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签订“阴阳合同”:实际成交1080万元,过户申报仅300万元
- 税务部门追缴:卖方被追缴个人所得税16.2万元及滞纳金37746元
- 法院判决无效:低价“阳合同”属虚假通谋意思表示,依法认定无效
- 双方各自担责:法院酌定卖方担30%、买方担70%
一、两份合同、一套别墅、一场官司
近日,厦门集美区人民法院披露了一起备受关注的别墅买卖纠纷案件。
市民老吴(化名)向小杨(化名)购买一套别墅。为节省房产交易税费,双方签订了两份价格截然不同的合同。其中,私下真实履行的“阴合同”约定房屋成交价为1080万元;而提交给房管、税务部门用于过户申报的“阳合同”,仅约定成交价300万元。双方同时约定,全部交易税费由购房者老吴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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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后续房屋过户核查过程中,税务部门发现申报价格与实际交易价格差距悬殊,随即启动追责程序。卖方小杨被追缴财产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16.2万元,同时产生滞纳金37746元。补缴相关费用后,小杨将老吴诉至法院,要求对方承担全部税费、滞纳金及违约金。老吴则抗辩称,双方虚假交易行为本身违背诚信原则与公序良俗,小杨的诉求不应得到支持。
集美法院审理认为,依法纳税是房产买卖双方的法定义务,交易双方必须按照真实交易价格如实申报纳税。本案中,双方签订“阴阳合同”、虚假申报低价的行为,属于典型的虚假通谋意思表示,目的是逃避纳税义务、损害国家税收利益。据此,双方备案的低价《存量房买卖合同》依法认定为无效。
法院指出,双方对于签订“阴阳合同”、少缴税款均存在过错,应各自承担相应责任。综合考量双方的过错及获益程度,法院酌定对小杨已补缴的税款及滞纳金,由小杨承担30%、由老吴承担70%。一审宣判后,双方均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维持了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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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提醒,买卖双方为逃避国家税收故意签订与实际交易价格不符的合同,损害了国家利益,“阴阳合同”看似省了钱,实则风险巨大,不仅要补缴税款,还可能面临罚款。
2、 从“阴阳合同”看普通人签约的那些坑
厦门这起案件,撕开了合同签署中三个极易被忽视的现实困境。
- 合同真假难辨。同一笔交易出现两份价格悬殊的合同,哪份说了算?纸质合同时代,合同版本混乱、条款被替换、签署后内容遭篡改等问题屡见不鲜。一旦发生争议,双方往往陷入各执一词的拉锯战。
- 合同效力存疑。签了字、盖了章,合同就有效了吗?本案中,双方签字盖章的"阳合同"最终被法院认定为无效。现实中,印章被盗用、代签冒签、合同内容不完整等情况,都可能导致合同效力大打折扣。
- 信任成本高昂。为省税费合谋造假,最终对簿公堂。每一份合同的签署都是信任的建立,但纸质合同时代,这份信任的维系成本太高——你要相信对方不会篡改合同、相信合同不会丢失、相信争议时有据可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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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盾说】信任不能靠“阴阳”,合同需要“透明”
归结起来,所有困境指向同一个本质问题:合同签署和存证的过程,缺少透明、可追溯的保障机制。合同内容是否真实、签署主体是否可靠、发生争议时是否有据可查。这三件事不确定,合同就是一纸空文。
厦门“阴阳合同”案的根源,在于纸质合同天然的“信息不对称”。同一笔交易可以存在多个版本,内容真伪难以自证。签盾电子合同平台提供从身份认证、电子签署到区块链存证的全流程服务。每一份合同签署即上链,数据实时同步至公证处等权威机构;采用国密SM2/SM3算法加密,确保合同内容不可篡改、不可抵赖。让每一份合同都只有“一个真实版本”,让每一次签署都有“一条完整证据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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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厦门集美区人民法院披露的别墅“阴阳合同”纠纷案为引,探讨合同签署与管理领域的真实性与效力问题,旨在引发读者对合同数字化管理方式的思考。文中案件事实来源于海峡导报及集美法院公开信息,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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