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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6000多元购买机票,下单还不到一小时发现订错日期,急忙申请退票,结果5700元票款被直接扣除,仅退回600元保险费用。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曝光的这起消费纠纷,一经播出便引发广泛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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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6月17日订票,误将出发日(6月19日)选错成了7月10日。图源:央视新闻
明明距离航班起飞尚有时日,也未给航司造成实际运营损耗,消费者却要承担近乎全部损失。据悉,平台和代理商拒绝退款的依据是购票页面有浅灰色小字提示:“不支持退票,不支持改期”。但后续程中,没有任何关于机票不能退改的提示或弹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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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案例并非孤例,背后折射出机票退改领域长期存在的行业乱象,海量投诉之下,“小字陷阱”、高额退改手续费持续困扰广大出行消费者。
机票退改投诉量超7万件
据消费保平台统计,截至2026年6月30日,平台累计受理机票退改相关投诉70898件,涉诉总金额超1.96亿元,有效投诉解决率为3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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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数据显示,2025年成为历年投诉峰值,投诉量达到24163件;2026年上半年投诉量达5896件,消费矛盾依旧突出。消费者诉求以退款、要求合理解释、索要赔偿为主,其中要求退款的诉求占比29.42%,位居首位。
除冯女士遭遇的“小字陷阱”外,平台投诉库中还有多起典型纠纷。旅客张先生在飞猪平台预订5月27日郑州往返拉萨的机票,办理退改时平台收取高达60%的手续费,张先生认为扣费标准不合理,侵害自身消费者权益,向平台提出全额退款诉求,该事件最终以平台完成退款收尾。
翻看航司公开资料,国内机票普遍执行“时间阶梯+舱位等级”的阶梯退改费率。以祥鹏航空公开的国内客票标准为例,同等出行时间下,不同子舱位扣费差异巨大。部分特价折扣舱,即便提前十余天办理退票,手续费就要收取票面价60%,临近起飞退票扣费比例可达100%;而同航班全价经济舱,临近起飞退票扣费比例远低于特价舱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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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祥鹏航空官网
阶梯费率本身具备调节航班座位资源的商业逻辑,但在实际销售环节,规则披露严重缺位。不少OTA渠道将严苛的不退、高扣费规则,以浅灰色小字放置页面边角,付款流程无弹窗、标红等强提示。消费者完成下单后,直至申请退票时,才知晓自身机票的退改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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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央视新闻
央视记者体验测评多家主流线上购票渠道发现,多数平台不会在付款前主动弹窗完整展示退改约束,相关规则需要用户主动点开折叠区域方可查看,信息披露严重失衡,“小字陷阱”由此滋生。
还有一类投诉则暴露OTA供应链的另一重风险。消费者唐女士通过美团平台购买长龙航空往返吉隆坡国际机票,实际支付5122元。平台合作供应商发送邮件、订单页面同步标注航班取消,平台据此退款,唐女士因此放弃全部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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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供图
但唐女士经飞常准等第三方权威航班数据平台核实,该航班仅轻微延误,实际正常执飞,并不存在取消情形。唐女士认为平台虚构航班取消构成消费欺诈,提出惩罚性赔偿诉求,该案例最终以平台补偿、道歉、赔偿结束。该案例说明,OTA的风险不仅存在于退改规则不透明,供应商信息出错、平台审核缺位,同样会给旅客造成实质性损失。
溯源退改规则,厘清责任划分
国内机票退改收费制度的演变,源自行业治理现实需求。据经济观察报报道,1996年施行的《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曾规定,退票费为票价的10%或20%。2004年民航部门修订规则,把退改费定价权下放至各航空公司。彼时机票代理行业野蛮生长,部分代理利用免费退票规则恶意占座、倒卖机票,为遏制该乱象,航司逐步设立退票扣费机制。
2018年民航局发布通知,推动行业落实阶梯退改费率,要求各航司设置分时段、分舱位的收费标准,杜绝特价机票“一刀切不可退改”的现象,该文件现已失效,但阶梯费率的框架被各大航司延续使用。设立阶梯手续费的初衷,是防范临近起飞恶意弃票造成座位空置,平衡航司运营成本与旅客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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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这套规则传导到OTA及下游代理商渠道时,发生明显变形。航司官网会完整公示各舱位、各时间节点对应的退改细则;而第三方销售渠道往往优先推送价格最低、退改限制最严苛的折扣舱,却不充分提示对应的高扣费风险。普通消费者大多不会逐字研读折叠的格式条款,默认未起飞的机票均可退票,等到需要退改才直面高额扣费,消费纠纷集中爆发。
机票销售链条包含航空公司、OTA平台、机票代理商多方主体,发生退改纠纷后,责任推诿是消费者维权路上一大阻碍。
退改收费标准由航空公司制定,OTA平台本质是信息展示与票务执行渠道,退改产生的手续费大多会转交航司,平台本身无权修改航司既定规则。但这不代表OTA可以完全免责。作为面向消费者的直接销售端口,平台负有法定的充分提示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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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经营者使用格式条款,应当以单独告知、字体加粗、弹窗等显著方式提示消费者。若仅依靠页面不起眼小字告知严苛退改限制,未进行醒目提示,消费者有权主张该格式条款对自身不具备约束力。现实维权中,常常出现平台将责任推给航司,航司又表示客票为第三方渠道出票,让消费者来回周旋,抬高维权成本。
东航发布退改新规
高额退票费引发持续舆论争议背景下,近期东方航空出台新规作出示范。自2026年8月6日起销售的国内客票,全部舱位均可在航班起飞前14天办理免费自愿退改,将免费退改窗口期由此前的30天调整为14天,兼顾航司运营与旅客行程变动的需求,收获市场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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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目前该政策仅在东航落地,其余航司尚未同步跟进。不同航司、不同舱位的退改标准依旧差距悬殊,廉价航空部分特价票,依旧存在极高比例的退票扣费。
行业的改善不能只依靠个别航司主动让利。要破解退改乱象,一方面航司应当持续优化费率设计,设置更加公平合理的扣费梯度;另一方面监管应当压实OTA平台主体责任,强制把退改关键信息设置为购票环节必阅内容,杜绝“小字陷阱”。袋理商不得私自增设退改限制,必须如实完整展示舱位对应的全部约束条件。
结语
合理的退改手续费,是维护民航行业正常运转的必要机制,但隐蔽的格式条款、显失公平的高额扣费,已经突破合理的边界。机票退改乱象,本质是票价市场化之后,销售端信息披露、渠道管控没有同步跟上。
想要真正改善消费体验,还需要航司、OTA平台、监管部门多方协同,打通规则公示、渠道监管、纠纷处置全流程,消除买卖双方信息差,让旅客购票看得明白、退改有理可依,切实守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声明:以上所有数据均来源于消费保平台,仅代表企业在消费保平台的投诉解决情况,不代表其他平台或企业总体投诉解决情况。】
文丨子不语
数据支持丨九九
部分内容综合自央视新闻、经济观察报、中国东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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