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将遗产全部留给弟弟不给妻儿# #弟弟回应哥哥将遗产全部留给自己#
微博热搜挂着一条:男子将遗产全部留给弟弟不给妻儿。围观者的第一反应高度一致:这父亲真狠,连亲生儿子都不给。
妻子罗美说遗嘱是被裹挟订立的,弟弟伍峰说嫂子在哥哥确诊癌症一个月后就要离婚。双方各执一词,但有一个事实是确定的:2023年9月,伍州确诊癌症,一个月后妻子提出离婚。同年9月27日,伍州立下遗嘱,全部财产留给弟弟。
伍州从2010年起常年患病,缠绵病榻十多年,贴身照料的是弟弟伍峰。2024年9月,伍州去世。叔嫂为了遗产诉诸法院。
案件时间线:
1987年 伍州与罗美登记结婚,育有两子
2010年 伍州起常年患病,弟弟伍峰开始照料
2017年 罗美称丈夫家暴,一家人搬离盛庭苑
2023年9月 伍州确诊癌症,一个月后罗美提出离婚
2023年9月27日 伍州立遗嘱,全部留给弟弟伍峰
2024年9月26日 伍州去世
2025年11月5日 柳北区法院一审判决
2026年4月30日 柳州市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2026年6月23日 广西高院驳回再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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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遗嘱是真的,但被砍了三刀
法院先确认遗嘱有效,是伍州的真实意愿。但有效不等于全部照办,法院砍了三刀。
第一刀,铺面卖了视为遗嘱撤回。
第二刀,夫妻共同财产只能处分自己那一半。
第三刀,必留份,大儿子智力二级残疾,必须留份额。
三刀砍完,弟弟从遗嘱里的"全部继承"被打到远不到三成。铺面成交六十七万,其中三十万用于偿还伍州向黄某的借款,三十七万转入伍峰账户。法院扣掉四万五千元垫付款后,剩余三十二万六千九百元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判弟弟返还。房子和架空层,弟弟只拿到30%份额。
说句公道话,法院在财产分割上没什么大问题。先析产,把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罗美那一半分出来,再把伍州的份额按遗嘱和法定继承规则分。流程标准,法律依据清楚,挑不出硬伤。
但这个其实涉及到我国法律在遗产继承方面的一个bug:只要没有离婚,不管双方分居多少年,甚至可能老死不相往来,只要是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到了一方的遗产继承环节,都要先析产50%作为配偶的财产,余下部分才进行财产分配。
这就是为什么几刀砍下来,弟弟的份额被砍到了不到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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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有两个问题,法院始终没碰
财产分割的技术操作没问题。但这个案子引发广泛讨论,关注点根本不在财产怎么分上。所有人都在问一个问题:妻子在丈夫确诊癌症一个月后提出离婚,十多年不照料,回头还能分遗产,这合理吗?
法院的回答是:"妻子和儿子是否尽到照料义务,并非案件审理核心。"
这句话才是整个案子最大的问题。
第一个问题:遗弃。伍峰在庭审中主张嫂子和侄儿对哥哥不管不顾,要求确认他们丧失继承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5条写得很清楚:继承人间因是否丧失继承权发生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法院应当依据民法典第1125条判决确认。说白了,不需要另案起诉,在继承案件里一并审就行。
但法院说"照料义务不是审理核心",直接把这个主张挡在门外。二审阶段,伍峰向中院申请调取罗美未尽扶养义务的证据,中院答复:不属于法院依职权调取证据的法定情形,不予准许。
到底构不构成遗弃?法院没审,我们也不好下结论。但是问题不在于结论是什么,而在于法院根本没去审。
一审柳北区法院说"照料义务不是审理核心"。二审柳州市中院不让他调取证据。再审广西高院驳回再审申请,也没碰这个问题。
三级法院走下来,遗弃问题从头到尾没人审。一个普通人都能看到的事实,合议庭看不到?一审二审再审,起码涉及九个法官,全部都看不到这个问题?
民法典第1125条说得明白:遗弃被继承人的,丧失继承权。这里的"遗弃"不要求构成刑法上的遗弃罪,门槛低得多。还有一条更低的门槛:民法典第1130条,有扶养能力和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这条连遗弃都不需要,只要不尽义务就够上门槛。
第二个问题:公序良俗。民法典第8条规定,民事活动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一个在配偶确诊癌症一个月后提出离婚、十多年不照料的人,回来分配偶的遗产,这件事本身是否违背公序良俗?法院也没有讨论。
公序良俗本身不能直接剥夺继承权,但法院完全可以把它作为论证遗弃成立的理由之一。无锡有过一起案子,老大对母亲家暴且十余年不赡养,法院认定"既违背法律规定,也严重背离公序良俗",依据民法典第1125条、第1130条,判决老大不继承案涉存款。最高法也发布过类似典型案例,三十余年不闻不问的独子被判丧失继承权。
法条都在,但法院绕开了,一条没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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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如果性别倒转
做一个思想实验。如果一个妻子查出癌症,丈夫在确诊一个月后提出离婚,十多年里妻子的妹妹一直在照料姐姐。妻子立遗嘱把所有财产留给妹妹,妻子死后,丈夫来分遗产。
舆论会怎么反应?法院会不会把公序良俗和遗弃条款翻出来用上?
但在本案中,性别没倒转。法院选择了回避,用财产分割的技术正确,盖住了那两个最该回答的问题。
这个案子跟我们之前写的亲子鉴定案一样,本质上就是法院和稀泥。结果呢?
双方当事人不满意,公众也不满意。一碗端不平的水,硬端只会洒一地。
本文首发于微信公众号:【法师今天失业了吗】,为作者原创,多平台同步发布,未经授权请勿转载。
参考文献
媒体报道:
1. 红星新闻(极目新闻转载):《财产给弟弟不给妻儿?一纸遗嘱,引爆叔嫂旷日持久的房产争夺战》,2026-08-19
来源:https://www.ctdsb.net/c1716_202608/2835099.html
2. 极目新闻(评论员 程曼诗):《错位的遗嘱带来的财产纷争背后,法律与亲情该如何和解?》,2026-08-19
来源:http://www.ctdsb.net/c1476_202608/2835088.html
法律条文: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条(公序良俗原则)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丧失继承权)
来源:http://gongbao.court.gov.cn/Details/7f184078694d811fb3314f6af9accf.html
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必留份)
来源:https://xcx2019.faxin.cn/m/v5/web/twsy/TwsyContent.aspx?gid=A290592&isapp=1&tiao=1141&twsygid=72800
6.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撤回)
来源:https://xcx2019.faxin.cn/m/v5/web/twsy/TwsyContent.aspx?isapp=1&gid=A290592&twsygid=48281&tiao=1142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遗弃罪)
来源:https://www.spp.gov.cn/spp/fl/201802/t20180206_364975.shtml
8.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不尽扶养义务的不分或少分)
来源:https://xcx2019.faxin.cn/m/v5/web/twsy/TwsyContent.aspx?gid=A290592&isapp=1&tiao=1130&twsygid=72789
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五条(继承权丧失的确认,可在继承纠纷中一并审理)
来源:https://www.court.gov.cn/zixun/xiangqing/282091.html
司法案例:
10. 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颁布五周年典型案例:高某乙诉高小某法定继承纠纷案(三十余年不尽赡养义务,构成遗弃,丧失继承权)
来源:https://www.court.gov.cn/zixun/xiangqing/465951.html
11. 无锡市司法局:对母亲实施家暴且不赡养,不分或少分遗产案(违背公序良俗+遗弃,以案释法文章,未注明审理法院及案号)
来源:https://wxsfj.wuxi.gov.cn/wxpf/doc/2026/03/16/4746238.shtml
12. 施秀英、曹婧与李爱东、李迪慧澍继承纠纷案,(2023)甘01民终10994号,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3月18日(继承纠纷中一并审查遗弃主张,因证据不足未认定丧失继承权)
来源:https://zh.wikisource.org/wiki/施秀英、曹婧与李爱东、李迪慧澍继承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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