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1290万买一套精装现房,本以为是人生巅峰,结果验房时发现自己买的是样板间。
南京市民李先生,最近就摊上了这么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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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1平米,1290万,买到的是样板间
今年5月,李先生在南京天琴华樟楼盘看中了一套291.21平米的精装现房,总价1290万元。
从看房到签约,销售带他看的就是这套房子。销售说,带看的就是实体房。李先生从没想过,自己花千万买下的豪宅,会是样板间。
直到验房那天,他才发现不对劲——房屋存在多处质量瑕疵。更让他震惊的是,这套房子竟然是开发商从未主动告知的样板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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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并非真正意义上的样板房”
记者陪同李先生到售楼处交涉,销售人员在电话里给出了一个令人瞠目的解释。
她说,这套房子“并非真正意义上的样板房”。“你当时买的时候是现房,不存在样板房。开盘时,1号楼的样板间在3楼。这套房子建好之后有人来验收,当做一个清水的样板间,是验收用的,没有人用。”
也就是说,在李先生买房之前,这套房子已经被用作“清水样板间”供人参观验收了。
但李先生不认可这个说法。他掌握的证据显示,房屋内曾摆放了沙发、床、桌椅等多种家具,这些家具在摆放及撤场过程中,已经对房屋原本的装修造成了一定程度的磨损和损耗。记者还拿到了一份“样板房盘点表”,清楚写明——4月29日起,这套房屋就已经作为样板房正式投入使用。
一个摆满了家具、正式投入使用了一个多月的样板间,到了销售嘴里,就成了“清水样板间”“没人用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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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末尾有“样板房”三个字,但小到看不清
更让人细思极恐的是合同。
李先生翻遍了购房合同,才发现末尾补充协议里确实标注了“样板房”字样。但那几个字字体极小,而且没有双方签字盖章。
换句话说,开发商把最重要的信息藏在了一个不起眼的角落,用最小的字写上去,还不盖章签字。
从看房到签约,销售全程没有提过一句“这是样板间”。李先生也从未表达过购买样板房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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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合规、有效、修一修就完了
事情曝光后,开发商的回应堪称“教科书式的敷衍”。
李先生多次交涉,对方始终避重就轻——只强调“企业资质合规、合同有效”,承诺对房屋质量问题进行维修整改。至于“这套房子到底是不是样板间”这个核心问题,开发商完全回避。解约?退款?赔偿?一个方案都没有。
记者再次陪同李先生前往售楼处,销售人员以“需要预约报备”为由,直接拒绝解释并离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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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涉嫌侵犯知情权,违反诚实信用原则
法律人士指出,开发商此举涉嫌侵犯消费者知情权并违反诚实信用原则。
江苏省早有明确规定——2019年南京市发布的“商品住宅全装修新政”要求,样板房公示的截止时间必须在项目交付后三个月以上。江苏省高院发布的《商品装修房买卖合同装修质量纠纷案件审理指南》也明确:开发商设置样板房的,交付房屋的装修质量应当与样板房的装修质量相同。
把样板间当新房卖,还不告诉买家——这已经不单是“销售话术”的问题了。
最新进展:已向房产局反映,正在调查
目前,李先生已携证据向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正式反映此事,相关部门表示将调查并反馈进展。
一套291平的豪宅,1290万的真金白银。到头来,买到的是一套被人参观过、摆放过家具、磨损过的样板间。
而开发商面对质疑,除了“修一修”和“我们合规”,什么都说不出来。
这恐怕不只是李先生一个人的麻烦——每一个花千万买精装房的人,都该问问自己:我买的这套房子,到底有没有被人住过、看过、用过?
答案,在房产局的调查结果出来之前,谁也说不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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