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盘后,ST金花(600080.SH)披露,2026年8月2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陕西监管局对公司董事长邢雅江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陕证监处罚字【2026】6号),邢雅江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拟合计处以900万元罚款。
同日,ST金花披露的2026年半年报显示,公司归母净利润同比暴跌87.25%,仅录得79万元。
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披露,陕西证监局查明了邢雅江涉嫌的两项主要违法事实。
一是,邢雅江通过实际控制的陕西聚昶和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昶和商贸),安排该公司通过新余兴鹏同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以下简称新余兴鹏)参与金花股份司法竞拍,并代为持有及后续减持司法竞拍所得 2.25%金花股份。聚昶和商贸参与竞拍的资金主要直接来源于邢雅江控制的公司。
二是,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邢雅江与儿子邢博越为父子关系,构成一致行动人。截至2022年2月16日,邢博越作为上市公司副总经理,已持有金花股份17.30%的股份。二人合计持有金花股份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达到 5%后,如邢雅江与一致行动人所持金花股份已发行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比例减少超过1%时,邢雅江应当在该事实发生的次日通知金花股份并予公告。但邢雅江未依法履行上述义务,并因此导致金花股份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的股东相关情况存在虚假记载。
陕西证监局认为,邢雅江未就持股变动情况通知上市公司并公告的行为,涉嫌违反《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同时,这一行为直接导致了金花股份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以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前十名股东信息、前十名股东之间存在的一致行动情形不实,相关信息存在虚假记载,涉嫌违反《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和第二款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违法行为。
基于上述违法事实,陕西证监局拟对邢雅江作出行政处罚。针对未通知上市公司并公告持股变动信息的行为,拟对其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50万元罚款;针对导致公司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的行为,拟对其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50万元罚款。两项处罚合计,邢雅江将面临共计900万元的罚款。
ST金花称,上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事项仅涉及公司董事长个人,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且处罚所涉情形未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4月,金花股份的股票简称变更为“ST金花”。原因在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从半年报披露的核心数据看,ST金花上半年呈现典型的“增收不增利”特征。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6亿元,同比微增1.81%;但归母净利润仅79万元,同比暴跌87.25%,去年同期为619.50万元。更值得关注的是,代表主业真实盈利能力的扣非净利润却达到918.62万元,同比增长35.29%。
这一巨大反差,直接指向了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黑洞。 财报显示,公司因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及处置确认的投资收益减少,导致利润被严重侵蚀。其中,仅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就达-826.64万元,交易性金融资产累计带来的非经常性亏损高达1163万元。
非主业投资不仅拖累了业绩,还占用了大量现金流。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437.68万元。
虽然扣非净利润表现亮眼,但财报中部分科目的剧烈波动揭示了经营层面的另一重压力。
随着“新厂区搬迁扩建项目”在2026年6月转固,公司固定资产激增446.63%至6.26亿元,在建工程则大幅下降98.60%。这标志着公司产能进入新阶段,但也意味着未来折旧摊销压力将显著增加,对公司毛利率构成长期考验。
此外,在营收仅微增1.81%的情况下,管理费用同比增长31.58%至2737.27万元。 同时,研发费用同比减少37.86%, 在医药行业强调创新的当下,这一缩减可能影响长期竞争力。
二级市场上,自4月30日“戴帽”以来,公司股票连收四个跌停板,此后股价持续下挫。截至8月21日,该股报收4.79元,年内跌幅约36%。
来源:读创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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