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永嘉县检察院办结一起利用电商平台垫付退款规则套取资金的新型刷单案件。
聊天群里找到“致富门路”
已过不惑之年的李某曾做过6年电商,后因经营不善停业,靠在网上接“刷单返佣”任务维持生计。
2025年9月,李某在聊天群内获知了一种新型赚钱模式:选择价格较高的商品下单,在系统显示发货后确认收货,再按照指令申请退款,就能赚取佣金。
李某按照群内指令,组织亲友使用多个账号,点击相关商品链接下单付款,看到商家显示发货后,立即点击确认收货。商家收到货款后,指令李某申请“仅退款”。根据电商平台规则,这时候平台会先行替卖家垫付退款。这个过程中,商家套取到资金,李某可以抽取交易流水1.5%至2%的提成作为佣金。仅仅一周时间,李某便得到佣金5000余元。
尝到甜头的李某决定大干一场。2025年11月14日至18日,李某趁着平台“双十一”搞活动,根据指令,批量下单、确认收货、申请退款,轻松赚取佣金。
然而,纸终究包不住火。同年12月25日,电商平台向商家追讨钱款时,发现联系不到商家,原来商家早已卷款跑路,遂报警。公安机关于当日立案。很快,李某被警方锁定,并于今年1月6日被抓获归案。
电商平台损失150万余元
到案后,李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据其交代,他们之所以能得逞正是利用了电商平台资金结算和垫付退款之间的时间差。他们先按照正常网购流程,下单相关商品并付款。待买家确认收货后,电商平台会即时结算货款至卖家账户。紧接着,买家发起无理由退款申请,电商平台会先行垫付全额退款。而在这期间,货款早已被卖家转移。
经查,自2025年9月起近两个月时间,李某以相同手段,先后制造虚假交易1600余笔,造成电商平台损失垫付资金150万余元。李某从中赚取佣金2万余元。
今年4月,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永嘉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办案检察官介绍,该案中,买家没有真实消费需求,卖家接到订单后没有真实发货,货款进入卖家账户后被迅速转移,电商平台按照此前与商家的协议先行退款后,向商家追偿时,因涉案商家并非正常经营主体,其注册信息虚假,事后失联,导致电商平台垫付的资金难以追回。
办案检察官告诉记者,电商平台遭受的150万余元损失,不仅是账面上的资金缺口,也可能影响企业后续业务投入、消费保障和服务创新。
办案检察官结合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多次向李某及其家属开展释法说理,讲明认罪悔罪、退赃退赔和依法承担刑事责任之间的关系,督促李某及其家属积极筹措资金、主动弥补企业损失。审查起诉期间,李某家属筹措资金,返还给被害电商平台企业。
永嘉县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李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其犯罪提供帮助,情节严重,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于今年5月22日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
7月14日,法院经开庭审理,以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据了解,警方仍在追查相关卖家。
来源:检察日报正义网 D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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