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有个事吵翻了天。
两个女孩买了三张火车硬座票,一个座位空着放零食。旁边有无座乘客想坐,商量无果找来列车员。列车员回了一句:“座位是她们的,跟我说没用。”
![]()
12306客服后来也确认:车票的持有权和座位的处置权归乘车人所有,铁路部门无法强制执行。
于是全网吵成两派。一方说“让是情分,不让是本分”,另一方说“空座放零食、旁边有人站着,这不合理”。
但我想说的是,列车员和12306客服的说法,可能都是错的。
先看法规怎么说。
根据《铁路旅客运输规程》和《铁路旅客车票实名制管理办法》,列车验票时须同时核对旅客、所持车票及购票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票、证、人不一致的,按无票处理。”《民法典》也规定:“旅客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
什么意思?只要乘车人本人没来,铁路部门就无法完成票、证、人的一致性核验,也就无法履行运输合同。该车票对应的席位使用权属于“未激活”状态。
![]()
车票可以由人代买,火车却不能由人代乘。这不是人情问题,是法律规定。那两个女孩虽然手里拿着票,但座位对应的乘车人没出现,这个座位的“使用权”在法律上其实还没生效。
乘车人本人没上车,那张票就只是一张“未履约的合同凭证”,不是“已经买断的座位产权证”。
第二个问题:空座的处置权到底归谁?
《民法典》规定,旅客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时乘坐的,应在约定期限内办理退票或变更手续。当乘客购票后未上车且未办理退票时,运输服务合同并未完全履行,空座的使用权在法律上就会回归承运人的调配范围。
铁路部门是公共服务的提供者和车厢秩序的管理者,对空座进行合理调配(比如协调给无座乘客使用),既合法,也合理。
列车员那句“座位是她们的,跟我说没用”,其实是错误理解规则后的错误回应,有推卸责任之嫌。列车员通过手持终端,能实时掌握列车空余座位信息,完全可以劝导两名女孩让出多占的座位,等到乘车人本人到来时再归还。
有人说:空座的票也是花钱买的,“让是情分,不让是本分”,指责的人属于“道德绑架”。
这个说法乍一听有理,实则是一种误解。持这种观点的人,把铁路车票当成了和电影票、冰淇淋一样的普通商品,以为有钱就能“一次买两个,用一个扔一个”。
铁路是典型的公共资源,火车票价受管制,兼具公益与市场双重属性。公共资源的使用必须兼顾效率与公平,不能让火车座位变成“价高者得”的拍卖品。否则,火车就会变成富豪和黄牛的自留地,普通老百姓想坐上车,要付出高得多的代价。
基于这个道理,反对“2人买3张票、空座放零食”的做法,还算道德绑架吗?
当然,铁路部门也有责任。
一是进一步严格落实“票、证、人一致性”要求,对“已买票未上车”的空置座位,明确回收处置办法。二是优化票价体系,尤其是通过有座、无座票的价格差异化,进一步体现公平。
买猪肉包的大爷大妈会骂街的。你想扩张,正确姿势是自己贷款去,前期忍受亏本后期好赚大的,这时候转移成本,味道怪怪的。
大家觉得,两个人买三张票、空座放零食不让人坐,合理吗?欢迎在评论区聊聊。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