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看到一则报道,标题很抓人:商家夸大功效,湖南老人购11.5万保健品后患癌,律师:可“退一赔三”。
事情梗概是这样的:
湖南张家界一位老人,从2024年4月开始,在当地一家保健品公司持续购买各类保健品。商家口头宣传产品可以护肝养生、调理五脏六腑、改善慢病,还拿各种康复案例做佐证,不断劝说老人大量购买、长期服用,却很少提及长期服用,会给脏腑器官带来代谢负担。
两年多时间,老人累计消费11.5万元。2026年6月体检,确认肾癌,医生要求立刻停止服用所有保健品。家里还有不少未拆封的产品。
家属手里有通讯录音、银行流水、医院病历证据物料,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追责,挽回损失。报道里面的律师解读认为:现有证据已经形成完整证据链,商家存在消费欺诈,消费者可以主张“退一赔三”。
整件事看完,相信很多行业老板一定是五味杂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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夸大功效、虚假宣传,这肯定是不能触碰的红线,保健品不是药,不能代替药治疗疾病,这点是没有任何辩解的。
但是,抛开情绪,跳出新闻报道本身,有三个问题,值得整个老年健康行业静下心来深思。
首先,作为儿女,得知母亲查出重疾,第一时间应该做什么呢?
当然,作为普通人,完全理解子女的心情,老人两年花了十几万积蓄,又遭遇重疾,换做任何一个家庭,心里都会愤怒、心疼、委屈。追回损失,是普通人很正常的诉求。
但我们从客观角度看,当母亲确认癌症,生命质量、治疗救治,理应是放在第一位的。不应该是赶快全力配合治疗吗?现在反而是翻查消费记录,收集聊天录音,花时间去维权追责。
不是说维权不应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无可厚非,但是这个时候,不应该是争取时间,治疗求助吗?钱财可以再争取,可亲人的治疗窗口错过就回不来了。
这也给了从业者一个警醒:面对老年客户,我们不只是卖产品。还要给他们传递一个底线:保健品是以膳食补充、调理养护为目的。身体出现疾病第一选择一定是医院,保健品不能代替医院治疗。
第二,宣传有问题,也不能说明罹患肾癌与服用保健品有直接关系。
报道里面,家属的逻辑是老人吃了两年保健品,之后查出肾癌,商家要为此承担后果。
这里有一个法律和医学上绕不开的关键点:口头夸大宣传属于违法,但想要在司法层面认定,癌症是吃保健品直接造成的,需要严谨的医学鉴定因果关系,不是时间先后就等于因果关系。
医生的医嘱只是要求停止服用保健品,临床上,几乎没有医生会直接出具诊断结论,认定肾癌是服用保健品导致。癌症的发生,和年龄、基因、基础慢病、生活习惯等众多因素相关,是复杂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如果因为服用保健品直接能诱发癌症,那就不会是个体案例,将会成为重大公共卫生事件。
所以,商家宣传违规是一回事,保健品服用直接导致癌症,是另外一回事。不能因为结果令人悲痛,就跳过医学鉴定,直接做因果推定。这一点,不管是媒体报道,还是舆论评判,都应该保持客观公正。
第三,媒体报道之中附上律师电子名片,真是为了老百姓伸张正义?
从新闻角度看,邀请专业人士做普法解读,本身是好事,教会普通老百姓怎么用法律保护自己。但普法内容,直接绑定的是律师的个人业务名片,性质就变了。
这位律师在尚未经过法庭质证、没有经过完整庭审,仅凭当事人一方提供的材料,就直接定性商家构成消费欺诈,引导当事人主张高额的退一赔三。这是中立的普法,还是借新闻舆情招揽案源?
再者,当事人手里的录音、流水、病历,只是单方面的证据,只是当事人单方讲述的,即使这些证据全有,到了法庭上也不一定全部被采信呢。商家会拿出怎样的抗辩证据?法官如何认定?这些全都是未知数,作为律师,就这么简单武断下结论,不客观,不中立,而且从某种意义上,也是在激化商家和消费者之间的对立情绪,升级矛盾。
当下,整个老年健康行业,正在经历全域整治,野蛮生长的时代彻底结束。这则新闻,对全行业也是一次警钟:违法违规营销,无论业绩多好看,都是在埋雷。
声明:本文仅为行业现象思考,不评判个案谁是谁非,不针对报道中任何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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