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芦山农业农村局
广大市民朋友们:
当前正值秋季鱼类繁殖生长的关键时期,为有效保护天然水域渔业资源,维护水域生态环境平衡,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四川省长江流域禁捕水域休闲垂钓管理办法》《雅安市天然水域实施全面禁捕的通告》《芦山县天然水域实施全面禁捕的通告》等有关法律和文件规定,现将芦山县2026年秋季禁渔期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禁渔范围
芦山县境内所有天然水域
二、禁渔时间
8月20日至9月25日
三、禁渔内容
1.禁止一切捕捞行为:禁渔期内,天然水域严禁任何形式的捕捞行为。
2.禁止违规垂钓:禁渔期内,天然水域禁止一切垂钓行为(包括休闲垂钓、娱乐性垂钓)。
3.禁止非法交易:严禁收购、加工、销售、利用非法捕捞的渔获物。
四、执法监督
违反禁渔期规定进行捕捞或违规垂钓,将面临严厉的法律制裁:
行政处罚:没收渔获物、违法所得及渔具,并处以罚款。
刑事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联合执法:农业农村、公安、市场监管、水利、交通运输等部门将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违法行为 保持高压打击态势 。
守护水域生态,保护渔业资源,让我们共同行动、自觉遵守、互相监督,如发现非法捕捞、违规垂钓、非法销售天然水域渔获物等违法行为,及时向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
县农业农村局:0835—6524114
县公安局:110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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