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司法观点138,犯罪情节轻微、认罪认罚、赔偿且谅解,可以不起诉。
1、刁协诈骗案,深龙检刑不诉〔2021〕285号。
2、刁协,男,51岁,高中,无业,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
3、2019年6月,刁协在没有能力帮助被害人奴久办理惠州户口的情况下,虚构可以找关系人帮奴久办理惠州户口的事实,在龙岗区坪地街道骗走奴久55000元,用于自己做生意。后来户口没有办理,奴久找刁协要回了5000元,仍有50000元未退还。2021年4月9日,刁协的儿子帮父亲退还了奴久50000元,双方已达成和解协议。
4、龙岗区检察院决定对刁协不起诉。
5、司法观点,刁协实施了刑法诈骗罪的相关行为,但鉴于其犯罪情节轻微,归案后认罪认罚,已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被害人的自愿谅解,不需要判处刑罚,决定对刁协不起诉。
6、最后同事说,惠州户口55000元?深圳户口也用不了55000元吧。回答和感叹,人的认识和他的自身条件是成正比的。如果他条件过硬,就不会花55000元去办惠州户口;同理,如果他认为惠州户口需要55000元,就代表他的条件不够。那被骗,也是在他的认知范畴内的必然事件。这个话,虽然背后的价值观不正确,但现实就是这么冷冰冰的残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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