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媒体报道,海南冯女士在第三方平台订购总价6351元的国际机票,因操作失误选错出行日期,下单不到一小时便申请退票。距离航班起飞尚有二十余天,航司与代理商并未产生实际运营成本,平台却答复票款不予退还,5700余元本金遭到全额扣留,仅可退回600元保险费用。这也是继“1.5万元机票退票仅退四百余元”之后,短时间内曝出的又一起天价退票纠纷。
一次简单的操作失误,换来近乎全额的钱款损失,这样高昂的“纠错成本”,让不少消费者感到难以接受。纠纷背后是航司、代理商与消费者之间严重的信息不对等。《民法典》第496条明确要求:减轻或免除己方责任的格式条款,必须采取合理方式提示对方。
而不少第三方票务平台把“不退不改”的严苛规则藏在页面角落的浅灰色小字当中,付款环节没有弹窗提醒、标红强调,消费者很容易忽略关键格式条款。等到需要退改之时,这些隐蔽的文字就成为航司拒退票款的依据,平台也借此推脱,让消费者陷入维权困境。
消费者一秒失误、即刻担责,航司和平台零成本、全额盈利。这种单向约束、只约束消费者、不约束经营者的规则体系,本质就是对消费者权益的变相掠夺。
航司与第三方票务平台必须厘清一个基本事实:未起飞、未占座、未核销、无损失,就不该有高额扣款。退票扣费的初衷,是弥补商家因退单造成的实际损失,违约金应当和实际损失相匹配。此次事件中,距离航班起飞时间充裕,机票仍有再次售卖的空间,航司几乎没有产生实际损耗却扣除绝大部分票款,高额扣费已经超出合理范畴,完全是霸王条款。
这类天价退票纠纷却并非孤例,投诉数据显示,机票退改长期是出行消费投诉的重灾区。层出不穷的同类案例警示我们,仅靠消费者擦亮眼睛远远不够。
航司应主动做好告知工作,把退改规则清清楚楚摆在明面上,不让消费者踩坑。平台也要优化退改扣费机制,不能靠“小字标注”,把自身的经营风险全都甩给普通消费者承担。
消费公平不能只靠商家自觉,监管层面同样不能缺位。相关部门需要细化机票退票扣费标准,按照购票时长、出行时间、机票类型制定梯度化规则,明确扣费红线,严查各种隐蔽的霸王条款,堵住行业监管漏洞。
做生意不能只想着赚钱、不想担责任,行业发展更不能以损害普通消费者的利益为代价。只有死死压实航司和平台的责任,叫停各种不合理扣费乱象,才能降低普通人不小心买错票的纠错成本,扫清机票消费里的各种隐形套路。这不仅是保护普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更是行业长久良性发展的根本所在。
上游新闻评论员 康磊 实习生 张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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