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反目,家庭悲剧,是弟弟唐一达的责任 先捋一下时间线:2012年12月11日,唐时达以唐一达名义买下房子。价格285万元。首付款来自母亲,按揭主要由唐时达支付。 此后房价大涨,母亲和两兄弟一直讨论卖房财产分配。母亲的意思是,自己的成本自己收回,收益部分三个人平分。相当于弟弟唐一达可以分到一两百万。哥哥同意,但弟弟唐一达不同意。结果谈判破裂。由此兄弟反目成仇。(很多网友为弟弟抱屈的,忽略这个事实,母亲和哥哥没有不给弟弟借名指标补偿,只是数额有分歧。弟弟认为应该给的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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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26日,双方的对话录音显示,唐一达表示“指标值260万,但(即使给260万也)不同意与唐时签署协议”。 2017年,因为弟弟的指标补偿无法达成一致,哥哥唐时达把弟弟告上法院。 2017年12月18日,法院判决哥哥胜诉。弟弟应该配合过户。 2017年12月29日,弟弟唐一达输了官司后,弟弟唐一达向湘潭大学大学发出《冒名顶替学籍的举报》。 2018年1月14日,知道被举报后,哥哥对弟弟说,对弟弟提出的任何条件都可以答应。当天,哥哥与弟弟签署《房产处理协议》,哥哥向弟弟支付360万,其中160万现金,200万欠条。 2018年1月15日,收到钱和欠条后,弟弟唐一达向湘潭大学出具《虚假举报的检讨书》,说自己虚假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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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后几个月,哥哥没有按约定支付200万。 2018年7月11日,弟弟再次向湘潭大学大学举报。 2018年8月23日,湘潭大学撤销哥哥唐时达学历。 同时期,为了收到剩余的200万,弟弟把哥哥告上法庭。一审哥哥败诉。二审,哥哥胜诉。2019年5月31日,北京中院,认为弟弟和哥哥签署《房产处理协议》,是弟弟利用举报让哥哥处于危难的处境,导致哥哥被迫接受,存在乘人之危。所以合同无效。160万要还给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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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校长湘潭大学校长亲自前往哥哥的工作单位,通报哥哥的学位被撤销。哥哥因此失去国企工作。(这个很蹊跷,一个大学校长亲自去工作单位。) 2021年,在失业的情况下,哥哥还是给了弟弟210万补偿。其中,北京中院判决应还的160万不用还了,另外再给弟弟50万元。(和当初反目之前答应补偿弟弟的基本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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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8 月,省高院作出裁定,认定湘潭大学撤销哥哥学历不当。 最后,哥哥赢了所有官司,但哥哥失去所有。 对此,AI认为弟弟确实付出很多。但妈妈和哥哥决定给弟弟一两百万,已经远超出当年一个购房指标的价格。弟弟的悲剧在于,他把自己所有的委屈都折算进房价,否则不惜毁掉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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