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早高峰期间,发生了一场交通事故。伤者倒地后意识模糊,颅骨骨折,脑出血,迟迟说不清事发经过。而肇事者,早已正常上班去了。闯红灯、挪用号牌、准驾不符、肇事逃逸——一个人的一次赶路,攒下了四条违法记录。
迟到十小时的报警电话
早上6点多,在白云路附近上班的杨女士抵达单位后,突发眩晕,身体极度不适。同事立刻将她送往医院救治。杨女士隐约记得自己在路上发生了碰撞事故,可受伤之后记忆断断续续,说不清事发时间、地点,更不知道对方车辆信息。
直到当天下午四点,民警才接到杨女士女儿打来的这通迟到的报警电话。报警人此时身在天津,只能转述母亲模糊的回忆,说不清事故具体细节,只知道母亲在上班途中遭遇车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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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警情后,西城交通管理支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立即开展调查。顺着杨女士日常上班的骑行路线,结合她抵达单位的时间倒推,调取沿途公共视频,最终锁定事发地点就在白云观西口斑马线处。事发时南北方向信号灯为红灯,杨女士准备由北向东左转,王某驾车由北向南闯红灯直行,两车瞬间相撞,杨女士后脑着地,意识模糊。
趁人不备,悄悄逃离
监控画面显示,王某停车上前查看,短暂交谈后扶起杨女士。两分钟后,两名过路市民上前帮忙,一同将杨女士搀扶到路边坐下。没过多久,头部受创的杨女士再次躺倒。趁众人不备,王某悄悄推车上路,迅速驶离现场。路人虽及时示意,却没能记下车辆号牌,意识不清的杨女士也没能留住关键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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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过神后,杨女士自行骑车回到单位,随后因症状加重,被同事送往世纪坛医院救治。经诊断,杨女士颅骨骨折、脑出血,情况危急。此时距离事发,已经过去了近十个小时,错过了最佳取证和抓捕时机。
民警以事发地点为起点,沿王某逃逸路线追踪。王某从白云桥向西驶入莲花池东路,一路前往西站附近,路段跨多个辖区,部分点位监控覆盖率低、清晰度不足,路口支路繁多,正向追查难度极大。办案民警及时调整侦查思路,反向追踪王某来时路线,最终在三里河东路捕捉到车辆号牌信息。依托号牌线索,在京务工的王某进入警方视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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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项违法,一个也没逃掉
事发次日上午9时,王某接到民警通知,来到事故处理中队接受询问。面对讯问,王某坦言,事发时急于赶工,看到杨女士短暂恢复意识,便主观判断伤情不重,心存侥幸选择离开。他还表示,自己曾遭遇过电动车剐蹭都无大碍,万万没想到这次碰撞会造成如此严重的后果。从事故发生到民警联系上他,近17个小时里,王某正常务工,始终没有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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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调查不断深入,更多违法行为浮出水面。王某肇事时驾驶的是一辆二手车辆,他私自将旧电动自行车的号牌拆下,安装到新车上。而且这辆新购买的车辆搭载72伏电池,远超电动自行车48伏的国家标准,车架号也存在打磨篡改痕迹。经专业鉴定,这辆车属于机动车范畴。而王某仅持有C1驾驶证,并不具备摩托车驾驶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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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此,王某多项违法行为全部查实:闯红灯、挪用号牌、准驾不符、肇事逃逸。
民警提醒广大两轮车驾驶人:购车时仔细核对合格证、3C认证和车辆参数,区分电动自行车与电动摩托车,不购买改装、拼装车辆,不挪用号牌;骑行途中遵守信号灯,安全文明通行。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请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拨打报警和急救电话,救助伤者,切勿抱有侥幸心理逃离现场。肇事逃逸将承担更重的法律责任,逃避不能解决任何问题,主动担责,才是守住安全与法律底线的唯一选择。
来源:BRTV新闻(记者 宋晨 闫博)
编辑:李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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