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2120号)。根据批复内容,证监会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要求本次发行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申报文件和发行方案实施,该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公司董事会表示将根据上述文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股东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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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源自:市场资讯
作者:公告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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