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首页 > 网易号 > 正文 申请入驻

“琴川法研·案例思享说”开讲!

0
分享至


为进一步统一裁判规则,挖掘和总结一批典型案例背后的裁判考量和指引价值,8月14日下午,常熟市人民法院举办第一期“琴川法研·案例思享说”典型案例分析交流活动。本期活动围绕买卖合同纠纷、不正当竞争纠纷、劳动争议等民商事专题展开,推动形成以案为介、以讲促学、以点带面、培育精品的浓厚研习氛围。

01

买卖合同纠纷案

三步裁判法破解新旧国标认定难题



立案庭法官助理程紫琰以一起羽绒质量标准认定引发的买卖合同纠纷为切入点,剖析推荐性国家标准新旧交替时期交易习惯认定、专业技术方注意义务厘定及损失因果关系判断等核心问题。该案法官摒弃机械适用证据规则,创造性运用"合意锁定—标准锚定—因果切断"三步法,构建起严密的裁判逻辑链条。

常熟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朱文奎点评认为,承办法官通过梳理微信沟通记录、多份检测报告、后续持续采购行为等证据,从双方实际履约行为中探寻真实交易合意。该案通过一起小标的的欠款纠纷,直击当下小微企业口头交易普遍存在的法律问题,审理思路充分体现商事审判兼顾法理与行业实际的办案思路。

02

买卖合同纠纷案

解纷职能延伸打通权利实现“最后一公里”



民一庭法官助理王凯杰分享了一起涉万余件皮衣的买卖合同案件的办案经历。该案从一审实地勘查、走访市场询价,到上诉后主动协调潜在买家、组织看货、监督交接,全链条跟进推动纠纷实质性化解。最终成功避免商品因长期堆放报废,帮助当事人及时止损、握手言和,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常熟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赵丽丹点评认为,该案是人民法院践行实质性化解纠纷的案例。在处理方式上既保障当事人合法财产权益,又减少财产损失。也启示我们审理民商事纠纷不能只满足于一纸裁判,要充分考虑市场主体现实困境,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03

买卖合同纠纷案

衔接破产制度畅通债权救济渠道



民二庭法官袁媛以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债权未获清偿案件为样本,探讨破产程序终结两年后债权人能否起诉出资瑕疵股东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问题。提出以债权人在原破产程序中的行权可能性与实际行权行为作为区分标准,支持债权人向股东追收出资的正当性,推动公司资本制度与破产法律制度协调运行。

常熟法院副院长周薇点评认为,承办人通过查阅关联案件、查找法条和理论依据、检索类案、提交法官会议讨论,最终形成裁判思路,依法作出裁判。判决后,又继续深入思考,转化为调研成果。这正是法官对审判业务真正沉浸、钻研的具体体现。

04

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填补无字号企业司法保护空白



知识产权庭副庭长胡越分享一起由老厂演变而来的"无字号企业"简称保护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法官不局限于坐堂办案,通过梳理历史背景、现场勘验、调查取证,为法官心证形成提供关键支撑,最终明确无字号企业简称的司法保护路径,助力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常熟法院副院长周薇点评认为,承办人在案件办理中,不仅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进行举证,还前往双方当事人厂区进行现场勘验、查阅历史档案,最终作出判决。本案的审理有力打击了仿冒或混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更为此类案件的审理提供了有益指引。

05

执行异议案

核心价值观融入执行裁判传递温度



清算与破产庭法官江录梦以一起执行为未成年子女购买人身保险的异议案件为例,展现法院通过审查投保资金来源、投保原因等,确认案外人以被执行人名义投保的正当性。裁判中充分考量利益平衡与比例原则,认定执行罚金收益远低于不执行所维系的社会利益,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说理,充分弘扬友善互助的人际关系。

常熟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赵丽丹点评认为,承办人在严守法律底线的基础之上融入情理考量,切实守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该案例启示我们,执行工作应当平衡好法律威严与司法温情。既要坚决捍卫法律底线,又要兼顾民生实际与特殊群体保护,实现法理与情理相融。

06

劳动争议案

规制"劳动碰瓷"优化营商环境



行政审判庭副庭长王焕通过一起行为模式异常的劳动争议案,勾勒出"劳动碰瓷者"画像。对于滥用诉权、恶意牟利的“劳动碰瓷”行为,法律不仅不予保护,更应予以规制。同时,也警示用人单位特别是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必须规范用工管理,及时签订劳动合同,完善规章制度,弥补管理漏洞,共同构建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常熟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马建锋点评认为,本案一方面体现了对劳动者基本权益的保障,另一方面对于明显滥用诉权、意图恶意牟利的行为坚决予以否定。这一裁判导向清晰表明,司法保护的是诚信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而非少数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投机行为,实现劳企双保护。

07

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纠纷案

划定企业员工个人信息管理边界



海虞人民法庭法官助理李阳以一起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纠纷案为切入点,深入探讨企业作为个人信息处理者的管理责任边界。本案对"为履行法定义务所必需"这一法定例外情形的适用范围提供了审慎司法态度,为企业合规处理员工个人信息提供清晰司法指引。

常熟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马建锋点评认为,在案件办理中,承办法官敏锐地抓取到“离职员工的个人信息”这一关键信息,充分意识到了此类案件的新颖性以及案件处理结果的积极导向性。最终案件以用人单位承担一定侵权责任闭环,既实现了对违法行为的否定评价和对原告及时救济,也体现了司法化解矛盾的务实智慧。

08

合同纠纷案

以“分类处置”为路径推动实质解纷



辛庄人民法庭法官助理高亚飞通过两起涉房合同纠纷案例,针对司法实践中“径直无效”“意思自治优先”“行政前置阻断”三种裁判规则,提出通过民事审判与行政执法无缝衔接,促进实质解纷。

常熟法院党组成员过铁军点评认为,两起案件分析了司法与行政的衔接路径,通过搭建府院联动桥梁,将个案审理延伸至社会治理层面,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该思路为同类纠纷提供了示范参考。


活动最后,常熟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朱一鸣表示,本次活动充分展示了常熟法院的良好精神风貌,通过个案的分析交流,总结裁判规律、挖掘示范价值,让公正司法成为法治精神的生动注脚。常熟法院要将案例培育与队伍培养相结合,把办好案、出精品作为锤炼人才的主战场,要在打造具有示范效应的标志性案例同时,不断夯实法院人才储备,推动法院审执工作和队伍建设再上新台阶。

“琴川法研·案例思享说”通过打造“有思考、有分享、有讲述”的业务交流平台,实现“琴川法研”品牌从理论学习向案例实践的延伸。下一步,常熟法院将持续推动以讲促学,提炼规则,实现从“办完案”到“办好案”再到“总结好案”的能力进阶;以案为介,促进交流,通过同台分享,实现全院裁判理念的融通共进;以点带面,培育精品,以高质量案例成果彰显常熟法院的司法水平。

本次交流活动由常熟法院副院长周薇主持,院领导、各部门负责同志、部分员额法官和法官助理参加。

供稿|研究室

编辑|陈夏芝

排版|戴晓洁

审核|周 薇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

常熟市人民法院 incentive-icons
常熟市人民法院
发布司法信息,进行法治宣传
4441文章数 3302关注度
往期回顾 全部

专题推荐

乌蒙深处 清凉毕节

无障碍浏览 进入关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