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讯(张千 常虹 郄晓强)8月19日上午,衡水市政府新闻办召开“《衡水市养老服务条例》进行解读”新闻发布会,衡水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主任曹孟雷进行发布,衡水市民政局新闻发言人、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杰回答记者提问。中共衡水市委宣传部吴浩主持发布会。全程实录如下:
中共衡水市委宣传部吴浩:
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好!欢迎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本场新闻发布会由衡水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主任曹孟雷对《衡水市养老服务条例》进行解读,同时我们邀请到市民政局新闻发言人、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杰,由他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参加本场新闻发布会的媒体有:衡水日报、衡水晚报、衡水新闻网、衡水电台、衡水电视台等市直媒体;河北日报、河北广播电视台、长城新媒体,及河北共产党员网、河北工人报、河北法治报、河北新闻网、河工新闻网、中国新闻社、中国经济网、网易衡水等驻衡在衡媒体。
现在,首先请发布人进行发布。
衡水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主任曹孟雷:
大家上午好!《衡水市养老服务条例》将于2026年9月1日起施行。这部条例的出台,是我市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推进养老服务领域法治化建设的重要举措,也为健全养老服务体系、规范养老服务供给、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推动全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支撑。下面,我就本《条例》的立法背景、立法过程和主要内容作一介绍。
一、立法背景
近年来,我市人口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我市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比达到21.83%,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随着老年人口规模扩大,高龄、失能老年群体持续增加,老年照护、就医、助餐等刚性服务需求日益凸显,人民群众对多层次、精准化养老服务的需求不断提升。
制定《衡水市养老服务条例》,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是回应社会关切、解决群众养老领域急难愁盼问题的现实需要,是破解我市养老服务发展瓶颈、推进养老服务规范化法治化的必然要求,对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增进老年群体福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二、立法过程
《衡水市养老服务条例》是2026年一类立法项目(2025年结转立法项目),由市民政局牵头起草,市司法局依法审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后,于2025年10月30日提请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进行初次审议。
会后,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于2025年12月16日召开全体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逐条审议。同时,由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牵头,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地方立法研究中心选派专人组成工作专班,严格按照《衡水市立法工作流程》规定,通过线上线下各种平台媒介多渠道、多形式广泛征集社会各界意见建议。专门面向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市直各部门、立法专家、基层立法联系点、部分人大代表、民主党派等单位和个人征集意见,赴武邑、枣强、桃城等地开展实地调研,并多次召开部门研讨会,专家论证会。共收集意见建议180余条,经反复研究、逐条吸纳、多次修改完善,形成较为成熟的《条例(草案)》,于2026年4月29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2026年7月23日,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查批准。
三、主要内容
《条例》共十一章五十一条,包括总则、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和建设、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农村养老服务、医养结合服务、养老服务人才培养、扶持保障、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核心内容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明确工作基本遵循,构建协同共治格局。《条例》明确了立法目的、适用范围与基本原则,厘清了各级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等各方主体职责,建立协同联动工作机制,确立了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供给格局,为全市养老服务工作划定了基本遵循。
二是规范设施规划建设,夯实服务硬件基础。《条例》明确将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优先保障养老服务用地需求,严格落实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建设标准;针对配建设施验收移交环节的短板,完善了养老服务设施联合验收、移交管理等机制,明确分期建设项目养老服务设施应在首期配套建成,保障养老服务配建设施按时、按标准落地见效。
三是健全多层服务体系,满足多元养老需求。在居家社区养老方面,明确服务供给模式,优先保障特殊老年群体需求,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定期探访关爱制度,规范老年助餐、家庭养老床位、上门服务供给、互助养老等内容,支持养老机构将专业服务延伸至社区和家庭,打造“十五分钟”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圈;在机构养老方面,明确养老机构建设及备案要求,建立养老机构备案数据共享机制,由数据和政务服务部门定期向民政部门推送登记信息,从源头实现登记与监管有效衔接,同时强化公办养老机构公益属性与兜底保障功能,规范收费管理、人员配置与安全生产责任;在农村养老方面,将农村养老服务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健全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推动特困人员供养机构转型升级,鼓励利用集体闲置资源发展农村互助养老,推动城市优质养老资源向农村延伸,促进城乡养老服务均衡发展。
四是强化医养人才支撑,提升服务专业水平。医养结合方面,建立跨部门协同工作机制,落实老年人健康档案、家庭医生签约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签约合作、设立嵌入式医疗站点,支持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医疗机构转型开展养老服务,并落实相应扶持政策,促进医养康养深度融合。人才培养方面,明确养老服务人才培养规划与激励机制,将养老服务人才培养纳入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体系,鼓励院校设置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建设实习实训基地,落实养老服务人员职业培训、技能评价补贴政策,强化人才队伍保障。
五是完善扶持监管机制,保障条例刚性执行。扶持保障上,明确养老机构水、电、燃气、通信、有线电视等公共服务按规定享受价格优惠与费用减免,强化金融支持与老年人金融安全保障,提出稳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推动信息技术应用、建设智慧养老综合平台,优化行业发展环境。监督管理上,建立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推行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与服务质量监测评估制度,设立养老服务举报投诉渠道,规范行业发展秩序。同时,明确了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行为的法律责任,为《条例》落地实施提供了法律保障。
养老服务事关千家万户,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发展养老服务事业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希望各位媒体朋友加大对《条例》的宣传解读力度,引导全社会广泛关注、积极参与养老服务工作,共同营造敬老、孝老、爱老、助老的良好社会氛围,推动《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不断提升全市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中共衡水市委宣传部吴浩:
好,现在进入记者提问环节,大家如有提问,请举手示意,提问之前,请先通报一下自己所在媒体的名称。为让更多的媒体获得提问机会,请每次只提问一个问题。
问题一:衡水电台:《条例》将于今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请问下一步衡水市将如何宣传贯彻落实好《条例》?
张杰:各位媒体朋友,大家好。感谢各位长期以来对民政事业发展特别是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下面,我就如何贯彻实施《条例》,向各位作简要介绍。
《衡水市养老服务条例》的颁布实施,是我市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人口老龄化战略的具体行动,是顺应百万老年人期盼的民心工程,是我市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重要里程碑。为确保《条例》落地见效,市民政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切实扛起主管部门职责,牵头推动《条例》全面贯彻落实,着力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服务效能,满足多元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让全市老年人都能安享幸福晚年。
一是抓好宣传普及,营造浓厚氛围。紧抓《条例》施行契机,充分利用广播、报刊、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对《条例》内容进行解读,推动《条例》进社区、进机构、进家庭,让老年人及其家属知晓权益、明白政策,让社会各界了解责任、主动参与,着力营造关心关爱老年人、支持参与养老服务事业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是健全完善机制,构建养老服务网络。依据《条例》各部门职责,建立协同推进机制,立足我市实际,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提质增效,建设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新建22个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三是聚焦服务质量,推动养老服务规范化发展。强化要素保障,持续优化养老服务供给,提升服务专业化水平。分层分级推进养老护理员教育培训、岗位练兵与技能竞赛工作,构建省、市、县、机构四级联动培训体系,举办全市养老护理员能力提升培训,全面夯实养老护理人才队伍专业能力。开展养老助餐服务项目,提供稳定可持续的助餐服务。
四是严抓监督执法,筑牢安全质量防线。安全是养老服务的生命线。我们将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常态化开展养老服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会同有关部门联合执法,重点整治挤占养老服务设施、违规收费、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警示一片。
养老服务涉及千家万户,需要得到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才能顺利推进,希望各位媒体朋友们能够多宣传养老的政策和具体举措,鼓励和带动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不断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和水平,共同推进全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谢谢大家。
问题二:河北日报:失能老年人“养老难、看病更难”,条例在医养融合、家庭照护减负上出台了哪些政策?
张杰:感谢记者朋友提问。《条例》第六章系统构建医养结合协同机制,同时在居家社区养老章节配套家庭照护支持政策,双向减轻失能老人家庭负担。下面,我就医养融合和家庭照护两个方面向各位媒体朋友作一介绍。
一、医养融合具体措施
一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老年人健康档案、落实家庭医生签约,为老年人提供疾病预防、健康检查、慢性病管理、用药指导服务。
二是签约合作机制。医疗卫生机构在养老机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设立医疗服务站点,为老年人提供嵌入式医疗卫生服务。养老机构可依规内设医务室、护理站,医疗机构兴办养老机构同等享受运营、建设补贴。
三是鼓励医养联合体建设,实现老年人小病院内诊疗、康复长期照护无缝衔接,减少老人往返医院奔波。
二、居家家庭照护减负措施
一是鼓励养老机构为有需求的老年人设置家庭养老床位,为失能老年人家庭提供养老服务指导。
二是建立独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定期探访制度,村(居)委会、网格员、志愿者、社会工作者等,采取上门探视、电话、视频等方式定期进行探访关爱,防范居家意外风险。
三是明确老年人患病住院治疗期间,鼓励用人单位为赡养人提供照料时间、工作安排等便利,从制度层面支持子女尽孝。
四是支持老年助餐,鼓励餐饮企业、志愿服务组织等参与老年助餐服务,支持送餐上门,解决老人吃饭难问题。
同时《条例》明确稳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鼓励养老机构投保责任险,商业保险机构开发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产品,多重分担失能照护经济压力。回答完毕,谢谢大家。
问题三:衡水日报:《条例》如何结合乡村振兴完善农村特困老人供养服务,特困供养机构升级改造有哪些政策支持?
张杰:下面我就简要介绍农村特困供养有关情况。
一是应养尽养兜底保障。加快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机构转型升级,建设护理型床位,提升康复、医疗照护能力,有集中供养意愿的农村特困老年人全部实现入住照顾。
二是闲置资源改造扶持。乡镇(街道)指导、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和闲置的农民房屋、校舍、厂房、公共设施等资源建设养老服务设施;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村集体通过法定程序将集体收益按一定比例用于老年人养老服务。
三是城乡服务协作机制。城市养老机构与农村特困供养机构建立服务协作机制,开展人员培训、技术指导,促进城乡养老服务均衡发展。
四是村级分散照料补充。对自愿居家分散供养的特困老人,落实定期探访、上门巡诊、健康管理等服务,保障分散特困老人日常照料需求。谢谢大家。
问题四:长城新媒体:养老行业招人难、留人难,《条例》有哪些扶持政策?同时如何规范养老机构运营、保障老年人权益?
张杰:《条例》中多个章节规定了扶持保障政策,下面,我为各位媒体朋友作简要介绍。
一、全方位扶持保障
一是公用事业优惠。养老服务机构水、电、气、热执行居民生活价格,通信、有线电视、宽带按政策减免费用,直接降低机构运营成本。
二是人才培育激励。《条例》专设第七章养老服务人才培养,鼓励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开设老年医学、健康养老、康复、护理等养老服务专业,在养老机构、医疗机构设立实习实训基地;护理员参加职业培训,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评价补贴;政府开发养老服务工作岗位吸纳大中专毕业生、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
三是金融与保险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鼓励养老机构购买责任保险,商业保险机构开发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产品。
四是数字赋能扶持。鼓励支持智慧养老设备、健康监测、应急呼叫设备研发,依托智慧养老服务综合平台,开发推广养老监管、养老服务等系统,打造“五老”的为老服务场景。
二、全链条严格监管
一是机构备案协同监管。民政与数据政务部门建立登记数据共享机制,养老机构收住老人10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从源头摸清机构底数。
二是分级质量管控。民政定期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服务质量第三方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三是跨部门联合执法。民政联合公安、市场监管、卫生健康、消防救援等部门开展常态化检查,建立养老服务举报投诉制度,及时处置虐待老人、违规收费、安全隐患等问题。
四是明确法律责任。对公职人员履职不作为、乱作为设定处分条款;侵占养老设施、机构违规运营等行为,依照法律法规从严处置,以刚性执法守住老年人权益底线。
同时《条例》鼓励社会资本开办连锁化、品牌化养老机构,公办养老机构坚持公益属性,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优先保障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高龄、独居、留守、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兼顾中低收入老年群体普惠养老需求,实现行业健康发展与老年人权益保障双向兼顾。谢谢大家。
中共衡水市委宣传部吴浩:
好的,由于时间关系,提问环节就到这里。如需深入采访,会后请与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和市民政局联系。本场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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