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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企业:
根据《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挂网采购管理的实施意见》(皖医保发〔2024〕5号)和《关于规范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医用耗材挂网有关事宜的通知》(药采〔2025〕3号),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以下简称省药采平台)有限价的挂网产品,在其他省份产生新低挂网限价后,企业应在新低挂网限价结果产生30日内主动申报新低挂网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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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梳理发现,省药采平台存在部分挂网医用耗材产品未按规定申报其他省份已产生的新低挂网限价。请各企业认真核对已挂网产品挂网限价,对已产生外省新低限价未按时联动的产品,尽快按照文件时间要求,登录省药采平台医用耗材数据库申报系统“耗材招标管理--动态调整管理-限价调整”进行限价联动申报。
对企业在挂网过程中未按要求及时申报、申报不实及其他弄虚作假情况,将按相关规定处理,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企业承担。
安徽省医药价格和集中采购中心
2026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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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安徽省医药价格和集中采购中心发布最新挂网限价联动提示,正式压实耗材企业跨省低价主动申报义务。标志着安徽耗材价格动态监管全面收紧,容错窗口期彻底关闭,对全省耗材挂网企业形成刚性约束。
本次排查发现,大量企业存在外省低价已生成、但未按时上报整改的违规问题,现要求所有企业全面自查补报。此次落地并非临时抽查,是安徽常态化价格治理的深化落地,彻底打破区域价差套利模式。当前江苏()、安徽、浙江等多省已形成统一监管逻辑:一地低价、全域联动、限时整改、违规惩戒。
针对当前形势,所有安徽挂网耗材企业需立刻启动应急合规动作:
1、导出安徽全部带限价挂网产品清单
2、逐规格核查全国外省最新挂网/集采限价
3、存在外省新低:系统走【限价调整】申报,上传公示证据,留存回执
4、无新低价:做好自查台账存档备查
自查结束,相信对于那些无所谓的厂家,安徽平台会有进一步惩戒措施。长期来看,企业需建立月度跨省价格巡检台账,严格遵守30日申报时限,摒弃观望侥幸心态,适配全国一体化价格监管新趋势,全国耗材“一码一价、动态清零”已成行业定局,企业跨省差异化定价的红利彻底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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