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近日,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披露2026年8月修订完成的新版公司章程,对公司治理全流程规则进行了系统性梳理与更新,进一步明确各主体权责边界、优化决策机制,同时结合自身军工业务属性设置专项合规条款,为公司长期规范运作提供坚实制度支撑。
据新版章程披露的核心基础信息显示,四创电子前身为经安徽省体改委、安徽省政府批复,由华东(安徽)电子工程研究所等主体发起设立的股份公司,2004年5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当前总股本为26901.2696万股,全部为普通股,无其他类别股份。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执行事务的董事长,若董事长辞任则同步辞去法定代表人职务,公司需在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共设置13个章节,覆盖从公司设立根基到解散清算的全生命周期治理规则,其中多项核心治理指标与权责划分得到清晰明确:
治理事项类别 核心规则要点 对外担保审批权限 需股东会审议的担保情形包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的任何担保、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等六类情形;董事会审批的担保事项需同时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出席会议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重大交易审议标准 董事会审议交易门槛为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6项指标;达到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对应标准的交易,需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批准 利润分配规则 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满足分红条件下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同时根据公司发展阶段执行差异化现金分红比例: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时现金分红占比最低80%,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时最低40%,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时最低20% 股份回购限制 公司回购自身股份的情形限定为减少注册资本、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等六类,相关回购后股份需按规定在10日至3年内完成注销或转让 董事会架构 董事会共设9名董事,其中包含1名职工董事;下设审计委员会(5名成员,其中独立董事3名,由会计专业独董任召集人)以及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专门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相关职权
针对公司涉及军工业务的特殊属性,本次修订的章程专门设置独立章节作出针对性合规要求:明确公司需严格执行国家安全保密法律法规,建立全链条保密管理制度,落实涉密岗位人员保密责任;保持与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匹配的生产能力,涉及军工事项的章程条款修改需先经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同意;若公司发生实际控制权转移等重大变更,需向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履行审批程序,涉密岗位人员不得选聘境外人员担任。
此外,新版章程进一步强化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行为约束,明确其不得占用公司资金、不得通过非公允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需保证公司资产与经营独立性等多项义务,若指示董事、高管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将与相关责任人承担连带责任。同时完善了中小股东权益保障机制,明确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需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
章程同时明确,公司设立党委,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的领导作用,依照规定讨论决定企业重大事项,符合条件的党委成员可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经理层,保障党组织在公司治理中的法定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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