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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朗国会立法:擅自接受美国或以色列敌国媒体采访视为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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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伊朗“东方报”(Shargh)报道,伊朗国会16日通过一项法案,本国民众只要接受敌视伊朗的美国或以色列媒体及这2国出资媒体的采访和其他形式交流,都将视为犯罪行为。

路透社报导,这项法案须经伊朗宪法监护委员会(Guardian Council)审查后才会生效。根据法案,伊朗人民被严禁与以上这类媒体进行访谈或参与相关讨论,违者可判处6个月至2年有期徒刑。



法案指出,与其他外国媒体进行访谈需先通知情报部门;未经伊朗外交部通知和取得书面许可,迳自联系外国大使馆、外国机构办公室或其他非伊朗机构的行为,将面临罚款和部分社会权利受限等惩罚。

该法案也加重伊朗民众接受外国人士指挥或监督下,从事经济犯罪的刑责;未经情报部门许可,禁止提供资讯给外国人,并对未列入核准清单的外国机构科学合作案加以管制。



如果伊朗人民在外国情报机构指示下,提出有损伊朗国安或独立状态的政策或立法建议,最高可判处30年有期徒刑,交由伊朗伊斯兰革命法院(Islamic Revolutionary Courts)审理。

伊朗将本国人与外国实体合作视为犯罪,过去已有先例。

另外,法广新闻报道,伊朗军方周日(8月16日)宣布,将悬赏3万美元,奖励任何杀死或抓获美国士兵的人,如果行动由女性实施,奖金将翻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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