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塘公安严抓宾旅馆行业安全监管
依法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
相关违法犯罪
对违规行为“零容忍”
持续形成严管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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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岳塘分局治安大队在工作中发现
辖区某酒店存在违规经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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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
该酒店工作人员
登记入住客人信息时
违反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规定
违规接待未成年人入住
造成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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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
岳塘公安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七条
第一百二十二条之规定
责令该酒店停业整顿三个月
并处罚款三万元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七条:旅馆、宾馆、酒店等住宿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或者接待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共同入住时,应当询问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入住人员的身份关系等有关情况;发现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并及时联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场所运营单位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住宿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的,由市场监督管理、应急管理、公安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吊销相关许可证,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警方提醒
执行住宿实名制是住宿旅馆业从业人员应尽的法律责任和义务,要认真查验住宿人员身份证件,严格落实实名登记制度,对于未成年人居住要严格落实“五必须”,自觉担负起保护未成年人的社会责任。同时提醒广大居民外出住宿时务必带好身份证件配合旅馆做好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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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岳塘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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