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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段时间,关于丧葬补助金、一次性抚恤金的讨论,热度一直居高不下。
很多普通家庭都有这样的感受:一辈子勤勤恳恳上班,按时缴纳养老保险,辛辛苦苦干到退休。可等到老人离世之后,家属去办理身后抚恤待遇,才发现不同群体之间,最后拿到手的钱,差别不小。
不少人心里会生出一个朴素的想法:都是为社会干了一辈子,办理后事的开销差别不大,身后的抚恤待遇,能不能执行一套统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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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声很高,老百姓追求公平的心情完全可以理解。但现实当中,想要一步做到机关、事业、企业三套抚恤标准完全统一,并不是简单改一条通知就能落地。
背后牵扯历史沿革、资金来源、制度逻辑、财政承受能力、改革过渡等一连串现实问题。今天就抛开情绪化争论,结合现行政策文件,把这件事掰开讲清楚,哪些是客观差距,哪些是现实难点,普通人遇到这件事该怎么办理、怎么核对,全部用大白话讲明白。
首先第一步,先把现行三套政策讲明白,到底分别怎么算,依据什么文件,钱从什么地方来。很多人之所以会产生困惑,就是不清楚三套制度,从根源上就不是一套体系。
一、现行三套抚恤政策,核心规则对照
先说明:下面全部是现行有效政策,网上很多短视频会放大极端案例,大家不要把个别高基数案例,当成全国人人都是这个水平,先把规则看懂,再谈差距。
1、企业职工(含灵活就业、企业退休人员)
执行文件:人社部发〔2021〕18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
资金来源: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来自全体参保人员平时缴费积累的共济资金,不直接走一般公共财政。
一共两笔待遇:丧葬补助金、一次性抚恤金。
• 丧葬补助金:本省上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2个月
• 抚恤金:同样以本省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
缴费满15年,抚恤金最高发放9个月;每多缴费1年,增加1个月;缴费30年及以上,封顶24个月。
退休之后,每多领1年养老金,抚恤金就减少1个月;无论怎么减,最低保底9个月。
举一个简单例子,方便理解:
某省上年度城镇居民月均可支配收入4200元,一位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险缴费31年,退休之后领了7年养老金。
抚恤金发放月数:24‑7=17个月
抚恤金:4200×17=71400元
丧葬补助金:4200×2=8400元
两项合计:79800元。
2、普通事业单位在编退休人员
执行文件:人社部发〔2008〕42号
资金来源:各级财政经费保障。
病故抚恤金=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离退休费;
注意:只算基本离退休费,各类补贴、津贴、绩效,不计入基数。
丧葬费,国家没有全国统一固定数字,由各个省份自行制定定额标准,各省几千元不等。
3、公务员、参公管理退休人员
执行文件:民发〔2011〕192号
资金来源:各级财政经费保障。
病故抚恤金=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 + 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离退休费。
同样,津贴补贴不计入计发基数;因公牺牲、烈士,执行另外一套更高标准,不在本次普通病故讨论范围之内。
这里一个非常关键的常识:2014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并轨,主要统一的是在职缴费规则、每月养老金计发规则,并没有同步把身后的丧葬抚恤待遇纳入改革范围。也就是活着领养老金的制度并轨了,身后遗属抚恤,依旧沿用历史形成的老政策框架,这是差距形成最直接的历史原因。
很多人看完计算方式,第一反应就是:既然差距客观存在,直接把政策改成一套标准,不就解决问题了?
理想很简单,但现实改革,绕不开四道很难跨过去的坎,也就是大家很少在短视频里面看到的现实约束。
二、第一道坎:资金池子完全分开,钱从哪里出,是绕不开的现实问题
这是所有问题里面最核心的一点。
简单说就是:企业遗属待遇,走社保统筹基金;机关事业单位抚恤,走财政预算资金,两个资金池相互独立,记账体系完全不一样。
1、企业职工的丧葬抚恤金,钱来自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统筹基金是什么?是千千万万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每个月按时缴纳养老保险,一点点积累出来的共济资金。
这笔钱首要任务,是保证全国几千万企业退休人员,每个月的养老金能够按时足额发放。
如果直接把企业遗属抚恤标准,一步拉高到机关事业单位的水平,意味着统筹基金每年要额外新增巨大规模的支出。
社保基金讲究长期收支平衡,不是一笔一次性的开销,而是每年都要持续支出,直接拉高标准,会对基金长期可持续运行,带来很大压力。
2、机关事业单位抚恤待遇,由各级财政预算安排。
财政资金来源于税收收入,每年年初,各个地方都要做年度预算,把抚恤相关的经费提前纳入财政盘子里面。
不同省份、不同市县,财政实力天差地别。东部沿海财政充裕,中西部不少县财政收支很紧,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已经占用绝大部分财政资源。
这里会出现一个两难局面:
• 如果统一之后,新标准往高处看齐:社保统筹基金扛不住;
• 如果新标准往低处看齐:一大批已经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几十年以来政策预期已经形成,直接下调待遇,又会引发新的矛盾。
既不能简单往最高标准靠,也不能简单往最低标准靠,中间平衡点非常难找,这也是改革迟迟不能一步到位的首要原因。
三、第二道坎:两套制度的底层定位、设计初衷,本身就不一样
很多人容易把抚恤金简单理解成“办理后事的报销钱”,实际上,在制度设立之初,两者的定位不完全一样。
1、企业职工遗属抚恤制度
定位:社会保险共济,主要作用是弥补丧葬开支,缓解参保人家属短期的生活压力。
规则设计,紧紧绑定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核心逻辑就是:缴的时间越长,对养老保险基金贡献越大,身后给到家属的抚恤待遇就越高。退休之后领取养老金时间越久,意味着参保人已经享受多年养老待遇,抚恤金发放月数相应递减,同时设置最低9个月底线,保障基本底线。
2、机关事业单位一次性抚恤金制度
这套制度起源很早,属于人事保障制度的一部分。除了经济补偿,早期还带有荣誉抚恤的属性,是人事保障体系的组成部分,所以会采用按照基本离退休费,乘以固定月数的计发模式。
不是说哪一套就绝对完美,而是两套制度诞生于不同年代,服务于不同的体系,底层逻辑不一样。
现在老百姓的公平意识不断提高,大家越来越希望身后保障也能更加均衡,这是社会进步的体现;但是把两套底层逻辑完全不一样的制度,揉合成一套全新制度,需要完整的顶层设计,不是改一个数字就可以完成。
四、第三道坎:历史遗留跨度大,涉及几亿人,改革不能简单一刀切
我们国家的社保体系,是一步一步建立完善起来的。
•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从上世纪90年代逐步推开;企业统一的遗属待遇,也是直到2021年9月1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落地,才实现全国统一标准,在此之前,各个省份企业丧葬抚恤政策五花八门,差异更大。
• 机关事业单位抚恤政策,从上世纪80‑90年代就陆续定型,几十年时间,已经有几代退休人员。
改革最怕“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怎么衔接的问题。
举个很现实的问题:
如果以后出台全新统一的抚恤制度,那么:
1. 已经去世的人员,要不要重新补发抚恤差额?
2. 已经退休、还在世的人员,执行新标准还是继续沿用老标准?
3. 刚刚参加工作的年轻人,完全执行新制度?
每一个选择,都会牵动海量人群。
如果一刀切全部立刻执行新标准,历史遗留问题、资金压力会瞬间爆发;
如果搞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过渡期可能长达二三十年,短时间之内大家感受不到变化。
民生政策改革,稳妥优先,需要充分调研、反复测算,充分考虑不同群体的历史情况,不能追求一蹴而就。
五、第四道坎:不能只盯着抚恤金,完整的遗属保障是一整套体系
很多朋友会把抚恤金,等同于全部的身后保障。
实际上,抚恤、丧葬补助,只是遗属保障当中的一部分。还有几个相关待遇,很多人平时容易忽略:
1、个人账户余额继承:不管企业、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里面,没有领完的余额,家属都可以依法全额继承。机关事业还有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同样可以继承。
2、困难遗属生活补助:如果家属没有劳动能力、没有稳定收入来源,生活特别困难,部分地区还有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这和一次性抚恤金,属于两笔不同的钱,互不冲突。
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还有单独的丧葬补助制度。
简单讲,一次性抚恤金,是一笔一次性发放的补助;而长期生活困难的家属,对应的是生活补助政策。
制度优化,需要把“一次性抚恤、个人账户继承、困难遗属补助、丧葬救助”整套体系统筹考虑。如果仅仅只修改一次性抚恤金这一项,其他配套没有跟上,依然很难完全解决家庭的实际困难。
六、网上流传的高频误区,一次性梳理清楚
网上讨论这个话题的时候,有不少说法传播很广,但并不完全准确,这里把最常见的误区说清楚,避免被不实信息误导。
误区1:养老金并轨=所有待遇全部并轨,抚恤金理应立刻一模一样
❌不对。
2014年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并轨,核心解决的是在职缴费、每月养老金怎么算这件事。
政策改革是分步推进的,并没有把身后抚恤待遇,纳入那次改革的强制同步范围。并轨不等于一夜之间所有衍生待遇全部拉平,后续配套完善,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
误区2:只要统一标准,就是所有人全部往最高标准看齐
❌不现实。
制度统一,不等于待遇统一拔高到最高水平。统一,首先可以是统一制度框架、统一计发原则;至于待遇水平,还要结合基金承受力、财政能力综合测算。
直接全部向最高标准看齐,带来的财政和社保基金压力,现阶段很难承担。
误区3:抚恤金越高越好,完全不用考虑基金可持续
❌社保制度,讲究互助共济、可持续。
今天的社保基金,既要保障现在的退休人员,也要为未来几十年以后,现在正在上班的年轻人养老预留空间。
如果待遇标准提升速度,长期超过基金收入增长速度,未来就会出现基金收支压力加大,反而损害全体参保人的长远利益。追求公平,同样也要兼顾可持续性。
误区4:已经去世的,以后政策统一就会补发抚恤金差额
❌目前没有任何官方文件,提到会对过往已经办结完毕的抚恤案件,进行大规模补发。
政策调整,一般只对政策实施之后的情况生效,已经办结完成的历史案件,不会因为未来政策改动,自动重新核算补发。凡是宣称“马上补发几十万抚恤差额”的消息,都属于不实信息,不要轻信、不要随意转发。
七、普通人可以做什么?实用自查、办理清单
政策顶层制度的调整,需要国家层面统筹推进,个人没办法直接改变政策走向。但是家里如果遇到亲人离世,家属可以把自己该做的事做到位,避免该拿的待遇漏领、少领。整理一份实操清单,每一条都可以照着做。
1. 分清参保身份,找对办理渠道
• 企业退休(含灵活就业):直接去参保地社保经办大厅办理,很多省份支持线上政务平台申报,材料齐全就可以受理。
•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一般由原单位人事、老干部部门,收集材料统一申报,家属配合准备资料即可。
2. 提前准备必备材料,少跑冤枉路
通用基础材料清单:
① 死亡证明、火化证明(部分少数民族按照政策土葬的,按当地政策执行)
② 逝者身份证、社保卡
③ 继承人(家属)身份证、户口本,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本、派出所出具证明均可)
④ 继承人本人名下,已经激活金融功能的银行卡,用来接收待遇打款。
3. 核对两个关键项目,别漏了个人账户余额继承
很多家属办理的时候,只记得申请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忘记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是可以继承的。
办完抚恤之后,可以问经办窗口:个人账户余额有没有一并核算继承,不要分开跑第二次。
4. 如果家属本身生活困难,主动咨询遗属生活补助
一次性抚恤金是一次性发放;如果遗属年纪大、没有收入来源、身患重病,属于生活困难群体,可以到当地人社、民政窗口,咨询当地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申请条件,符合条件可以按规定申请长期补助。
注意:不是所有人都可以申请,要看家庭收入、财产情况,各地条件不一样,以当地政策为准。
5. 对核算结果有异议,留存材料,依规提出复核
拿到核算单之后,看不懂计算公式,可以请工作人员逐项解释;如果认为核算存在错误,把缴费记录、退休审批表等材料保存好,按照流程申请复核。
不要轻信网上非官方博主算出来的数字,一切以参保地人社部门的核算结果为准。
八、理性看待:差距客观存在,优化一直在路上
把难点全部讲出来,并不是在说,现状就完全不需要优化。
恰恰相反,随着社会发展,社会各界对于遗属保障更加公平均衡的呼声越来越高,本身就是推动民生制度不断完善的社会基础。
我们也能看到,过去十几年,制度一直在往前走:
2021年,全国企业职工遗属待遇终于实现全国统一一套制度,结束过去各省各自为政、标准五花八门的局面,本身就是很大的进步。
各个地方,也会根据本地财政情况,不断优化本地丧葬费定额、困难遗属补助政策。
但是我们也要客观认清,民生制度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涉及几亿参保人员、各级财政、社保基金长期运行,很难一步到位实现所有人期待的理想状态。
从长期方向来看,不断缩小不合理差距、完善遗属保障体系,是民生保障的大方向;只是具体以什么样的节奏、什么样的方案落地,需要国家经过充分调研、数据测算之后,出台正式文件。
在正式政策文件出台之前,各种网传版本,都只是网友、自媒体的设想,不能当成即将落地的新规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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