的方向,就是在可持续的前提下,持续提升公平性。
六、制度的温度,在于不辜负每一代人的付出
社会保障制度设立的初心,是回馈每一位踏实劳作的劳动者,保障大家年老之后能够老有所养、身后家属有所依靠。
老一辈企业工人,在工业基础薄弱的年代,坚守在生产一线,承担重体力、高负荷工作,撑起实体经济根基。他们年轻时不讲条件、不计得失;步入暮年,所求并不多。
不用额外优待,不必特殊倾斜。
只希望两件关乎切身利益的大事:视同缴费的贡献核算、身故之后的抚恤保障,不再因为几十年前的工作身份被区别对待。
公平从来不是一句空洞口号,它落实在每一次工龄认定、每一笔养老金核算、每一份遗属待遇发放之中。
当视同缴费、抚恤待遇不再设置身份鸿沟,才意味着养老并轨改革真正落到实处,每一位勤恳奉献一生的劳动者,都能收获一份平等、体面的晚年保障。
结语
万千企退老人最大的心愿,浓缩起来简单而恳切:
理顺视同缴费核算规则,统一丧葬抚恤计发标准,早日抹平身份带来的待遇鸿沟。
不求特殊关照,只求规则公允;不盼一步到位,只盼稳步推进。
善待老一辈产业工人,完善公平统一的养老保障体系,便是守住民心,守住社会保障最本真的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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