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林茂琳因船舶进出内河港口时,未按照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船舶进出港信息(2026版)的违法行为,被来宾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处罚的内容为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该处罚决定已完成法定公示流程,相关违法事实清晰、适用法律准确。
此次行政处罚将被纳入涉海事相关主体的信用记录,对当事人后续开展内河港口船舶运营相关活动的合规性审查产生相应影响。
项目详情 被处罚人名称林茂琳 违法案由船舶进出内河港口,未按照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船舶进出港信息(2026版) 处罚决定书文号海事罚字[2026]10112020037-1-1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4508*******2534 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六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处罚决定日期2026-08-20 作出处罚机关来宾海事局
本次公示的处罚事项中,被处罚人为林茂琳,涉及的违法情形为船舶进出内河港口时未按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报送2026版要求的船舶进出港信息,对应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10112020037-1-1,最终处罚结果为处以人民币伍仟元整的罚款,该行政相对人对应的信用代码为4508*******2534。本次处罚严格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六条第三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相关条款作出,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为2026年8月20日,作出本次处罚的机关是来宾海事局。海事部门也借此公示提醒所有内河船舶相关运营主体,需严格落实进出港信息报告要求,主动遵守内河交通安全管理相关规定,避免因合规疏漏引发相应的法律责任。
天眼查数据显示,林茂琳成立日期2014年8月19日,法定代表人林茂琳,所属行业为橡胶和塑料制品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郧西天河建材市场c区5栋3-4号。
事件点评
本次来宾海事局对涉事主体作出5000元罚款,事由为船舶进出内河港口未依规报送相关信息,属于内河通航场景下的常规合规警示类处罚。该处罚依据现行内河交通安全及海事处罚相关法规作出,未涉及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对涉事主体正常经营的直接影响有限,也为内河航运相关经营主体明确了进出港信息报送的合规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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