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丹江口水库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核心水源地,是北方亿万人民的“大水井”。2024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给湖北十堰丹江口库区的环保志愿者回信,强调“南水北调工程事关战略全局、长远发展和人民福祉,保护好水源地生态环境,确保‘一泓清水永续北上’,需要人人尽责、久久为功”。今年3月,丹江口库区整体保护正式写入生态环境法典——“丹江口库区及其上游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山水林田湖草沙整体保护,增强水源涵养能力,保障水质稳定达标。”8月15日,法典实施,意味着库区保护迈入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守护绿水青山的新阶段。为了这泓清水永续北上,位于丹江口库区核心腹地及上游的湖北、陕西检察机关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交出了一份沉甸甸的“守水答卷”。
湖北十堰:
做一库碧水的守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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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江口库区核心腹地
晨曦微露,丹江口水库烟波浩渺。一库碧水,如一块巨大的翡翠镶嵌在秦巴山脉之间。库岸边,环保志愿者的马甲在晨风中格外醒目;水面上,渔政巡查船的低鸣声划破寂静;山林间,检察官的脚步踏过青苔覆盖的石阶。
这里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区。两年来,湖北省十堰检察机关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用心用情守护一库碧水”的殷殷嘱托,依法严惩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创新数字检察智慧监督,持续深化生态检察协同共治,以科技赋能拓宽水源地生态保护监督维度,用法治力量守护一泓清水永续北上。
守护库区生态安全
深夜,十堰市茅箭区大川镇的山林里,一束热成像仪的绿光在林间扫过。枪声响起,一只麂子应声倒地。皮卡车的引擎声由远及近,几个人影迅速将猎物拖上车,消失在夜色中。
这是张某、付某等人非法狩猎、非法买卖枪支案中的真实一幕。2024年初,公安机关破获一起非法狩猎案,抓获犯罪嫌疑人9名,查获以火药为动力的枪支1支、热成像仪1台,以及部分野生动物死体。
“案发地地处于丹江口水库上游涵养山林。库区山林的野生动物承担着维护生态链稳定的重要作用,非法狩猎会直接造成野生动物种群衰减,打破山林生态系统平衡。”十堰市茅箭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介绍。
该院经审查查明,刘某甲从杨某处购得枪支,随后邀约潘某、彭某、张某、付某等人组团狩猎,使用枪支配合热成像仪在夜间猎杀野生动物。短短两个月,该团伙射杀麂子、斑羚、猪獾等野生动物数十只。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2025年4月30日,法院分别判处杨某等9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至六个月,共同承担野生动物资源损失3.3万元。
守护库区生态安全,既要守护林间生灵,也要守护山林草木。
黄某为牟取私利,在丹江口市浪河镇库区周边山林内,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雇请工人用油锯砍伐林木,被综合执法部门当场查获。经查,2025年10月1日至5日,其共计砍伐林木112株,立木蓄积量达22.18立方米。
“库区周边林木是丹江口水源地生态屏障的核心组成部分,大量林木被无序砍伐,造成局部林地植被损毁、地表裸露,削弱了山林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的核心功能,易造成水土流失、径流污染。”丹江口市检察院办案检察官表示。
该院于今年3月26日以涉嫌滥伐林木罪对黄某提起公诉。4月14日,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元。
从猎杀生灵到毁坏林木,十堰检察机关始终保持对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数据显示,2024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嫌疑人100人,提起公诉254件428人。
监督从人工排查转向智能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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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20日,丹江口市检察院联合市法院、市公安局等开展业务交流与联合巡库工作,以务实行动服务库区生态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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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会同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一同检测水库水质。
作为南水北调中线核心水源地,丹江口库区严格落实长江十年禁捕要求。但传统生态监督依靠人工巡山巡库,巡查范围有限、违法线索发现滞后,如何破解这一难题?“我们立足检察职能,搭建了丹江口守水护水检察监督平台。”丹江口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平台整合卫星遥感、视频监控、执法台账、水质监测多维度数据,打造“空天地水”立体化数字监督体系,推动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监督从人工排查转向智能预警、从事后处置转向源头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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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7月23日,丹江口市检察院检察官依托丹江口守水护水检察监督平台开展日常巡查。
今年1月,该院依托守水护水检察监督平台开展全域数据研判,发现犯罪嫌疑人黑某的非法捕捞轨迹、水域活动记录多次触发平台红色预警,一条完整的非法捕捞刑事案件线索浮出水面。
该院同步调取水域监控录像、船只出行记录,固定黑某违规下水、布设禁用网具、夜间收网的完整影像证据。经查,1月19日晚,黑某驾驶橡皮艇,携带15片三重胶丝刺网驶入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下网捕鱼,被当场查获。该水域属于常年禁渔区,黑某使用的渔具属于明令禁止的毁灭性密目捕捞工具。
5月6日,丹江口市检察院以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向法院提起公诉。5月20日,法院判处黑某拘役二个月,依法没收作案工具。
依托守水护水检察监督平台,该院已实现对库区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线索自动抓取、精准定位、全链追踪。截至目前已累计调查取证97次,其中转化刑事立案线索6条。
“除深挖刑事犯罪线索外,平台还打通了检察机关与渔政、水利、自然资源等行政职能部门的数据壁垒,建立线索双向移送、联合核查机制。”该院生态环境检察部门负责人介绍,对于平台筛查出尚未构成刑事犯罪的涉生态违法行为线索,该院会推送给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督促履职;对行政处置不到位、存在监管漏洞的情形,同步纳入公益诉讼监督台账,实现刑事追责、行政监管、公益保护一体衔接。
织密生态保护的协作之网
生态环境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仅凭检察机关一家之力远远不够。十堰检察机关深刻认识到,必须打好“组合拳”,构建“大格局”,才能织密生态保护的防护网。
2025年3月20日,郧阳区村民刘某在祭祀时违规用火引发山林火情,经专业勘测,过火面积达8.49公顷,林地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功能受损。案件办理中,郧阳区检察院充分发挥协同办案机制优势,同步启动刑事追责与公益诉讼双线办案模式,对刘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法院审理后以失火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责令其按照专业修复方案在三个月内完成原地补植复绿。
判决落地不等于治理收尾。在林业部门、属地村委会全程监督指导下,刘某在过火林地完成造林抚育,保质保量兑现了生态修复承诺。如今过火山林草木繁茂,生态功能全面恢复。
为巩固治理成效,6月5日,该院联合林业、应急及属地乡镇前往案发地开展“回头看”,以案释法现场宣讲生态环境法典、森林法等法律法规。成为山林管护志愿者的刘某常态化参与巡山防火、政策宣传,昔日的生态破坏者成了绿色守护者。
如今,站在丹江口大坝上,放眼望去,水面如镜,青山如黛。这一幅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画卷,是十堰检察机关用法治之笔绘就的生态答卷。“全市检察机关始终保持对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的高压态势,以更高站位、更实举措、更大力度推进生态检察工作,用法治力量守护好丹江口库区的绿水青山。”十堰市检察院负责人盛从亮表示。
陕西秦岭南麓:
答好“上游何为”法治考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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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江口库区上游
丹江口水库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地,与北方1亿多人的饮水安全息息相关。其上游流域覆盖陕西省秦岭南麓多个县区,是保障输水水质安全、维系区域生态平衡的关键屏障。
在这条“清水走廊”的上游段,陕西省检察机关立足南水北调中线水源涵养区“国之大者”定位,以精准打击、多元修复、源头预防、系统治理的一体化生态检察模式,全力守护丹江口库区上游生物多样性安全与水源涵养核心功能。
精准追责保护珍稀鱼类
多鳞铲颌鱼(又称多鳞白甲鱼,俗称“钱鱼”)是我国特有的珍稀鱼类,对水质极为敏感,被誉为汉江水生态的“指示物种”,2021年2月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成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
7月3日,一起涉及1295尾多鳞铲颌鱼的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当庭宣判:被告人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1万元,赔偿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失20.65万元。办理该案的秦岭南麓地区检察院检察官向记者还原了案件始末。
2024年5月至8月,李某在紫阳县任河多鳞铲颌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非法垂钓野生多鳞铲颌鱼,除部分自食外,先后四次将渔获物出售给黄某,累计获利4510元。经相关行政部门认定,其非法捕获多鳞铲颌鱼共计1295尾,总价值达20.65万元,对当地珍稀水生生物种群资源造成破坏。
办案中,秦岭南麓地区检察院严把证据关、精准划责、细致区分上下游涉案人员责任:对长期捕获、批量售卖、造成重大生态损害的李某,坚决从严追诉;对于收购者黄某,现有证据无法证实其明知收购的是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无法排除其不知情的合理怀疑,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今年6月,秦岭南麓地区检察院以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对李某提起公诉,同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山林的疤,要用新苗一点点填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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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7月,秦岭南麓地区检察院办案干警走访沿岸群众,开展回访问询,收集一线情况,持续跟踪流域生态保护。
7月,记者沿秦岭南麓山道走进丹凤县武关镇段湾村,山间溪流汇入武关河向南奔流300余公里直达丹江口水库。山腰连片栎树苗新叶舒展、随风起伏,丹凤县检察院检察官张红艳蹲在苗垄边拨开覆土边介绍:“调解协议原定今年底完成788株苗木补种,段某在3月就全部栽植完毕,林业站核查成活率超九成,深扎的幼苗能牢牢锁住坡面水土。”
这片绿意盎然的坡地,两年前还是遍布伐桩、水土流失严重的采伐迹地。2023年3月,段某买下本村白杨沟口山林,分两年借他人名义申领采伐许可共9立方米,实际砍伐林木24.75立方米。2025年3月,他又购入关才沟山林,未办理采伐许可便雇工砍伐栎树加工锯末售卖,无证采伐蓄积10.71立方米。办案检察官张红艳逐一核对勘测报告、采伐证、证人证言、作案油锯等全部卷宗证据,核算其超证、无证滥伐林木总计26.46立方米,达到滥伐林木“数量较大”入罪标准。
“武关河是丹江一级支流,一亩栎林每年可拦沙10余吨,山林遭滥伐会加剧库区泥沙淤积,直接威胁南水北调中线供水安全。”张红艳介绍,该院不局限于刑事追责,同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联动法院、林业部门量身制定原地补种修复方案,以劳务代偿替代大额现金赔偿。
2025年12月,法院经审理,采纳全部公诉意见,以滥伐林木罪判处段某罚金4000元,没收作案油锯;同时达成调解,要求其补种788株林木并管护成活。
宣判后,段某主动提前半年完成造林。如今新苗固土护坡,曾经满目疮痍的采伐迹地,再度筑起守护丹江口水库上游区域的绿色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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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秦岭南麓地区检察院干警依托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宣传活动,向群众宣讲相关法律规定。
从捕鱼人到护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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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7月,秦岭南麓地区检察院派员出席涉渔刑事案件巡回法庭庭审。检察官以案释法,向群众普及禁渔相关法律规定。
“以前我抱着侥幸心理非法捕鱼,破坏了椒溪河的生态,今天自掏腰包放流鱼苗弥补过错。今后我不仅会自己守好禁渔规矩,还要当好生态宣传员。”近日,在佛坪县椒溪河畔,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当事人王某将3000余尾适生鱼苗缓缓放入河中。
椒溪河发源于秦岭腹地,属于丹江口库区上游汉江支流,流域水质、水生生物稳定直接关系中线输水安全与北方群众饮水保障。5月初,公安机关将王某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移送至佛坪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办案检察官全面审查证据后认为,王某在禁渔期、禁渔区内使用禁用渔具实施捕捞作业,其行为已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同时具有初犯、自首、认罪认罚、犯罪情节轻微等情节。
该院没有简单“一诉了之”,向王某释明使用禁用渔具会破坏鱼卵、中断种群,王某主动提出购买3000尾检疫合格的本土鱼苗增殖放流。5月19日,该院组织公开听证会,听证员经讨论,一致同意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5月21日,依托“河长+检察长”机制,该院将线索移送县农业农村局,同步制发检察意见督促落实行政处罚。
6月4日,王某在农技人员指导下完成全部鱼苗投放,通过生态修复验收;7月21日,县农业农村局依法对其作出没收禁用渔具、罚款15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刑事不诉、行政追责、生态修复全链条闭合。“他现在每周跟着村级河长巡河,用自己的经历向村民讲禁渔……”办案检察官说道。从捕鱼人到护鱼人,王某的转变给出了“谁来守护”的答案:守好上游,既要有顶格打击的硬手,也要有教育转化的柔劲,更要有全民参与的共识。
案卷有终,守护无休。
陕西检察机关把“上游何为”的考卷,答进了武关河畔的新苗里,答进了椒溪河的鱼跃中,答进了每一次沿汉江而上的巡护脚步里。
随着生态环境法典实施,第八百七十七条不再只是纸面的53个字,它已化作北去的清波与沉甸甸的“国之大者”担当。汉江自秦岭深处启程,载着草木清香与检察初心一路向南,直抵丹江口、润泽千万家——这长流不息的清水,便是秦巴山水间最坚定的法治回响。
(来源:检察日报 全媒体记者:蒋长顺 郝雪 通讯员:饶传军 温珉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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