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彭宇确实碰了老人"登上热搜。
作家陈岚发文指出,彭宇是最早利用网络舆论选择性披露信息而后施压法院的一方。
时间回到20年前,2006年11月20日,26岁彭宇在南京水西门公交站台与64岁徐寿兰相撞,老人股骨颈骨折。
警方接处警登记表、询问笔录均记录两人相撞,二审开庭前双方达成和解,彭宇补偿1万元并约定不在媒体披露信息。
一审判决彭宇承担40%责任赔偿4.5万余元,主审法官王浩因"不是你撞的为何去扶"被调离审判岗。
此后的岁月里,不敢扶老人的观念在全社会蔓延。
保密条款封住了真相,却封不住舆论的发酵,一个普通民事纠纷演变为道德滑坡的符号。
和解了结了个案,却让公共讨论失去了依靠事实纠正偏见的契机。
法学界徐昕曾表示,此案不该调解结案,法院应当判则判。
调解源于有关部门压力,并未实现案结事了。
彭宇案的卷宗早已合上,但它留下的伤痕仍在。
当真相被装进保密协议,买单的是整个社会。
对此,你有什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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