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接待了一个当事人。做工程的,被甲方拖了11万尾款。翻手机给我看聊天记录,一张一张的截屏,密密麻麻二十多张,甲方项目经理的承诺全在里面。
用截屏作证据,现在非常普遍,但从证据本身讲,仅有截屏其实存在很大瑕疵。
他认为我都截清楚了,白纸黑字,为什么不认?
截屏是可以P的,法庭上讲究原始载体核对,截屏只是加工过的一张图片。
那应该如何正确取证呢?今天就来讲一讲。
一、为什么你的截屏,法官不爱认?
先讲个最基本的规则。
民事诉讼法里对电子数据证据的要求是:完整性+真实性+关联性。
截屏为什么不行?三个死穴:
1.无法核对原件
法官开庭时会问:手机带了吗?当庭登录微信演示一下。你只带了打印出来的截屏,演示不了,对方律师一句无法核实真实性就能把它废掉。
2.断章取义嫌疑
你截的是对自己有利的那两句,前面的语境没了。一旦对方拿出完整聊天记录反驳,你的截屏反而成了诚信瑕疵。
3.微信号没露脸
截屏里只有昵称甲方王总,没显示微信号(wxid_xxxx)、没绑定手机号、没实名头像。你没法证明王总就是那个王总。
所以,截屏只是辅助,绝不是留证据本身。
二、打官司认的微信证据,长什么样?
我觉得要凑齐4样东西才叫合格:
1.原始聊天界面的连续录屏(证明没删改)
2.个人信息页的截屏(证明对方的微信号、绑定的手机号)
3.己方微信的个人信息页(证明你是账号主体)
4.原始手机当庭备查(永远别删,也别换手机登录后把记录清了)
三、手把手教你:3步保全法(现在就能做)
不用找第三方存证平台花冤枉钱,普通民事纠纷按我这套流程走,足够用了。
第一步:录屏,不要截屏
打开手机录屏功能,对着微信这样走一遍:
•先点开自己的微信→我→个人信息,录进去;
•点进对话框,往上滑,从头滑到尾,别快进,让画面连贯;
•如果语音很重要,外放播放一遍;
•录完备份到电脑,文件名写清楚:案由+对方名字+日期。
提示:录屏时一定要把对方的头像点进去,把微信号那一栏完整录下来。这是证明他是他的核心。
第二步:关键对话做文字固化
有些重要的语音、或者特别关键的几句承诺,顺手长按→转为文字→截屏保存一份。
开庭前书记员整理卷宗,你交一份文字版,法官一眼就能看明白,印象分会很好。
第三步:别换手机,别卸载微信
这是很多人的致命伤。换了新手机登录微信,旧记录同步不全,原始载体就没了。
记住:只要还没开庭,旧手机哪怕卡成砖,也别恢复出厂设置。
四、3个最常见的微信死法,你中了几个?
我在济南本地开庭,见过太多人踩这些坑:
1.把对方删了/拉黑记录没了,原始载体灭失。最怕当事人说“我烦他,已经把他删了”。记着,只要有纠纷,哪怕再恶心,留着对话框。
2.只发语音不转文字开庭对方不认可内容,只能现场放音质模糊的录音。重要沟通尽量自己打字,或事后语音+文字复述确认。
3.用微信文件传输助手记流水对方不认,你也没法证明对方收到了。涉及催款/确认事实,务必发到对方对话框并等送达
五、如果已经只剩截屏了,还有救吗?
经常有人问我:律师,我已经把人删了,现在只有当时的截屏,是不是完了?
不一定,有两个补救口:
1.补一个确认动作:用新号或者换个说法给对方发一句:上次你说6月30号前把那8万结清,现在能确定吗?——只要对方回一句再宽两天,新的完整证据链就续上了。
2.申请法院调取:如果是重大案件,可以申请法院向腾讯调取实名信息和后台数据,但这条门槛很高,普通小案子走不通。
所以最省事的办法永远是:在关系还没彻底闹僵的时候,把证据留干净。
微信是我们这代人最常用的合同书。你今天随手截的那张图,可能就是你半年后要不回钱时的唯一稻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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