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杨朝权因涉及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口、港外装卸站未依法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的相关违法行为,被大铲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事项明确了涉事主体的违法事实与对应处置结果,相关处罚决定已于2026年8月22日正式生效。
该处罚决定的落地将督促相关航运从业者严格落实船舶进出港报告的法定要求,进一步规范国内航行船舶的通航管理秩序。
项目详情 企业/被处罚人名称杨朝权 违法案由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口、港外装卸站未依法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2026版) 处罚决定书文号海事罚字[2026]14062000103-1-2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壹仟玖佰元整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4524*******0814 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四条第二款;《海事行政处罚实施细则》第四十九条 处罚决定日期2026-08-22 作出处罚机关大铲海事局
本次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事项全要素信息如下:被处罚人为杨朝权,涉及的违法案由为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口、港外装卸站未依法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2026版),对应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14062000103-1-2,作出的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壹仟玖佰元整,涉事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4524*******0814,处罚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四条第二款以及《海事行政处罚实施细则》第四十九条,该处罚的决定日期为2026年8月22日,作出本次处罚的机关是大铲海事局。
天眼查数据显示,杨朝权成立日期2022年3月15日,法定代表人杨朝权,所属行业为零售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贵州省黔东南州镇远县金堡镇羊满哨村青山坳。
综合点评
本次海事局公示的处罚针对自然人杨朝权,系其所属国内航行船舶未按规定履行进出港报告义务,处罚金额仅1900元,属于单笔轻微合规警示。该事件未涉及任何企业主体,不会对相关航运类经营主体的正常运营、资质信誉及财务状况造成实质负面影响,仅为海事领域针对个体从业者的常规合规纠偏,警示相关从业者严格遵守海上交通安全法规,落实船舶进出港报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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